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设备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润滑是设备运行的必要环节。为了延长设备(零部件)的使用寿命、减少磨损,降低动力消耗,更好地保证、促进生产作业计划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线设备的润滑管理及油品的采购、库房验收与贮存。第二节设备润滑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设备润滑管理机构由公司机动处、各生产分厂、供应处组成。第四条公司设备润滑主管处室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制定并定期修改全厂在线设备的润滑“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表;2、负责监督检查公司润滑油(脂)的采购、贮存、使用等各环节的技术管理,发现问题有权提出最终意见;3、负责组织推广润滑先进技术和新旧润滑标准的宣贯工作;4、负责公司主机设备润滑油品的委托检验工作;5、负责统计公司的润滑油年消耗量。在保证设备安全的前提下,提出合理改进措施,减少消耗,降低费用;6、提出大型减速机的换油采购计划;7、监督各生产分厂设备润滑管理的实施。第五条各生产分厂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根据《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制定本车间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2、负责严格按照设备润滑“五定表”的要求开展设备润滑工作,并做好设备润滑记录;3、负责统计本分厂的润滑油年消耗量;4、负责本分厂废油品的回收布置与返库;5、负责按设备润滑主管科室的润滑油(脂)检验要求,在指定点抽取油样及时送达指定地点;6、负责提出本分厂润滑方面的改进建议;7、及时消除漏油现象。第六条库房职责1、负责按润滑油品的存放要求定置未出库的润滑油品;2、负责润滑油品的发放;3、负责存放、处理各生产分厂回收的废油品;4、库房负责提出低于日常最低库存量的油(脂)采购计划,保证各种油(脂)的储备数量。第三节设备的基本加油标准及相关要求第七条保持设备各润滑部位的油位、油量非常重要,其参考标准如下:1、柱式油标、油尺的油位应在标定的刻度线以上,大型减速机的油位应在标定的刻度线以上30-50mm;2、圆形油标的油位应在其直径的1/2~2/3;3、滚动轴承的充填润滑脂量应为轴承空隙容积的1/3~1/2;4、圆柱齿轮、锥齿轮润滑的油位,应浸过2.5倍全齿高,脂润滑时应保持齿轮齿面经常有一层油膜;5、蜗轮蜗杆传动的油位,应淹浸至蜗杆中心线(蜗杆在下)或蜗轮下部(蜗杆在上)2.5倍全齿高;6、凡采用稀油强力润滑部位的循环油压,应控制在0.15-0.3MPa范围内;7、润滑油(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更换。⑴油内有水,油呈淡黄色(乳化);经化验水分大于0.5%者;⑵油内含有机械杂质、异物或铁屑等;⑶粘度±15%者;(4)酸值增加(中合反应值):1mgkoH/g者。8、典型轴承温度一般控制标准:⑴巴氏合金不超过65℃;⑵铜合金轴承不超过75℃;⑶铁合金轴承不超过70℃;⑷滚动轴承不超过75℃。(5)有特殊要求的按设备说明书的规定执行。第四节润滑油的采购、验收、贮存及废油处理第八条主机设备(含大型减速机)润滑油品种、数量、牌号、生产厂家由公司确定,采购部进行商务谈判、采购。第九条设备的润滑用油(脂),不能随意改变品种或牌号。如因推广先进润滑材料或市场供应短缺时,须由公司最终确定。第十条入库的润滑油(脂)由综合库人员验收:合格证、化验单、牌号及出厂日期。凡是标识不清、使用回收桶的油(脂)均不得入库。第十一条润滑油品应保存在防风、防雨、防潮、防盗、防火的库房内,各种油(脂)均须有明显标识,不能出现无标识的储备油。发放要计量。油抽子要专油专用。各分厂临时存放油(脂)时,应排放整齐,分组分类存放,保持清洁,标识清晰,密封盖有效。第十二条各分厂回收的废油由供应处仓库保管,标识醒目,以防误用。废油品的处理工作由供应处、财务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