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是一个漂亮的口号,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涉及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多重关系,涵盖了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及人们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食品安全同样是个综合性概念,具有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和法律上的考量。它首先客观反映的是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卫生、质量和营养等相关方面的内容。作为社会学概念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社会治理。作为政治概念的食品安全,是政府对社会最基本的责任和必须做出的承诺。作为法律概念的食品安全,国际上从社会系统工程建设的角度出发,正逐步以食品安全的综合立法替代卫生、质量、营养等要素立法的趋势。《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并将此作为社会事业建设的重要内容,这对政府食品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基本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这是我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之一。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是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同时也是社会不断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不仅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支撑系统。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政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于泰山,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目前我省食品安全状况还是不容乐观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未能根本解决,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和长效机制。现实生活中个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利欲熏心,不按标准生产甚至在食品生产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尤其是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问题非常突出。从实际情况看,这些问题主要并不是因为这些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落后所造成的,而是少数生产经营者丧尽天良,见利忘义,造假售假所致。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从最基础的、最根本的建设抓起。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培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遵纪守法为核心,通过相应的制度规范、运行系统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实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从而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和要求是十分丰富的,体现在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但无论是社会本身的发展还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社会公共安全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基本的内容和保障,而食品安全是我国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关注食品安全,就是关注人的生命健康,就是尊重人、关爱人,是和谐社会本质的生动体现。反思引起全社会广为关注的阜阳劣质奶粉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给公众带来的消费恐慌,可以看出食品安全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心凝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命健康需求,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如果说我们连这一基本需求都满足不了,那根本就谈不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建立起新型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实现食品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从根本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构建和谐社会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需要注意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是以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为基础。研究和谐社会构建的信用基础,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密切结合起来,建设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为保障之一,以和谐社会为社会状态内核的社会主义社会,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促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一个体系的建立离不开法律作为保障。通过制定食品安全信用法律法规,可以用国家的意志强制赋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以相应的法律地位、确认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中各项制度的普遍法律效力、明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权威性和指导作用。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体现诚信原则、确立信用机制的法律法规无论在总体上还是在食品行业专门领域都偏少,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二)加强道德教育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中,道德约束和法律建设相辅相成,互相促进。道德和法律相比较,在食品安全的覆盖领域方面要比后者广泛得多,可以弥补法律规范的不足。政府应在食品行业大力开展道德教育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主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他们认识到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社会、企业本身的重要性。精心组织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社会信用基础知识、食品安全事故案例和食品放心工程等的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信用知识水平,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思想保障。(三)加强公平氛围的建设政府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时,越注重营造公平氛围,就越能够为信用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对食品企业的责任追究以及信用权益保障上,政府应当一视同仁;信用信息的收集、记录和使用单位应当遵循公正、规范的原则,客观中立;奖优惩劣,在政策扶持、权利义务分配上不搞平均主义;要避免在信用体系建立过程中,发生食品企业间以大欺小、相互贬损的事件。(四)建立统一的信用控制体系加快制定统一的信用统计指标和评价规范,按照规范要求对部门信用信息资源进行整合,逐步建立统一的信用控制体系,包括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风险预警、信用风险管理,完善信用征集及评价体系。一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二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与打造特色区域经济相结合。要把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高地方经济成长性和发展后劲的重要措施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