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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专业卢婷摘要: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如何,是关系到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能否贯彻执行,经济秩序能否维护,经济发展能否促进的大问题,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任务。当前财会工作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所以,本文结合实际从违背会计职业道德而引发的现象出发,引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严重下滑的原因,来重新认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以及阐述如何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途径。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道德建设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会计道德是一般会计公德在会计职业行为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引导和制约会计行为,调整会计人员与社会、与不同利益集团以及会计人员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如何,是关系到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能否贯彻执行,经济秩序能否维护,经济发展能否促进的大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是多元利益主体的中心,肩负着客观、公正地处理各方利益的艰巨任务。许多企业的管理者在追求企业财富、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下,常常失去理性,明示或暗示会计人员造假。在这种情况下,若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屈从于管理者的意愿做帐,假帐就很容易发生。另外,也有部分会计人员信念动摇,责任心差,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以权谋私,违法违纪,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经济越发展,管理越重要,会计越重要。会计领域的突出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并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所以我们必须要加强会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并提出相关的政策。本文从现象、原因及重要性加以分析得出几条笔者认为有利于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途径。一、违背会计职业道德而引发的现象在当今社会,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些敢于坚持原则、认真发挥监督职能的会计往往不能长久,有的遭了“冷眼”,有的被“轮岗”,甚至辞退等打击报复。在种种压力下,会计监督流于形式,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沆瀣一气,大肆做假帐,设小金库,滋生各种腐败,出现了大面积、持续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是会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引起会计界、经济界以至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问题,近几年来各种新闻媒体对此也屡有披露。事实表明,以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为其突出表现的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确实折射出存在严重滑坡。会计职业道德严重滑坡的具体表现如下:(一)违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最重要的道德规范,而恰恰在这一规范上存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造成大面积的会计信息失真。(二)会计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干预会计工作。不少会计人员不能做到熟悉法规、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意识日意淡薄。他们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关注、不学习会计法规,就更谈不上遵记守法,依法办事了。有的会计人员思想上竟然没有会计职业道德的要领,这是现实中会计职业道德思想基础的严重扭曲。(三)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差,内部管理混乱。会计任意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现实中不少会计人员缺乏基本的业务素质,会计工作拖拖拉拉、频于应付差事。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专业技术能力较差,职业胜任能力明显不够。业务素质的低下,还表现在工作中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记帐不符合规范,帐簿混乱、帐帐不符、报表挤数的现象,在不少单位是司空见惯的。实践中由于会计人员业务不熟,而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也并不少见。这些都大大降低了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工作质量,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要求。(四)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假造凭证。这一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当单位负责人授意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时,会计人员是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规范。实践证明,大部分会计在这两难的选择中舍弃了职业道德原则。相当部分中、老年会计人员,在不得不帮助单位弄虚作假时,表现了高超的技术处理能力,操作极具隐蔽性,一般较难发现,易于逃避外部监督。二、会计职业道德严重下滑的原因(一)屈从领导的压力,被动做假。这主要是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因为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愿望为转移,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调查显示,当前普遍发生的做假问题,大部分会计人员是没有主观故意的,如果他们没有接到授意、指使、强令,那么自己是不会主动造假的。虽然也有些会计人员因缺欠职业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还是手握大权的幕后指使人所造成的。如国内闻名的银广厦案、蓝田股份案等等,都是企业负责人直接指使和策划下造假的。这些曾号称是中国绩优股的企业,竟然统统是造假大王。这些案例从表面上看是会计人员不良职业道德的表现,其实是单位负责人意志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的直接结果。(二)政府管理部门观念和管理上存在错位和缺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搞花架子,盲目地下达经济增长指标,或者国有企业扭亏任务,或其他任务,逼着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得不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三)会计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会计人员在做出违法违纪会计行为时,一般都在职权范围内,又出于主观故意,主动而为,反映了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偏低。其形成的原因,固然也有社会风气和单位负责人道德水平的影响,但与教育不够极有关系。由于会计人员的学历层次普遍较低,没有学过系统的会计理论知识的正规训练,不少是“半路出家”,搞不清科目、账簿和会计报表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有的会计人员虽然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但长期忽视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和会计法规,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使其业务素质停滞不前甚至更差。此外,还有的会计人员尽管掌握一些会计核算基本知识,但因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不认真执行制度,不按规定去做,降低工作标准,造成核算工作的不规范。(四)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不良风气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抬头,私欲不断膨胀,削弱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他们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大肆贪污、挪用公款,最终以身试法,甚至走向断头台。(五)业务不精,法律意识不强。有的会计人员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专业技术水平低,无法按照新规定开展工作,同时,他们不学法,不懂法,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知之甚少。他们既谈不上遵纪守法,更不能依法办事了。(六)社会不良风气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影响。1、历史造成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2、利益驱动的负面影响。3、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七)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造成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削弱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当企业的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况且目前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们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再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通过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单位领导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其实这种内部审计机构,往往不能被企业真正所接纳,基本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同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运行需要的会计管理体系还没有形成,会计规范体系也不完善,而企业又是社会各方利益的联结点:即投资者从中获取投资报酬,管理人员从中获取薪金,政府从中获取税金。在许多情况下,各方利益经常发生冲突。投资者、管理者从个人角度出发更多考虑的是企业的微观利益,政府则从全社会角度考虑的是实现本国资源最优配置的宏观利益。微观利益与宏观利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会计造假的产生。而我们国家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使得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且能给违法者带来巨大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助涨了造假的气焰。由于社会审计监督和会计咨询、服务体系等法律监督机制尚未完备和充分发挥作用,使得会计人员常常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途径(一)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1、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品质。会计职业的特性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道德素质。当前,造假等违法行为多是会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强令、胁迫、指使和授意下实施的。当会计人员受到强令、胁迫、指使和授意下做假帐时,将面临来自法律和单位负责人的双重压力,如不服从,可能遭致报复,如果服从,就是实施违法行为。如果会计人员不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那么就会按单位负责人的意愿去做。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都是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挂钩,会计人员为了追求个人的经济利益,对造假行为,往往不加抵制,甚至还会帮助出谋划策。所以,如果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得不到提高,那么就会上顶不住压力,下挡不住诱惑,从而导致造假的发生。2、在建立一套系统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特别要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以此来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于那些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上述人员外,对因违法违纪行为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求之明确,措施之严厉,前所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促使会计人员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3、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严格确定具备哪些条件才有资格从事财会工作,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担任总会计师。4、健全专业资格确认制度,在坚持目前专业资格考评结合制度的基础上,应该相应提高资格考试的入门条件,重视学历因素在考评中的作用。5、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的观念,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坚决不做假帐。(二)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建立和健全会计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为了保证《会计法》的有效施行,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会计法规、规章,使《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化。近年来,为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会计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相继发布实施一系列的会计核算制度等会计法规、规章、制度,基本保证了会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我国的法规、制度建设与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健全和完善。近年来,会计工作中存在的秩序混乱、信息失真等问题,虽然与法律约束力不够有一定关系,但执法力度不强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切实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大会计工作执法力度,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强化对会计工作的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必须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职业道德评
本文标题: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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