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萱华园》借母溪乡旅游新集镇8#、9#、10#、11#土建工程承包合同书发包方:沅陵县萱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沅陵县建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合同书甲方:沅陵县萱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根据国家所制的合同法、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双方的共同合法权利,同时要考虑各自和利益明确开发、施工项目建设、达到各资所用,用资所得,互利双赢的目的,经双方就本建设工程项目事项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内容: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借母溪乡旅游新集镇8#、9#、10#、11#、2、工程地点:沅陵县借母溪乡旅游新集镇。3、工程内容:设计建筑总面积大约有壹万平方米以上,每平方捌佰伍拾元(10000m2×850=8500000元),最后以S所建房产核定的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所建的一层为框架结构,二层以上为砖混结构,共四层,屋面为坡瓦面。4、承包形式:乙方包工包料。二、工程承包范围1、乙方按建设规划设计图所有的新建图中工程项目,包括主体楼、地面、门窗、内外墙装饰、排水、排污、附属、水电到每户,避雷安装,本工程不能转包,发现转包甲方有权马上终止合同。2、提供验收资料、施工文明措施费、强保费、工程技术资料整理费、施工企业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等一切所需交的相关费用。3、质监建设、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检测费归甲方承担。三、合同工期开、竣工日期:总工期为210天,从2015年12月1日到2016年6月1日每推迟一天罚款壹万元。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乙方承包价格1、本项目综合价按中标总850元/m2进行大承包。2、不含基础超深、设计变更、图纸以外的附属或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增加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议价。3、所用主要材料(如:红砖、水泥、水泥环保砖、钢材、砂、石、木材),由乙方自主采购。六、付款方式1、基础至一层主体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应按工程完成的70%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二至四层每层完成的工程进度,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应按工程完成的50%付给乙方工程款。封顶按工程量完成的70%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在支付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预付工程费。2、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质监单位认可后,甲方应扣除5%质量保证金后支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结算时甲方付工程款95%为止,剩余5%工程款待一年保修期满无任何工程质量缺陷一次性付清。3、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如出现停工,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4、工程按工程进度完工并验收合格,若因甲方付工程款不到位而造成的停工、误工及对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七、承包约定:结算时,甲方应按工程总造价扣除质量保修金5%,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应退回乙方保修金。八、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及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把好工程质量关,如出现一切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负责,但属基础部分所出现的工程质量,则由甲方负责。九、安全事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一切预防工作,并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如施工现场出现人为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但遇不可抗力因素,经有关部门裁决。十、甲方权利及义务l、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有权要求乙方停工、返工,其费用、工期由乙方自负;2、甲方必须对建设项目实行全面监管,在施工中,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工程量增、减,工程形象的审核,形象款预付均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递交甲方技术负责人和甲方主管负责人认可。3、在施工中的一切技术资料必须由甲方技术负责人、监理、质监、设计签字后生效,否则不予认可。4、甲方有权对合同内容实行全面控制,如出现乙方未能按照合同内容执行,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停工、返工,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裁决。5、甲方应提供设计图纸3-5套给乙方。6、甲方必须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并积极搞好本工程的其他相关手续的办理。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现场施工的外围协调工作。十一、乙方权利及义务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3、应按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及时到位。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10、由于当地社群关系等问题,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11、要求甲方保证施工中,水、电设施,道路畅通。12、口头成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现场参加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13、工程中间交工时,由乙方组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订可。14、本工程的设计变更,以甲方现场监工负责人订可后执行。15、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围护墙、安全网、防盗、临时设施,施工排水、排污、施工用水、用电设施及费用、机械等一切施工应需的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16、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应与甲方配合协调。17、在正常情况下,工程由于质量、人为安全事故所导致停工,乙方自行负责。十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l、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十三、乙方材料采购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对材料负责。2、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按甲方委托的现场工程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3、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或抽样试验,对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不得使用,所属工程材料都必须首先按标准要求进行送检和试验。4、现场工程师发现乙方采购或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时,成要求乙方负责返工,重新采购合格材料,并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6、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特别是钢材、水泥、红砖、砂石供应商、应事先采用书面文字递交甲方认可才能使用。十四、工程变更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2、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变更的:1)更改工程有关部位的位置、尺寸;2)增、减部分核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它有关工作变更的附加工作;5)由于地质勘探的位置与设计发生位移所产生基础超深或不需要超深,根据设计依据认可发生变更;6)因变更导致合同工期造成延误,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4、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材料,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不得擅自更改。5、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五、确定变更价格1、乙方在工程变更应采用书面申请工程价款清单,经甲方确认后,按合同规定的调价进行调整。2、乙方在发生变更时,未经甲方认可签证,而等待工程交工或工程验收后再申报甲方增加,视为该项变更无效。3、现场工程师未经确认而乙方强制性作为变更提出变更价款,甲方不予确认。4、因乙方自我因素导致工程增加费用,甲方不予受理。十六、竣工验收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甲、乙方验收合格为准。2、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原甲方在工程增、减部分的工程清单和工程结算按建筑面积合同价的合计造价,但必须以甲方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十七、质量保修1、乙方质量保修主要内容:主体、楼、地面、内外装饰、排水、排污、附属、室内水、电安装等相关设计图纸内的项目。2、质量保修期:主体、屋面、附属、水、电安装为一年。3、质量保修责任:凡属该工程新建项目所出现一切施工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在保修期内甲方应通知乙方在三天内进行维修,如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未到位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按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进行扣除。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式: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结算所扣留总造价5%的保修款项,在一年保修期后无质量缺陷问题,应退回乙方保修金。十八、双方约定l、±0.00层以上设计图未有或无说明的工程项目,按承包范围内容执行。2、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有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本合同条款没有的,则按沅陵县市场行情标准协商解决。十九、其它未尽事宜1、以双方当时协商价签字为准。2、如产生另有施工合同以本施工合同执行。3、如发生有补充协议以补充协议内容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