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经理职责直接上级:总经理直接下级:主管岗位职责:1、在总经理领导下和公安机关部门的协助下,全面负责酒店保安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布置、直辖保安部各组的工作。2、负责制定酒店总体安全工作条例,并根据制定的条例督促执行和检查落实。3、每年1—2次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保密和法规教育,同时进行一次消防防火演习。4、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执法机关对违法犯罪进行调查取证。5、负责对重点宾客、旅游团体、大型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保证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6、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加强对酒店防火系统、设备、设施、器材的管理工作,确保一切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7、加强对酒店各类物资、现金、票证、商品以及要害部门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酒店安全制度,堵塞漏洞,防止事故发生。8、维护酒店治安、营业秩序,加强对门卫的管理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控制管理。9、对保安部人员招聘、录用、评估、奖状负责。按照奖惩制度实施奖惩。保安主管职责直接领导:保安部经理直接下属:保安领班主要职责:1、协助保安部经理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对经理负责,指导保安领班工作,并做好监督和检查,对部门安全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2、做好岗位培训及军事训练工作,熟悉周边的治安环境,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防护工作,有问题及时解决。3、做好队伍的思想稳定工作,公正公平处理好员工与领班直接的各类问题,部门经理不在岗位时及时履行经理职责。4、妥善的处理好岗位上发生的消防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5、完成上级领班交给的其他任务。保安领班职责直接上级:主管直接下级:保安员岗位职责:1、负责检查落实全体保安员的仪容仪表及执行记录的情况,并提出奖惩意见,对违反纪律者负责记过失及扣分。2、负责各岗位人员的调动和安排。3、协助保安部领导及内保组处理酒店内发生的各类问题。4、负责做保安员的思想教育工作。5、检查保安员的上下班交接情况。6、及时向经理及主管反应保安员的意见和要求。7、负责组织定期召开的班组会议,宣布保安人员的过失和表扬先进。8、检查各岗位的值班记录,并做好自己的值班日志,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9、定期按要求做好员工的军训其培训,和管理好各自的宿舍卫生和内务卫生。保安部保安员职责直接上级:领班岗位职责:1、服从上司指令和工作安排,熟悉本部岗位的任务与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酒店安全。2、酒店保安员应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大胆工作,不徇私情,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敢于挺身而出制止犯罪活动和违法乱纪行为。3、具有为酒店全心全意服务的意识,仪表端庄,干净整洁,礼貌待人,奉行“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在保安服务中真正体现“敬客、迅捷、周到”的酒店服务风格。4、努力钻研保安服务知识,掌握酒店的服务技巧,当值时要保持旺盛的精力。5、处理在酒店内发生的非常事故并协助酒店各部处理宾客或雇员的安全问题,要熟悉岗位的分布,爱护通讯器材和岗位上的各种设施。6、在酒店范围内外巡查,果断处理突发事件,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礼貌地进行盘查监控。7、协助有关部门保卫重要宾客进出酒店的安全,做好大型会议的安全工作,巡视酒店的员工聚集地点,制止赌博、打斗及偷窃客人财物等情况的发生。8、定期检查报警系统、安全及消防系统,严密控制建筑物周围之门户、服务区。9、严格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保卫制度,执行交接班制度,上岗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准处理私事,确保安全。酒店人员配置及薪酬标准保安部经理(1人)(3400元)安保主管(1人)消防主管(1人)(2400元)(2600元)领班(3人)消防领班(1人)、(1600元)(1800元)保安员(20人)监控人员(3人)(1400元)(1400元)岗位设定1号岗位(大堂门口)3人2号岗位(前停车场)3人3号岗位(酒店后门)3人4号岗位(后停车场)3人5号岗位(内部巡查)3人6号岗位(监控中心)3人机动人员5人领班4人主管2人经理1人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图总指挥副总指挥灭疏通安工后火散信全程勤行引联防保救动导络护障护组组组组组组长长长长长长成成成成成成员员员员员员防火安全检查制度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况;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4、灭火器材配备及有效情况;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8、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9、监控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10、防火巡查情况;11、消防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酒店正常的营业、办公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酒店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各职能部门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第3条酒店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4条各职能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部门和酒店保安部门的指导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第5条属酒店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和保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其相应的重点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第6条消防设施(消火栓、水龙带、水枪、防火报警装置、应急灯、消防安全标志等)、消防器材(各种灭火器以及消防专用装备等)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专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第7条各通道楼梯出口、安全门、消防通道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第8条要加强并不断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制,各部门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指定专人管理。第9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人员应了解有关设施、器材的性能及维护、使用方法,并按要求定期进行保养、检修、补充、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有效期及其配备、使用、更换、检查、检修等情况。