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总体方案(一)前期阶段1、为业主聘请的建筑师、其他设计顾问、配套公司的不同设计方案(包括建筑、结构、机电等)书面提交审核意见和优化设计的合理化建议,提供投资估算的编制和项目经济评价,以协助业主选择最佳和经济之设计方案;2、扩初设计完成后,根据扩初设计图及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规范、规程等技术文件,结合有关管理法规,以单项造价指标方式编制详细的估算造价,该估算造价,按图纸深度,部份根据图纸计算出来的工程量,部份依靠经验数据,结合市场同类产品价格计算,从而制定出项目详细的、细化和准确的工程成本规划书以作为工程成本控制的目标;3、根据业主工期要求,与业主确定标段划分安排,并根据工程成本规划书编制项目的招标策划书及合约规划,应包含项目的分项合同计划和招标安排,包括标段、合同模式及招标时间、计价方式;4、在深化设计阶段,根据设计变化情况迅速地评估和报告不同的深化设计方案、建筑形式、施工方法或建筑材料对造价的影响,定期向业主提交工程成本变动报告,从而令委托人可以做出及时的和正确的决定;5、为业主提供物料、设备、工程价格信息及选型意见,应在建筑师及机电工程师的设计基础上,提出材料/设备及设计方案选择的书面建议,建议主要从造价指标、市场、产品品质、竞争力度及实质功能上考虑,避免使用太多不必要的进口产品及不符合国内市场或项目投资意向的设备/材料。阶段性重要工作成果有:项目工程总费用成本规划书、对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的造价分析及比较报告、造价审核意见报告,对工程设备材料选择及施工方法等建议报告。(二)招标阶段1、根据招标策划书及合约规划协助业主对项目进行标段划分、分包策划、材料设备供应方式确定、制定各标段招标方案和招标计划;2、协助业主组织每一分项招标活动(公开招标程序除外),包括参加资格预审、发标、答疑、现场踏勘、开标、询标、评标等会议,包括对各标段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预审,包括对资质、财务状况、企业信誉、承包能力、已建工程质量等的调查及审核;进行招标文件答疑,组织踏勘现场,组织投标文件;3、根据招标图纸及技术规范,编制各分包及专业工程、材料/设备供应招标文件所需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机电、精装修、市政配套、绿化及室外工程等);4、编制工程所需之全部包括分包工程、材料/设备供应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将由投标须知、投标书、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开办项目、工程技术规范及招标图纸组成。其中工程技术规范及招标图纸将由业主或其他顾问/咨询单位提供;5、分析和审核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并在合理的时间(满足业主招标进度要求)内为业主提供详细的投标文件分析报告;包括对招标文件响应性、计算误差、单价分析、总价分析、工期比较、投标资料等诸多方面比较,提供结论与建议,并负责汇总其他顾问单位之意见;编制综合评标报告供业主决策参考;6、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包含商务议标,以确定能被双方一致接受的承包金额,当业主定标后,草拟中标通知书。并编制业主与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供应单位需要签订的合同文件。阶段性重要工作成果有:各标段的招标方案和招标计划、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需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分析报告、合同文件、草拟中标通知书。(三)施工阶段1、与质量监理单位及业主协调配合,制定现场控制造价的流程和措施,参与对施工现场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目标制定;2、定期(不少于每月一次)实地评估工程进度及工程量,并按承包工程合同、分包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要求,计算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每期应得之中期工程款项,对各承包商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并按有关合同规定时间发出中期付款建议书,经业主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3、定期汇总并计算所有设计修改现场变更等变更所引起的总合同造价的增减,与承包、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商讨合理的工程变更金额、制订工程变更清单,出具工程变更费用审价报告;4、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提出的费用与工期索赔问题,向业主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以保证业主在有关工程合同上的利益,按合同业主可以反索赔的,提供反索赔的建议;5、按业主要求,根据施工图即时提供有关建筑材料和机电设备的信息,供业主选材及订货之用,对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报价进行审核并出具设备、材料批价单由业主审批后作为结算之依据;6、根据工程进度及现场实际情况,每季修改及更新工程成本报告(含计划成本、实际成本、对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偏差进行分析,提出纠正措施的建议等),分析成本超支或节省的因素,如设计变更、生产价格大幅度变动等,向业主提供书面意见,进行动态的全过程造价控制;7、协助业主进行合同管理,负责合同的解释及对有关合同上的问题提供意见,协助业主检查、督促各合同签约双方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分析预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助业主完善、补充或修订合同;8、协助建设单位处理不可预见、不可抗力或突发性事件,特别对于施工单位可能存在的索赔事件,提前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9、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提出明确的事故原因分析、危害或损失程度、预防对策、对责任方的处罚和处理意见;10、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业主要求的其他会议,协助业主协调各承包商经济关系,以利工程顺利进行;11、施工过程中,咨询人顾问人员去工地现场,了解施工进度情况,编制相关的由于变更、现场签证而发生的费用计算表。且必须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记录,以备工程结算之用;12、每月提交“咨询工作月报”,提出阶段性咨询工作报告、咨询专题、专项报告、咨询工作总结等;13、参与、配合工程验收。阶段性重要工作成果有:现场控制造价的流程与措施、每月的详细工程款支付表、工程量变更清单及工程变更审核确认书、每季的工程成本报告(含变更帐目)、中期付款证书、索赔评估报告、有关合同管理的文件。(四)工程竣工结算阶段1、根据竣工图、施工图、工程指令及技术核定单,结算各个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供应合同(包括建筑、结构、机电、精装修、市政配套、绿化及外围工程等)内赋予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应有的工程款、材料款总价,以达到业主与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都能合理接受的结算款额,协助业主处理与承包商的有关结算纠纷,最终提供结算审核报告;2.分包或总包工程的结算审核报告(包括设备和材料供应结算书),其编制应符合业主的要求,经过业主书面确认后方可申请结算款;对本项目工程竣工后免费维修保养期内的缺陷整改方案所涉及的工程费用项目,依据合同或市场价提供评估咨询服务;阶段性重要工作成果有:每个合同的工程结算审价报告,整个工程结算总结报告。