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中心“四定”方案根据公司“四定”要求,结合山西省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对企业母体试验室的管理要求,制定以下定岗、定编、定责管理方案。一、定岗定编设置原则1、基本满足计量认证及山西省建设厅对试验检测资质的管理要求,保证公司试验检测资质顺利通过,满足公司施工生产试验检测需求。2、在满足公司现有试验检测管理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实际工作业务量,本着因事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合理定编定员。二、岗位设置1、主任兼技术负责人2、质量负责人3、管理室4、计量室5、检测室三、定员编制试验中心定员编制共计5人,其中主任兼技术负责人1名,质量负责人1名,管理室1名,计量室1名,检测室1名。四、岗位职责(一)、主任兼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负责公司试验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工作质量负责;负责内审工作,建立试验中心中心的管理体系,负责质量手册的制定、补充和修改;负责贯彻执行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督促、检查各部门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负责对项目部试验分站的授权工作,负责设备、仪器、备品购置计划的编制及工作总结提报。负责各类作业指导书和技术程序的编制、维护,负责考核各级检测人员的检测工作质量和检测报告的终审与签发;负责检测设备管理,建立仪器使用、维修制度,以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二)质量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全面负责公司的检测工作质量管理;当技术负责人外出时,代理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测报告的终审与签发;并对检测资料、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主持制订检测大纲、检测实施细则、检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则、非标准仪器设备的暂行自校方法等;组织检查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核准;组织编制质量文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负责质量管理手册贯彻执行和检查;负责内审工作的开展与实施;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负责与质量管理有关事宜的外部沟通与联络。(三)管理室岗位职责1、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工程试验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2、负责标准、规范、人员档案、人员管理台账,授权管理台账和人员资质证件的管理工作;2、负责承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质检任务和日常的比对试验业务及委托方委托的检测业务,并组织实施;3、负责检测样品的接收、发放和留样保管;4、负责检测记录、检测报告的验收、盖章、登记和发送;5、负责工程试验中心印章管理和文件及《质量管理手册》的发放;6、制定和实施试验人员培训计划。(四)计量室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和上级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2、熟悉、掌握计量管理工作范围和各种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的技术性能指标和检定周期;3、制定和实施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验计划,负责仪器设备的标志管理,对经过周期检定和自校仪器设备,根据检定和自校结果及时填写粘贴“红、黄、绿”计量管理标志,作为仪器设备使用完好状态的标识;4、负责内审及管理评审计划编制,以及计量认证、资质等级申请资料的填写保管。(五)检测室岗位职责1、熟悉有关技术标准、测试方法、测试设备,严格执行产品标准所规定的检测条件,在测试设备和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进行检验测试工作;2、熟练掌握测试操作技能,严格按试验规程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检测,认真准确地读取数据,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检测记录;3、检测工作开始前,负责核对样品是否符合取样要求,检查所用仪器设备的精度、计量检定周期是否符合规定;4、检测完毕后负责及时填写仪器设备运转记录、擦拭机体、清扫检测场地环境卫生,熟练掌握数据处理规定,对照标准对受测试项目在检测记录中做出结论,经核查人员复核后填写检测报告,并对其正确性负责。在检测报告中签名后,负责将检测报告连同记录送交授权签字审批签发;并负责将检测存档资料登入台帐和存档。5、经常检查、监督仪器设备完好状态,对使用中发生故障或损坏的仪器设备,应随时督促维修复检,保证仪器受检率达100﹪。6、负责公司一起设备周转台账的填写、保管,动态掌握仪器设备配套情况及周转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