美国又祭起一根“新闻自由”大棒新闻中心-中国网news.china.com.cn时间:2010-05-25责任编辑:栗栗作者:侯文学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丹尼尔·珀尔新闻出版自由法案》(以下简称《法案》),使之成为法律。根据这一《法案》,美国国务院的年度人权报告将列举那些侵犯新闻自由国家的名单。(5月21日东方网)《法案》出台表明,美国又祭起了一根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大棒。美国的这部法律,究竟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答案十分清楚:美国作为一个同其他国家一样的主权独立国家,只能制定国内法,无权制定国际法;管辖的范围只能涉及本土,不能覆盖全球。然而,此次美国出台的《法案》,着眼点显然不在国内,而在世界。《法案》在参院通过后,奥巴马发表声明称,这个法律以庄严的方式,使我们明确地站在新闻自由这一边。此举传递给其他国家一个强烈的信号,美国对各国如何对待媒体很重视,那些压制言论自由的国家,将会因为他们对媒体的行动而受惩罚。新法授权美国国务院确认哪些国家违反了新闻出版自由原则,认定这些国家的政府是否参与、提供便利或容忍这些侵犯行为,对这些国家所采取的保护记者安全以及媒体独立的措施进行评估,并形成报告。这些充分说明,在世界各国并不认同的情况下,美国将继续充当世界警察的角色。正如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中指出的,联邦政府扩大了监控全球新闻自由的角色,该《法案》实际上是通过国务院年度人权报告,加强了审视不同国家新闻自由程度的力度。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潘锐教授则表示,奥巴马作为民主党人,签署这一法案并不出人意料,因为民主党善于在言论自由和人权方面造声势。美国自立国以来,就有一定的道德优越感,至少它自己这么认为。现在,美国要将这部国内法作为法律保障,在全球推广美国在该问题上的立场,这很容易对他国构成干涉内政的伤害。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正如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一直推销的民主、自由和人权一样,也不存在绝对的新闻自由。美国的新闻自由就充满着虚伪性和两重性,在新闻自由的光环下笼罩着权力和威胁。一本名为《审查官美国》的文集揭露指出,每当触及政府高官或大公司的过失,美国强大的新闻审查系统就猛咬一口,使坚持调查的新闻工作者成为最后的牺牲品。联邦调查局对伯克莱大学一位言论自由运动的领袖进行了长达十年的监视,虽然没有显示他违反了联邦法律,但联邦调查局在没有获得法庭准许的情况下,雇人一直监视他每日的活动,并收集其个人资料。美国政府极力排斥它不喜欢的他国媒体。美国入侵伊拉克后,对卡塔尔半岛电视台进行打压威胁,自家却围绕伊拉克战争频频制造假新闻;它宣称给伊拉克人民带来民主,同时在镇压不符合其口味的舆论。2004年3月28日,美军查封了巴格达什叶派主办的一家报纸,引发了数千名伊拉克人的抗议示威。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理局还蓄意阻止伊朗、古巴和苏丹作家的文学作品进入美国。对待外国记者也毫不客气。近年来,有十多名外国记者在洛杉矶等数个机场被扣留。2003年5月,两批共6名法国记者赴美采访一次博览会,却在洛杉矶机场被拒绝入境。英国女记者埃琳娜·拉平受《卫报》委托到洛杉矶采访,在洛杉矶机场被扣留并不得不接受审讯和搜身,被戴上手铐带到市中心的拘留所扣留26小时后被遣送回国。由此可见,美国所谓的新闻自由,并不意味着美国媒体的报道可以没有空间边界,也不意味着对各民族、各国家一视同仁,而是以国家、民族和政党利益为最高标准。美国《丹尼尔·珀尔新闻出版自由法案》的出台,意味着美国国务院一年一度的人权报告又增加了一项新内容,那就是:在指责其他国家人权状况不佳的同时,还会指责人家侵犯新闻自由。这个乌鸦落在猪身上的“世界老大”,实在是个麻烦制造者。但可以预料的是,如同指责别过人权一样,美国政府无疑会受到被点名国家的强力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