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和我们的世界□唐翰存我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打量这些诗人们的作品。因为走进《诗刊》的“青春诗会”,他们的名字现在得以暂时性地、和谐或不和谐地聚在一起。他们是:葛根图娅(韩霞)、张子选、第广龙、叶舟、高凯、古马、娜夜、阿信、牛庆国、沙戈、崔俊堂、梁积林、樊康琴、胡杨、包苞、郭晓琦、苏黎、李满强。本来,作为一个“诗歌大省”,甘肃在诗歌写作方面人才济济,优秀者甚多,仅凭“青春诗会”难以容纳和概括。但我们观察甘肃诗歌,阅读“青春诗会”专号上发表的作品,的确是一个重要视角。有评论家指出,在当代中国文坛,最热闹、最强势的是小说,最有成就的却是诗歌。我赞赏这个尖锐的论断,这个论断同样适用于甘肃文坛,尤其在看了诗人们为数众多的作品之后。原因不仅在于,当很多小说家面向图书市场和消费文化急功近利编造故事的时候,诗人们由于处境的相对冷落与沉静,反而能退守到诗歌本体,一心一意琢磨怎样把诗写好,文学的伟大理想在他们身上依然存在。而且,就甘肃文坛的现状而言,甘肃诗歌这些年来所创造的精神总量和艺术探索积淀,要远大于小说;甘肃诗歌在全国赢得的整体声誉和被认可程度,也远大于小说。散文就更不用说。三种文体,唯诗独大,这与陕西、宁夏等地的文学局面迥然不同。难道甘肃地面上的条件和气候适合成长诗歌这种文学样式?法国思想家丹纳在其《艺术哲学》一书中通过分析希腊的雕塑、意大利和尼德兰的绘画,令人信服地说明了自然环境、风俗习惯、时代精神对艺术品的决定作用。现在,我们看甘肃诗歌以及走进“青春诗会”的甘肃诗人们的作品,不难发现在“自然气候”和“精神气候”双重影响下诗歌创作的种种兆头。我们从中能清晰地摸到一些诗人的诗歌地脉,从河西的荒漠戈壁到陇南的十万大山,从陇东、陇中深厚的黄土腹地到甘南藏区草原,从阿克塞岩石、山丹土长城到敦煌莫高窟等,直接催生了写作的母题、语境乃至诗歌的质地。“精神气候”对甘肃而言可能更多的是指一种传帮接代的诗歌创作传统。在这方面,甘肃几十年新诗史上有足够多的事件和人物让人称道,如:李季和闻捷的到来,“九叶派”诗人唐祈的到来,由李老乡、林染等人参与发起的“新边塞诗”运动,甘肃青年诗歌学会的成立,《飞天》“大学生诗苑”栏目的设立和《飞天》对诗歌的一贯重视,杨文林、高平、李云鹏、何来、于辛田、伊丹才让、张书绅、师日新、彭金山、陈德宏、马青山等人对青年诗人的扶持,《当代文艺思潮》的创办,省文学院的世纪诗会及各地召开的诗歌笔会,叶舟和高凯主持的“兰州诗歌之夜”……致使甘肃地面上的诗歌氛围活跃起来,老中青诗人们彼此激发,成就向外扩张,不时占据文学刊物的重要栏目及版面,不时有人获全国奖项,不时有人参加重要文学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甘肃历年来有这么多人参加“青春诗会”,就不再是一个孤立和突兀的现象。“青春诗会”专号上发表的甘肃诗人的作品,除了某些不令人满意的,大都成为甘肃诗歌创作生态中一个有力的部分。借助这个有力的部分,我们可以观察甘肃诗歌在时代比较视野中的优势所在,发现其中需要继续坚持的可贵品质与诗学倾向,也可以透过这些诗作探讨“甘肃问题”。在这里,结合具体作品,不揣冒昧地谈论以下几个问题。一、西部的地域化背景:借重与超越,以及诗歌的质感问题“西部诗”的概念,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被提出来。直到今天,甘肃一些诗人仍乐于听到将自己的诗冠以“西部诗”的头衔,也有人不愿由于“西部诗”而“窄化”、“矮化”自己的诗歌面相,或者认为“西部诗”这个称谓本身就有问题。其实,是不是“西部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如何认识地域之于文学并在何种程度上借重地域,如何让地域因素有效驰援艺术,让诗歌挺进有根性的土壤深处。这方面,甘肃诗人群出现了极大的写作共通性,即许多诗人包括风格成熟的诗人都非常借重地域化背景的支撑。进入“青春诗会”的18位诗人中,除了韩霞、娜夜、沙戈因为写作的其他倚重而轻淡地域色彩,其他诗人均十分借重西部自然、人文意象,或深情书写自己的故乡体验,或化用民间的语言艺术,从地域特色起家,扎下根基。可以说,没有阿克塞,就没有作为诗人的张子选;没有敦煌,就没有叶舟诗歌的神圣天堂;没有陇东和陇中,就没有高凯和牛庆国诗歌的大后方;没有甘南的一草一物,就没有阿信的“天高地远”;没有山丹自然与历史遗址的侵染,就没有梁积林诗歌快速的精进。