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承诺书本人于年月日与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已向本人告知并详细解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对员工的保障,但考虑到自身情况(已在本人户籍地购买农村医疗养老保险),本人要求公司于本人在职期间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再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若在劳动部门等行政执法检查中、投诉或其他情况确需由公司缴纳(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时,本人同意并授权公司在缴纳(补缴)后,公司可按实际缴纳(补缴)数(个人和公司缴纳数的总额)及社保机关、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相关滞纳金等从本人的工资中直接扣取或要求本人退还。同时,本人承诺因本人自愿放弃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导致本人所享有的社会保险福利及医疗、工伤、住房等一切待遇的落实均与公司无关,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或责任均由本人全部承担。本人已知晓要求公司不予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宜的法律后果。承诺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