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河干流流域污水收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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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河干流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石井河干流流域污水收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1.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共设2个施工标段:第1标段名称:石井河干流流域污水收集工程(东片区)第2标段名称:石井河干流流域污水收集工程(西片区)第1标段:管径DN300~DN1500,管网总长约15018.3m,截污工程纳污总面积414.67ha,规划污水收集量约为7.78万m3/d万吨,石井河东片区是石井河以东、北至马务涌、南至增埗河,东至新市涌流域约10.28Km2。第2标段:管径DN300~DN1500,管网总长约6978.7m,截污工程纳污总面积368.58ha,规划污水收集量约为5.43万m3/d万吨,石井河西片区是指石井河以西、北至门口坦涌、南至增埗河,西至西航道区域,片区面积9.96Km2。1.3项目总投资:第1标段:13312.21万元,第2标段:5058.71万元;本次招标合同估价:第1标段:9426.47万元,第2标段:5002.86万元。1.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1.5招标内容:上述各标段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包括各种型号管道铺设、顶管、排水构筑物(检查井、截流渠、渠箱、截污闸、截污堰等)、基础处理、破路面(含恢复)以及相关附属工程施工,石井河东片区拟实施5个子项截污工程,石井河西片区拟实施6个子项截污工程。东片区:管网总长约15018.3m,其中:鹅掌坦涌截污工程管、渠全长956m,槎龙涌截污工程管、渠1378.3m,同德二涌截污工程管道全长3653m,张村涌截污工程管道全长5146m,马务涌截污工程管、渠全长3885m。其中有:HDPE1缠绕结构壁管、钢管混凝土管、钢管、钢筋混凝土F管(顶管)、堤岸。西片区:管网总长约6978.7m,其中:门口坦涌管道全长1649m、黄涌管道全长1700m、横海头涌管道全长855.2m、松北涌管道全长1500m、松南涌管道全长715m、螺涌—鹿劲涌管道全长559.5m。其中管材有:HDPE缠绕结构壁管、钢管、钢筋混凝土F管(顶管)、砖混结构截污渠。1.6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第1标段和第2标段。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地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地区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自2006年3月至2009年3月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具备上述资质条件方能承接、且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并在人员、财务、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2.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2.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建筑业企业在穗备案手续。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的“广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为准。2.4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的1个或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分别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每个标段拟投入的人员和主要施工设备不能相同。3.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和广州水务局门户网站(网址:)公示3个工作日。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或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2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09年4月2日9时30分至2009年4月3日16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时须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广州水务局门户网站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有关本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18楼邮编:510655邮编:510030联系人:何先生联系人:徐小姐电话:020-38890225电话:020-61101333-1801传真:传真:020-833101832009年3月24日3石井河干流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污水公司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0-38890225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18楼联系人:徐小姐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01传真:020-833101832009年3月4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说明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污水公司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20-3889022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18楼联系人:徐小姐电话:020-61101333-18011.1.4招标项目名称石井河干流流域污水收集工程1.1.5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1.2.1资金来源城建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穗发改城〔2009〕33号文)1.3.1招标范围各个标段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包括各种型号管道铺设、顶管、排水构筑物(检查井、截流渠、渠箱、截污闸、截污堰等)、基础处理、破路面(含恢复)以及相关附属工程施工,石井河东片区拟实施5个子项截污工程,石井河西片区拟实施6个子项截污工程。1.3.2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第1标段东片区和第2标段西片区1.3.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1.3.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1.4.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类似项目业绩要求:(1)企业业绩要求:自20065年3月至2009年3月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类似项目是指:具备上述资质条件方能承接、且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需同时提供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成竣工验收评定证明以及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类似项目是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颁发部门: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要求:(1)外地申请人须提供广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60周岁或以下(至2009年2月,以身份证登记为准)、投标申请人的在职人员,并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的“广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为准);(3)第1标段的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副负责人至少1人,且项目副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4)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由项目负责人、项目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兼任);(5)有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6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说明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09年4月日16时00分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09年4月日时分2.2.3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09年4月日时分3.1.1企业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及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企业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自2006年3月至2009年3月。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06年-2008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4.1递交申请文件时间2009年4月2日9时30分至2009年4月3日16时00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分别单独报名,投标申请人可以选择其中的1个或2个标段投标报名,需要针对各标段分别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且各标段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主要施工设备不能相同。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7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次招标标段划分: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申请人资格要求1.4.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地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应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外地申请人是指工商注册地不在广州地区的企业,下同),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经理在报名时应未被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锁定。报名后,该项目经理将被锁定。项目经理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拟投入的项目(副)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颁发部门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8表人的;(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实有违法行为。1.4.3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建筑企业在穗备案手续。1.4.4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的1个或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分别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每个标段拟投入的人员和主要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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