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三中学生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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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县三中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学生会是学院政教处领导下的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主席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下设,办公室,纪检部,学习部,外联部,生活部,体育部,女生部,网络部,文艺部,艺术团,勤工部,维权中心。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学生会成员科学管理,保证学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学生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条例:第二章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在学生会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各部门干事均为学生会正式成员。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一)获得履行学生会干部职责应有的权利(二)通过正当途径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四)参加学生会的活动;(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完成交给的任务;(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四)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一、项目设定:1、例会人员管理2、工作人员出勤管理3、日常行为管理具体内容:(一)例会(包括部门会议和内部会议)目标:使例会充分发扬集体性、民主性、广泛性、参与性、严谨性和目的性。1、集体性要求:(1)每次例会人员按要求必须按时到场。(2)参与例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3)例会中途不得无故离场。2、参与性要求(1)无论干部干事都应积极参与决策方案的讨论,和一般问题的意见发言,并努力做到提出有建树的、科学的、实用的意见。(对每次例会能提出重要的意见及2工作方案者会后由各部门负责人上报主席团,予以确认并加分,全体会议加5分,部门会议加2分。)(2)对会议发言踊跃并对会议内容有益者,各部门负责人上报主席团,予以确认并加分,全体会议加5分,部门会议加2分。(3)对会议顺利进行有贡献者(主要针对会议中途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人事部对其考核评定中的责任心加分,具体分数视情况而定。3、严谨性要求:(1)扰乱会场秩序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2)对例会时言谈举止有损会场气氛者予以扣分,全体会议扣5分,部门会议扣2分。(二)工作出勤(包括活动和日常工作)目标:针对学生会的各种级别和类别的工作,工作人员要求积极参与并做到尽职尽责。1、每次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时。(1)迟到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分);(2)旷工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5分);(3)中途无故退场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分);2、每次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量。(1)未能完成安排的职能工作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5分)(2)工作中有重大失职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5分)(3)工作中谈论或擅自处理私事,造成不良影响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5分)(三)人员日常行为(指在室外工作场所或办公室内)(1)平时的言谈举止不得损坏学生会公众形象。(通过会内和会外两方面共同监督,视情节予以处理)(2)不得肆意滋事,扰乱工作秩序。(处理办法同上)(3)严守学生会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处理办法同上)第四章人事考核制度期初每人有基础分20分一、出勤考核1、会议出席情况考核(1)迟到开会时在点名之前还未到者视为迟到。每人每次扣2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迟到处理。(2)早退会议结束之前离开会场视为早退。每人每次扣2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早退处理。(3)未到未到或会议进行1/2后还未到者视为不到。每人每次扣4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未到处理。累计三次未到者无条件免职。2、活动到场情况考核(1)迟到在规定时间未到者。每人每次扣2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迟到处理。(2)早退在规定时间前离开者视为早退。每人每次扣2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早退处理。3(3)未到未到或会议进行1/2后还未到者视为不到。每人每次扣4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未到处理。(4)工作人员有做好本职工作或没配合其他部门工作的每人每次扣2分,若工作态度不好并有他人向校学生会反映,每人每次扣5分。3、值班情况考核(1)迟到晚到15分种视为迟到。每人每次扣2分(2)早退值班结束前离开者视为早退。每人每次扣2分(3)不到中午值班结束前30分种或晚上值班结束前1小时还未到者视为不到。每人每次扣4分。如有特殊情况须在学生会内部找他人替班并提前告知负责人。(4)值班人员没有做值班记录或卫生工作的每人每次扣2分,若值班态度不好并有他人向学生会反映,每人每次扣5分。二、各部活动开展情况考核1、各部活动开展情况考核(1)活动时间,地点,人员安排到位,活动开展顺利,本部门人员无迟到,早退和不到现象(特殊情况除外)。此情况参加人员每人加4—5分。(2)活动开展基本顺利,时间,地点,人员安排到位,本部人员有少数迟到,早退或不到现象(特殊情况除外)。此情况参加人员每人加2—3分。(3)活动环节中存在一些问题,活动时间地点安排恰当,但人员安排不到位,本部人员参与与的积极性不高,有1/3以上的人员出现迟到,早退或不到现象(特殊情况除外)。在同学中影响力较小。此情况参加人员每人加1—2分。2、对于参于活动的部门和人员(1)部门当活动的规模较大,要其它部门协助时,若无特殊情况,各部门都应全力支持。若各部负责人态度积极,人员分配合理,参与积极性高,无迟到,早退和不到现象(特殊情况除外)。工作认真负责。此情况,各部参与负责人每人加6—8分,其余参加人员每人加3—4分。若各部配合态度一般,存在迟到早退和不到现象,工作态度一般。此情况参加人员每人加1—2分。