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中心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防火巡查1、餐饮中心的操作间等部位应当根据不同的防火需要,配备不同灭火要求的灭火器材,如:灭火毯、灭火器。2、餐饮中心设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餐饮中心内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巡查。3、每班次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4、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每日对防火安全情况检查一次。5、餐饮中心消防管理人员24小时在餐饮中心内巡视,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和扑救。6、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7、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作好巡查记录。8、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第7.9.2.7条规定“旅馆、餐饮场所、医院、学校等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清理应当做好记录。二、消防安全检查1、餐饮中心负责人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全餐饮中心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2、针对防火安全存在的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3、防火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情况;(2)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3)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安全情况;(4)烟道清洗情况;(5)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情况;(6)消防通道是否畅通;(7)火灾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整改等;三、消防安全教育1、餐饮中心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认真组织餐饮中心员工学习宣传国家、省、市的消防法律法规和医院的有关规定,增强餐饮中心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2、及时传达贯彻消防部门的会议精神,落实实施。3、宣传和落实餐饮中心消防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增强责任感。4、防火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员应经常向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5、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6、新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安全育。7、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消防基础知识;(2)厨房火灾危险性;(3)厨房火灾预防;(4)紧急应对措施;(5)厨房火灾隐患自查及整改措施。四、消防设施管理制度1、餐饮中心的消防设施由餐饮中心进行管理。2、餐饮中心的消防设施,由专人加以维护保养,不得随意挪动,严禁任何人、非火警使用院内消防设施。3、严禁在消防通道上搭建违章建筑。4、消防通道应急灯应每月检查一次,保持良好状态。5、确保区域之间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6、严禁改变、损坏防火门锁具的结构。五、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1、餐饮中心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2、餐饮中心对消防器材实行统一配置,根据消防要求,按照部位的特点配置相应种类的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3、餐饮中心的消防器材,放在显著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并做到员工都会使用。4、根据灭火器的种类、性能、及时换药,充气、保持完好有效。六、餐饮中心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任务:1、贯彻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2、制定防火工作计划,布置、总结防火工作。3、研究重大火险隐患的整改。4、监督、检查防火工作。5、对违反消防法规行为的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工作突出的应给予奖励。厨房消防安全管理1、安全用电(1)厨房区域配电箱须装在厨房入口墙面,并与蒸炉、油锅、灶台、水池保持1米以上距离,且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1.2-1.5米之间;(2)厨房配电箱内电源开关及总闸须张贴对应控制设备标识,箱门上须张贴开关箱配线图、标识清晰无污迹;(3)厨房墙插必须加装防水罩,严禁使用移动插线板;(4)餐饮商户内需24小时持续供电设备如:冰箱、冰柜等,须单设专用供电回路,单独控制。严禁使用多项插座,严禁其它用电设备共用该路电源或插座供电;(5)厨房安全用电检查,每月进行1次,每季度进行1次热成像仪电气安全检查。安全用电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断路器、开关负荷、开关发热、接地情况、漏电保护器、布线规范(横平竖直)、虚线、脱线开关箱上下孔洞封堵、套防火管、插排串接等违规用电行为。2、灭火器配置及管理(1)厨房区域内灭火器按每20平方米配备两具符合相应要求的4KGABC灭火器,放在灭火器箱内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15cm,安放位置固定并设明显标识、方便取用;(2)厨房区域内灭火器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外观、压力、生产日期、充装日期、附件完整、埋压、遮挡等。3、灭火毯配置及管理(1)厨房区域内,灭火毯须配置规格不小于1.2米×1.2米,必须固定放置于灶台左右两侧并设有明显、统一的标识,且每个灶台应配置不少于一张灭火毯;(2)厨房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方法,每名员工每年要进行一次灭火毯实操演练;(3)厨房灭火毯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损坏、污染、规格、放置位置合理性、会否使用等。4、挡火板、油烟口、油烟管道配置及管理(1)须使用阶梯式挡火板,挡火板之间必须达到无间隙拼接;油烟口开口不得大于油烟罩内平面面积的30%;开口位置应位于油烟较大灶台的侧上方;油烟罩长度超过3米,须设2个油烟口,油烟口间距不大于2米;(2)厨房挡火板必须每日擦拭,表面无积油、油垢等;每周对油烟口上方半臂之长进行清刮和擦拭,无油垢积存;(3)油烟管道须建立清洗计划;排油烟管道每季度不少于1次清洗;当以上清洗频次下排油烟管道仍有积油,须增加清洗频次、专项突击清洗、采用技术改造等解决方案;(4)建立油烟管道清洗档案,每月归档一次清洗记录。油烟清洗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油烟管道清洗合同、清洗单位资质、清洗前后对比照片(照片须显示拍摄时间)、验收记录、清洗收据或发票影印件等。5、喷淋设施配置及管理(1)厨房区域内喷淋设施已由医院按照相关设计进行了统一安装。如进行二次装修,需对喷淋设施实施改造的,须重新向当地消防部门及商管公司申请,并按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进行改造;(2)厨房区域内喷淋设施的日常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喷淋头污染、未使用标准喷淋头、安装位置不规范、安装数量不足、喷淋管网上拴挂物品或管线等。6、安全出口、疏散标识、应急照明配置及管理(1)安全出口1)厨房面积大于50平方米、地下室厨房面积大于30平方米,必须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2个安全出口间距不少于5米;安全出口疏散门开启方向应向外;2)安全出口日常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出口标识常亮、疏散门开启方向正确、无锁闭、阻塞、占用等。(2)疏散标识1)厨房疏散标识(含安全出口标识)应使用接入消防电源的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如使用蓄电型的疏散指示标志,须每3个月充放电一次,当放电时间小于30分钟时应更换电池,蓄电型疏散指示标志应处于常充电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必须保持常亮;2)厨房疏散标识日常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标识设置明显、常亮、无破损、松脱、亮度均匀、地面蓄光型标识清洁、无破损等。(3)应急照明1)如使用蓄电型应急照明,须每隔3个月充放电一次,当放电时间小于30分钟时应更换电池;蓄电型应急照明应处于常充电状态;2)应急照明的日常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蓄电型应急照明处于充电状态、无破损、无脱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