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收购合同甲方:青海梦源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蔬菜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品要求:绿色蔬菜标准。乙方必须符合无公害蔬菜的生产要求种植,按照蔬菜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在蔬菜地使用剧毒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出土上市。交售的蔬菜要新鲜,无腐烂变质。第二条产品的种类及数量。1、种类,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为甲方种植的产品种类不得少于个品种。2、数量,根据甲方的需求量来增加种植面积,以每天不低于斤合格的蔬菜的供应量为起始。第三条产品的收购价格。1、保护价:蔬菜自身的成本价为保护价格,当交付蔬菜时市场批发价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标准收购。2、市场价:所有蔬菜以的价位收购。第四条付款方式及运输方式。1、信用保证金,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信用保证金元。合同期满由乙方退还甲方。2、付款方式,乙方根据合同约定的将蔬菜交给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以现金的方式付清当天的收购款。3、运输方式:乙方送货上门。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蔬菜经验收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产品,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不交付蔬菜或未经甲方同意将蔬菜出售他人的,应支付违约金。3、甲方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蔬菜,应按照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无权要求退还信用保证金。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蔬菜质量产生争议的,以双方共同认可的国家或地方质量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年月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