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倾销预警机制及其建立摘要:从我国加入WTO以来,中国已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中国是国际反倾销最大的受害者,我国产品受到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反倾销指控高居全球之首,国际反倾销使我国的正当利益受到严重损害。面对我国频遭国外反倾销诉讼的形势,我们迫切需要深刻认识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的意义,准确把握反倾销预警机制的特点,建立一套完备有效的预警机制,使我国企业免受外国的反倾销调查,从而有效保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关键词:反倾销预警机制建立途径一、倾销与反倾销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具体是指商品进入一国的市场价格低于其在另一国市场上的价格,或者指在不同国家的市场上以人为的差别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顾名思义反倾销就是指进口国反倾销当局依法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反制措施,以抵消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最终的反倾销措施就是对倾销企业征收反倾销税,提高进口关税水平。反倾销作为世界贸易组织认定和许可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国际通行的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也是用来对付不公平竞争的必要工具。二、反倾销预警机制的涵义预警机制,就是一个根据对现实资料、数据,以及由此初步展示的事物的可能走向进行系统的分析,以期望能在事物发展的进程中,预先告知某种危险或紧急情况的存在及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它将可能产生的破坏力和破坏力的强度、影响的范围和持续的时间等,提醒人们事先做好各方面的应对准备、规避风险或最大限度的减少风险可能造成损失的复杂的工作系统。它是一个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本文所谈的反倾销预警机制,是从出口企业内部结构要素的相互关系和动态发展角度提出的,与企业的生产过程、管理运作、贸易活动等动态过程相伴随,它反映的是进出口贸易各组成部分的相互法律关系,以及依照法律规则运行的企业管理的过程和方式,体现的是国际贸易法律体系的动态关系和运行规则。三、反倾销预警机制的特点1.整体性反倾销预警机制涉及社会组织的各个方面,是社会各方面法律关系相互作用的体现。就参与对象来讲,它涉及政府、行业协会、相关企业,以及驻外机构、海关、税务、进出口检验检疫、统计信息、法律服务等多个部门。广东顺德家电商会秘书长赖晓明认为,反倾销应该成为行业的共同行动,而不是单个企业孤独作战,这充分体现了反倾销预警机制的整体性特点。2.过程性从企业的发展过程来看,反倾销预警机制应该体现在企业的发展规划中,例如指导企业规范生产行为,有序地进行出口,有效地控制出口规模和速度,灵活的价格战略等。在企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反倾销预警机制应渗透在各个方面。3.主体性业内人士认为,在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作用的同时,企业应是反倾销预警机制的主体。因为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对市场变化比政府、行业协会敏感;另外,无论政府如何指导、行业协会如何组织,最终反倾销官司仍要由企业来打。而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开拓国外市场缺乏长远眼光,反倾销应诉意识淡泊,严重削弱了反倾销预警机制的效果。4.复杂性进出口国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法规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反倾销预警机制的复杂多样性。进出口贸易受到社会特点、时代背景、文化发展,以及交易对象的自身因素等各个方面的影响和制约,这些企业或行业外界的影响,也会通过各种途径渗透、影响到企业或行业内部,以及其他企业或行业,甚至其他国家和地区。同时,国际贸易过程本身也是复杂多变的,随着时间地点等条件因素的变化,交易对象的各种法律关系会呈现出不同的性质和特点。5.功效性对于事物机制的认识,体现了人们对事物由现象到本质的认识深化过程,反倾销预警机制体现了企业或行业内在的法律运行方式,受相关法律运行规律的制约,具有内隐的特点。另一方面,反倾销预警机制又有着外显的作用和功能。一个完备成熟的反倾销预警机制不但可以对目标国提出的反倾销投诉的可能性进行预测,避免被反倾销;还可利用此平台让国内企业更清晰地了解海外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企业发展策略。四、反倾销预警机制的建立1.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观念是行为的先导,只有确立了正确的指导思想,才能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反倾销预警机制。对于我国的出口企业来说,构建一个完整的反倾销预警机制,其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面对国外反倾销的滚滚大潮,构建我国出口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的预警机制,把预防反倾销起诉的工作前置,将预防工作重点前移,可以有效地遏制和减少反倾销调查案件的发生。其次,可最大限度的减少反倾销带来的损失。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是成功应诉反倾销的重要前提,而要做到这一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反倾销预警机制提供保障。2.转变政府职能企业是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的主体,而政府无疑是主体后面强大的后盾,在目前纷繁复杂的反倾销事件中,政府部门的职能应从单纯的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首先是完善高效的宏观管理体制。政府有关部门作为宏观管理机构,在我国已经加入WTO的情况下,应加强宏观调控,做好全局性、前瞻性的政策设计工作,加大对外交涉力度,为我国企业出口争取公平合理的国际环境。其次是健全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完备的法律法规可以威慑他国的反倾销行为。一国的反倾销法律具有双重作用,既可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他国产品倾销之害,也可以阻止他国对本国任意提起反倾销指控。反倾销法律具有预防或减少国外提起反倾销指控的作用,可以减少乃至杜绝我国出口企业的倾销行为。3.构建反倾销信息库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反倾销预警机制,就必须构建反倾销信息库,为反倾销预警机制提供决策的依据。由于角色的不同,构建信息库的职能也就不同。还可以通过遍布世界各地的华侨,建立起产品预警信息资料库和海外市场准入信息数据库,及早了解商业信息,及时向国内发回最新的预警信息。有关人士提醒,国外进口商的信息不可忽视。一方面,进口商与我国出口企业在利益上是一致的,二者能及时、有效地沟通信息;另一方面,进口商熟悉本国市场状况,消息灵通。充分利用国外进口商的信息,能更大限度的发挥反倾销预警机制的作用。4.多方联动我国目前已在一定程度上初步建立了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位一体的反倾销预警机制,这使得我国企业在外国欲提起反倾销调查前事先获得信息并做好准备,同时又可把部分尚未提起的反倾销调查“消灭于萌芽状态”,从而减轻反倾销对我国出口造成的压力。这种多方联动的机制虽已初见成效,但形势仍不容乐观,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反倾销预警机制中要形成上下贯通、多方配合、协调处理的良好联动局面,这种局面包括:人才联动、信息联动、反应联动、资金联动等。联动的核心是共享,只要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在上述几个方面能实现资源共享,就能构筑起一个反倾销的铜墙铁壁,编织起一张反倾销的大网,将反倾销诉讼拒之门外,其力量将无可限量。结论: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倾销与反倾销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热点问题,尤其是针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方面的贸易摩擦。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正面临着严峻的国际反倾销形势,面对这样的严峻情况,我们的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应尽快行动起来,积极反映、面对、处理反倾销事件,尽快建立起反倾销预警体制。与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关于反倾销预警的研究和探讨,时间还不长,需要我们思考的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做的也还很多,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提高应对反倾销的能力。参考文献1、李锋、章仁俊,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预警机制的缺陷,《经济与管理研究》,2003,(3)2、李然.反倾销及其应对策略研究[D].山东大学.20083、尤宏兵.中国应对倾销与反倾销[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4、黄岩君.中国反倾销实践指南[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5、沈木珠.国际反倾销中的中国策略[M].法学杂志:(总第130期)200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