(2)人员当活动现场人手不够或有突发情况发生需要人员调动4与活动时,若人员服从调配,工作积极负责,每人每次加3分。若人员不服从调配或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除外)的每人每次扣3分。三、平时工作考核人员考核此项由各部部长和副部长商定后共同实施。每部活动的计划方案及总结齐全详细的,给予负责人每人加2—4分。期末各部根据本部干事工作情况对干事进行评定,各部根据干事的总分排名情况,以干事人数的1/4为比例评出优秀干事。四、评定人事部定期通告各人员的总分情况,期末根据各人员的总分情况和主席团商定后,根据具体情况评出优秀干部和优秀干事若干名。五、除名总分低于8分者,将会被学校学生会自动除名。六、考核表见附录第五章学生会干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任免、培训和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在努力做好工作的同时,促使自身能力的提高,从而为我校学生会工作的更好开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4一、干部的选拔(一)依据:1、职位本身的要求。2、学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二)方式:校学生会干部实行聘用制,采取内部提升和外部招聘、公开竞选相结合。内部提拔部分干部,有助于提高内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并且,内部成员对工作比较熟悉,有助于工作开展的延续性;同时,为了避免组织内部工作思路、方法的僵化,给组织带来新的工作思路、方法,而采用外部招聘制相结合。但考虑到外埠同学对内部工作不熟悉,对外公开招聘原则上都是副职,但考察一段时间,符合条件者可升为正职。新选拔生来的学生干部有一定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使用期间实行代理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发聘书正式确定为干部,不合格者,无条件辞退。二、职务调换。职务调换是使受培训的学生干部,在不同部门的不同职位上轮流工作,一时期全面了解整个组织或社团的不同工作内容,已达到干部培训的目的。三、干部的考评(一)方式:1、自我评定,占50%2、上司评定,占25%3、同事评定,占25%(二)内容:1、个人素质考评(40%)包括;工作态度、管理能力、完成任务的能力、计划执行情况、创新能力、学习成绩、道德及与其他的关系等。2、工作效率考评(30%)包括:处理事情的效率、思维与决策的效率(发现问题的及时性,分析问题的准确性级处理问题的时效性)。3、工作效果考评(30%)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评的基础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考评,总分为100分,80-100分为工作成绩优异可获年终评优及提升资格;60-79分为工作成绩一般,可以申请留任;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工作不称职,应视情况给予调离部门或劝其自动辞职。三、干部的奖惩(一)干部的奖惩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可评为推荐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会干部,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并可推荐为下届学生会的后备人选。并将其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其所在专业。(二)干部违规的惩处校学生会干部任期内工作不负责、不符合学生干部要求或违反校团委、学生会及部门的有关制度的,将受到相应处分,处分分为:1、口头批评;2、警告;3、停职检查;4、撤职。对于为反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的学生干部,一律给与撤职处分,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第六章财务制度一、资金财务管理1、学生会日常财务资金报由院系审核,再有主席团统一分配报账。52、各部门凡涉及资金问题,均须报办公室备案或向办公室提交内部财务清单,存档。3、任何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二、采购1、学生会日常用办公品由主席团委派部门统一进行采购;2、各部门所需其他物品,亦可有各部门自行采购;购买物品前,先写申请,待主席团签字同意后方可购买。采购时需向商家索要发票。三、报销1、各部门的采购行为,由各部门先行垫付钱款;2、报销时应持有购买物品时的正规发票方可报销。3、没有发票、发票填写不当或没有提交申请自行购买的,有权拒绝给予报销4、特殊情况应报于主席团决定。第七章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工作是校学生会工作连续性,有序性的有力保障。为实现工作的正规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此项制度:一、总则:(一)人事档案:1、学生会成员信息库,由学生会办公室定期更新;2、学生会各部门成员(包括未入选者)简历,每学期开学初更新;3、学生会干部竞选演讲稿,干部辞职报告;4、学生会成员档案数据库,记录校学生会各成员基本信息、各项考核成绩及评优结果,及各成员在校期间所获各项荣誉。(二)工作档案:1、学生会各部门各学期工作计划;2、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需要有相关文字材料备份,包括活动申请、活动开展、活动总结,并附活动图片资料。(三)文件档案:1、上级组织发布的工作文件及通知;2、上级组织对工作、活动的批示;3、学生会内部文件及各项管理制度等文献材料;(四)会议记录:1、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记录;2、学生会主席团全体会议记录;4、干部级会议记录;5、部长级会议记录;66、部门例会记录;(五)出版物档案:由学生会订阅和编印的各种刊物、资料、论文集等。二、实施细则:(一)静态管理条例第一条学生会档案由学生会秘书部进行管理并保存于学生会办公室。第二条学生会档案属内部资料,不经允许,不得私自交于外界传阅第三条对于重要文件和有保密性质的文件需做好保密工作,未经主席团许可,不得借阅。第四条定期检查各项文件,如有遗失或缺少应立即向主席团报告,事故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第五条借阅档案必须经过主席团同意,否则不得借阅,未经批准直接借阅者及当时办公室值班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借阅时需注册登记:姓名,联系方式,借阅内容,借阅时间及归还日期。第六条学生会的档案由主席团和办公室决定其使用和公布,不经上述机构相关负责人同意,任何组织无权使用档案信息。(一)动态管理条例第一条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需要有相关文字材料备份,包括活动申请、活动开展、活动总结,获奖者名单,活动照片等资料,并及时上交学生会办公室用于存档。第二条学生会办公室应该及时收取并更新校学生会各项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文件档案、会议档案、出版物档案并存放于校学生会办公室,整理资料时按照档案的生成年份及文件类别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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