第10条灭火器应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标志。第11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准埋压、圈占消防栓。第12条酒店保安部负责对酒店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向总经理提出处理意见。第13条对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部门和个人,保安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第14条对因上述行为影响灭火而造成灾害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者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故意破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第3章防火管理第15条各级员工都要严格执行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和其他消防活动,作好防火宣传教育。会使用灭火器具和设备。第16条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设施,必须熟记安全操作规定,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消防器材,设备摆放的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第17条熟知酒店报警程序,牢记火警电话,发生火情、火灾时迅速报警,并听从统一指挥。报警时讲明火灾地点、火势大小、燃烧物质、被困人员及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部门。第18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酒店内,如不慎带入酒店请交由保安部处理。第19条在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地方或仓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仓库管理人员必须遵照各项防火制度进行工作。第20条各部门因施工或维修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向保安部申报,办理动火手续,明确动火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设立监火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由保安部批准后方可动火施工。第21条用酒精清洗机器部件时,要保持室内通风,大量清洗机器时,要到室外通风的地方进行。如果无法移动机器时,必须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沾有油墨和易燃的纸张、油布要装在有盖的铁桶里并及时清理。第22条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或安装电气设备,如果因工程或工作需要使用的,需持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书面申请经保安部批准,经电工安装检查并试用后方能投入使用。第23条配电房内不准堆放物品,不准在草布间、楼层小仓库内吸烟,消防分机旁边不准摆放任何杂物。严禁将洗涤剂放在垃圾、衣物滑道口周围。第24条客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柴油炉以及大功率的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经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登记。禁止将衣物晾晒在台灯架罩上,不准在房间内生火燃物。第25条酒店设立禁烟区,严禁在酒店禁烟区内吸烟。复印机、电传机的附近部位禁止吸烟。第26条各部门人员下班离岗时要做到人走灯熄、电器断电,不留火险隐患。第27条保安每天对岗位区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必须上报消防主管和保安部经理。第28条消防主管每天对酒店巡检;对保安值班工作进行督导,对酒店各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消防安全隐患。第29条保安部经理每周对酒店做一次全面检查、着重检查消防重点部门。对消防安全管理的贯彻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奖惩。第四章火灾处理第30条如果发生火灾,发现人员及时通知在部位值班员,应立即先将楼层总电门关闭并切断电源,防止爆燃,取持灭火器具进行灭火操作。如情况严重,在抢救灭火的同时应及时向消防监控中心报警或拨打“119”火警电话。第31条消防监控中心必须有保安24小时值班,听到铃响报警或人员报警,应立即通知保安部、工程部等迅速到报警现场检查。第32条火势难以控制时,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要及时向消防机关报警,报警时要清楚准确地说明酒店地点、报警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待消防队把情况听清楚后方可放下电话,同时应安排人员到路口、通道接应消防车赴火灾现场救火。第33条各部门员工知道酒店失火后,应及时赶到失火现场参加扑救,准备灭火的消防栓或立即使用消防栓灭火。有领导在场由领导指挥,如果领导不在时,则由现场人员商量决定,采取果断的措施,立即进行灭火和营救工作。第34条如果发生火灾,知情不报、不坚守岗位或临阵逃脱,按其情况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并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第五章附则第35条本制度由保安部制定并负责组织修订。第36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关于成立义务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的通知各部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南省消防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酒店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义务消防领导小组以及组建义务消防队,同时任命(保安部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主管)为消防专干。组长:(总经理)副组长:(保安部经理)成员:(行政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客房部经理)(后勤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义务消防队长:(消防领班)成员:(保安员)(保安员)(保安员)(保安员)(保安员)(保安员)(水电工)(水电工)年月日酒店消防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及时有效的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国家、酒店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全体员工碰到火灾时忙而不乱,能各司其职。根据国家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二、组织机构成立灭火救灾指挥中心1、灭火救灾指挥部由下列人员组成:当时在酒店的主要领导和保安、工程及事发部门的负责人(夜间由夜间值班经理和保安、工程及事发部门的值班人员组成)。2、指挥部地点设在掌握信息的消防控制中心,或视事发现场另选合适地点。3、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1)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成立现场指挥组,由保安部经理、工程部有关技术人员和事发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掌握火势发展情况,指挥参战人员灭火,根据火势及时采取进一步措施,并向指挥部汇报,公安消防人员到现场后,协同组织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