(五)其它1、咨询人在业主需要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工程项目和造价咨询业务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以及当地的定额、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使用规则和要求为业主提供咨询服务及有关资料;2、对于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技术鉴定出具审核意见;3、协助业主整理全部项目合同文件及有关资料,统一档案格式,组织完整的资料归档工作;4、提供全天候咨询服务,现场人员工作时间与委托人同步;5、提供项目竣工综合分析报告,对项目进行后评估。15.2造价咨询工作的一般原则和程序1、一般原则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专业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要求,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执业原则。1、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以科学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真实地执业并出具业务报告。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必须确保在对所有可以得到的相关事实和重要经验进行了全面、客观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为客户提出咨询意见、解决方案和推荐建议,并且这些意见和方案是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性的,是能为客户所理解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必须查证获得的有关资料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必要时采用现场踏勘、函证等有效方法取得工程项目咨询所需资料。2、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应独立地行使执业的权责,公平公正地对待咨询项目相关的利益各方,并对其出具的业务报告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参加与承办业务项目有关的经营活动或在与之有关的企业任职。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应该接受客户或被审核单位提供的折让、佣金或礼物等超越工作条件需要的利益,也不应在委托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单独与被审核单位接触。3、在咨询项目的进行过程中,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必须对所接触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表现出尊重和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咨询过程中不应对客户隐瞒有关工作情况,并应履行对客户的有关承诺。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必须确保客户能够完全了解项目的进展信息,同时应鼓励客户对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效果提供反馈信息,并对其提供的建设性意见予以记录。4、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有义务严格保守有关客户的各种事件的信息,不在第三者面前泄露任何在咨询项目开展过程中所获得的专有信息。但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制度有强制性规定的情况除外。5、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接受贵重礼品,不得参加相关单位的宴请和高档娱乐活动,严禁工作人员单独与承包方进行有碍独立执业和职业形象的接触。对赠送的礼品、现金应设法退回,不能退回的应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汇报,请上级予以决定。6、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执业过程中,与委托方或另一方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有利益关系的,应当声明回避。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与工程造价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委托方除外)的工作联系,均须有本公司两名(含)以上的人员参加。2、操作的一般程序咨询业务操作一般由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组成。操作的一般程序如下:1、为取得咨询项目开展的各项工作,包括获取业务信息,接受委托人的邀请,提供咨询服务书等;2、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咨询标的、目的及相关事项;3、接受并收集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了解情况;4、制定咨询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5、根据咨询实施方案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确定、控制和其它工作;6、形成咨询初步成果并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7、召开咨询成果的审定会议或签批确定咨询成果资料;8、咨询成果交付与资料交接;9、咨询资料的整理归档;10、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11、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15.3工作内容及要求1、参与审核所有施工图设计,书面提交审核意见和优化设计的合理化建议;2、参与对供应商、承建商的考察、评估;3、主导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协助委托方调查市场价格信息,参与商务标评审工作,并提出造价合理化建议;4、主导工程的现场投资成本控制,协助委托人确定项目发包方式及发包范围,参与对施工现场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目标制定;5、协助委托人编制、修订工程合同;6、编制项目资金控制计划及各阶段工程款支付计划;7、参与、配合工程验收;8、公正客观参与审核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工程签证工作;9、审查、审核施工单位的各类工程联系单、工程款支付申请单,向委托人提出客观、公正、明确的审查和处理意见。10、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提出明确的事故原因分析、危害或损失程度、预防对策、对责任方的处罚和处理意见;11、参与现场咨询工作范围内的各种沟通协调会议;12、每月提交“咨询工作月报”,提出阶段性咨询工作报告、咨询专题、专项报告、咨询工作总结等。13、协助建设单位处理不可预见、不可抗力或突发性事件,特别对施工单位可能存在索赔事件,应提前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14、参与调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等;15、提供全天候咨询服务,现场人员工作时间与委托人同步;16、参与委托人工程决算;17、对于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技术鉴定出具审核意见。15.4项目工作计划一、工作计划在接受项目委托后,由公司造价咨询部负责人根据委托人要求时限及项目规模、项目特点组建项目组,并会同项目经理制定详细工作实施计划。1、时间计划。根据项目要求结束时间节点,制订各专业工程进度计划,包含:熟悉资料、工程量计算、价格计算、初稿汇总及提交、现场复核、对账过程、定案及报告提交等各阶段的完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