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设立典当行申报材料清单申报材料之一:一、设立典当行初审推荐表(印制许可证的依据,必须准确无误,市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二、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三、出资协议和股东自己出资承诺书(注明:入股货币资金来源合法,为真实自有资本,未以借贷资金或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承诺2年内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不以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四、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包括银行询证函复印件、进账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出具验资证明日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日期在3个月以内,资金应当保存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定银行的验资账户内,直至领取营业执照)。五、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流动人口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拟任法定代表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拟任典当行的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个人股东的简历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复印-2-件,每个人的材料按顺序放在一起。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出资能力证明(注明:出资额小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50%);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有效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日期在3年以上),每个法人股东的材料按顺序放在一起。七、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使用权有效证明文件(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并附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所在地县级和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签署的营业场所安全预先审核意见。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名称中须含“责任”两字)。九、法人股东为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的,应当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注明:同意国有资本进入典当行;承诺退出或转让时,须先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拟受让侯选名单及有关资料,并须办理典当行股权变更审批手续)。十、法人股东为上市公司的,应当出具承诺函(注明:承诺积极配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核查,主动提供与典当经营业务有关的材料和报表)-3-十一、典当行设立审核意见表(注:申请人应将材料按顺序用A4纸,在材料齐全后装订成册(附目录,一级层次为一至十一),未注明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由市县级典当业主管部门报省商务厅1份)申报材料之二: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章程三、业务规则四、财务会计制度五、内部审计制度六、安全管理制度七、新增典当行安全防范措施八、编制单位、主要撰写人及联系电话(注:申请人应将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一级层次为一至八),由市县级典当业主管部门留存1份,省商务厅必要时抽查)-4-附件3设立典当行初审推荐表单位:万元机构名称拟任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手机机构住所所属地级市邮政编码从业人数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股东及出资额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联系电话法人股东相关人员身份证号码注册资本营业执照注册号姓名号码注:1、相关人员: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及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典当行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2、本表可从下载。申请材料中复印件均已查验原件经办人:年月日审核推荐机关(盖章):-5-附件5典当行设立审核意见表商务部:2011年度,我省拟批准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说明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住所为:市县,注册资本为:万元,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二、股东情况(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户,均为内资企业,无外资(含港澳台资)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符合法人股相对控股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公司类型本次出资额所有者权益合计长期股权投资是否通过工商年检填表说明:1.公司类型按照营业执照填写;2.本次出资额为对该典当行的出资额;3.所有者权益合计、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对应项填写;4.工商年检以营业执照副本工商年检章为准。-6-上述法人股东均已提供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附属明细表。经审核,所有法人股东财务状况均符合以下要求:1.权益性投资余额加上本次对典当行的投资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其中担保类企业权益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20%;2.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50%,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类企业需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80%。(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人,均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合计持股比例%。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姓名身份证号本次出资额三、股东及高管人员资质情况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典当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拟任典当行的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均提供了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简历,并提交了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经审-7-核,上述人员均非公务员,不存在违反《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情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四、验资情况公司已按照要求将注册资本金存放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定银行的验资账户内,并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其中包括银行询证函复印件、进账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证明。经审验,验资报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所有股东均在出资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法人股东提交了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出资典当行的决议。五、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符合经营要求,提供了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并已通过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可。六、相关承诺公司已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制订公司章程、业务规则以及相关制度,承诺开业时按照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网要求,安装相应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配备相应人员,按时报送各项经营数据和财务报表。所有股东均提交了出资承诺书,已注明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未以借贷资金或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承诺两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不以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8-法人股东为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相关管理部门已出具国有资本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同意国有资本进入典当行,承诺退出或转让时,须先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拟受让候选名单及有关资料后,再报国资委办理相关国资转让手续。法人股东为上市公司,已书面承诺将积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接受对其和下属典当企业之间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主动提供上市公司与典当业务相关联的报表和材料等。本单位已按要求在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公司相关信息,并对公司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查验了原件,确认上述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符合《公司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此承担相应责任。现将拟批准设立意见报上,请予备案。商务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9-附件2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申报材料清单一、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初审推荐表(印制许可证的依据,必须准确无误,市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二、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营运资金数额等)、可行性研究报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典当行最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按新会计准则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营运资金拨付证明(包括银行询证函复印件、进账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出具拨付证明日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日期在3个月以内,资金应当保存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定银行的验资账户内,直至领取营业执照)。五、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或流动人口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六、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承租-10-或者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并附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和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签署的营业场所安全预先审核意见。七、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八、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审核意见表。(注:申请人应将材料按顺序用A4纸,在材料齐全后装订成册(附目录,一级层次为一至八),未注明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由市县级典当业主管部门报省商务厅1份)。-11-附件4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初审推荐表单位:万元分支机构信息机构名称营运资金从业人数邮政编码机构住所分支机构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手机典当行信息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已有分支机构数量机构住所邮政编码许可证编码去年净利润前年净利润股东及出资额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联系电话审核推荐机关:申请材料中复印件均已查验原件(盖章)经办人:年月日注:本表可从下载。-12-附件6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审核意见表商务部:2011年度,我省拟批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家分支机构。现说明如下:一、典当行基本情况公司住所:市县,许可证编码:,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已有分支机构数量:家。二、拟设分支机构情况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住所:市县,营运资金:(万元),分支机构负责人:。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住所:市县,营运资金:(万元),分支机构负责人:。三、典当行近两年财务状况和合规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年度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合计填表说明:1.净利润按利润表对应项填报;2.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合计按资产负债表对应项填报。-13-经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典当行最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审核,该典当行近两年来连续赢利。最近两年来,该典当行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四、资金拨付该典当行已经按照要求将营运资金保存在指定银行的验资账户内,并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营运资金拨付证明。五、人员资质情况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已提供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简历,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审验,不存在违反《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对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六、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符合经营要求,提供了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并已通过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可。本单位已按要求在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拟设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并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查验了原件,确认上述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符合《公司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此承担相应责任。现将拟批准设立意见报上,请予备案。商务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