张子选发表在1987年“青春诗会”专号上的组诗《西北偏西》,“阿拉善之西/古岩画上的人们/分布在巨大的岩石上/他们紧贴着那些岩石/陡峭地生活或者歌唱/用羽毛装饰过的响箭/射杀一只秋天的灰狼”(《阿拉善之西》),“西北偏西/一个我去过的地方/没有高粱没有高粱也没有高粱/羊群啃食石头上的阳光/我和一个牧人互相拍了拍肩膀/又拍了拍肩膀”(《西北偏西》),带有一种粗砺的质地和原生态气息,野性未泯,手法又是现代的,使人联想起法国画家高更体验塔希提岛上毛利人部落生活而创作的画。张子选曾参加1986年的“现代主义诗群大展”;此后“第三代诗人”占山为王、“口语诗”满世界叫嚣的时候,张子选的诗因其所受西部地域背景的恩惠,显现出特有的庄严面貌。叶舟诗歌里的敦煌,不仅是历史文化的,也是地理意义上的敦煌,是一个神话落脚、丝绸流动、人神杂居的地方。“在路上,让一个人长成——/目击、感恩、引领和呼喊。/敦煌:万象之上的建筑和驭手/……让归入的灰尘长久放射——/爱戴、书写、树立、退下/以至失败”,借一条丝绸之路的描述,叶舟扮演的其实也是一个敦煌运灵人的角色。“历史事件的模糊(缺乏记载和研究)和文化融汇的缓慢,为他按自己的想象进行虚构提供了多种可能,也提供了将虚构变成‘真实’的种种心理线索。”(于贵锋《浮华背后》)也许由于虚构的宏大,使得叶舟无暇在一些具体的事物上过多停留,他“义无反顾”地挥霍才情和语感,促使诗句顺着快意的修辞加速赶路,不给读者留下回旋余地和能长久记住的语句——这是叶舟诗歌的优点,也可能是缺点。相对于叶舟构建的地理神话,高凯和牛庆国对故乡地域的书写,就要显得现实、确指一些,或吃重一些。高凯发表的《掌上的陇东》,叙事散漫,却饶有兴味,“山一挤/人就稀了……在山里哪怕歇脚一夜/大槐树上的老鸦/也纷纷落成喜鹊/一个很深的村子家家点灯/忽闪忽闪地瞅你”(《山里》),“泥里下种云里托梦/在雷滚压了千年的地方/直起腰来而且/比天低一些/比地高一些”,在朴实的描写中,手法虚虚实实,带给人诗意,连语言都有一股陇东味。牛庆国的《饮驴》,早已成为诗坛许多人口耳相传的佳作,透过这首代表作以及《崖》《水》等相关作品,可以看出牛庆国对诗歌和土地的“热爱的方式”:他对乡土保持了一种正常的感觉,不虚美,不隐恶,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力求以纯朴的诗情,传达西部的浑厚和苍凉,表现那里惊心动魄的生命体验和刻骨铭心的悲欢离合。”牛庆国对西部乡村苦难的感知与叙事,确是刻骨铭心的,他能循循善诱地让一头会宁的毛驴饮咸水河——“再苦也别吐出来”,让路立起来变成崖还要写上抓住崖面小草不肯松动的手,他让一滴水把山一样的汉子“打个趔趄”。到了阿信那里,地域再一次表现出它对一位诗人的亲和力和生命介入。阿信长期生活、工作在甘南藏区,那个“羚羊奔跑的地方”,或许最能唤起写作的神性与诗性。阿信没有过多表现草原的苦难,这可能是由于他的内心已敛聚了些许僧侣般的仁慈。他写《扎西的家》:“扎西的家:玛曲河边/一顶黑牛毛毡房。//落日炉膛中,一块燃烧的焦炭。//他的阿妈:半口袋挪来挪去的糌粑。/他的妹妹:细瓷花碗中溢出清香的奶茶。”意象鲜练、醒目,借代手法高明。再看《尕海》片段:“一只鸟看见它飞翔的影子。/两只狭路相逢的黄羊,从对方困惑的眼神里/认出了自己。//起风了。//我的脸碎了。/一颗容纳世界的心,空了。”这里的风起得很突兀,很不错,造成了奇崛效果。读阿信的诗,这种奇崛往往跟顿悟结合在一起,在谦卑、跳跃而又雅致的长短句下面,隐藏着某种神秘的律动。由此联想到梁积林。梁积林的诗“就是在大漠孤烟、骠骑劲旅的苍凉背景下,撒满山丹草原的风中的花朵”(李小雨语),他写焉支山下的风物与生活,有着训练有素的观察力,善于将不同视角下的事物和场景比现在一起,加以比喻、联想。不过,他早期的诗歌在写实与写虚之间方法比较单一,像阿信那样的诗歌的内在律动性不足,也缺乏古马那样对实物虚化的超现实主义处理能力。也许严重认识到这个问题,梁积林在几年工夫里比较出色地完成了他诗歌的写意与句式转化,“一个人,坐在长城上/坐在/古代的一个破折号上//一群羊/把枯草踏得,沙沙脆响/领头的那只/向我张望//不说乌鸦/不说鹰/不说一只老鼠钻过了/一块牛头骨的眼框”。到了“青春诗会”专号发表的这些作品,已经做得很从容了。借重地域性与超越地域性,本是一个孪生的话题。这几年来,不断有评论家喋喋不休地强调西部作家和诗人要走出地域写作的局限,要“超越地域性”。笔者也曾在此前的一篇评论《甘肃诗歌的临界点》中放言:在地域之上还有人类,还有时代的普遍诉求,还有永恒的宇宙;对地域背景的无法超越,往往意味着对写作本身的无法超越。现在看来,这个观点显得有些草率了。什么是地域性,什么是地域化背景?地球在宇宙旋转,它存在,它本身就是宇宙地域的一部分。地球上具体存在的事物,也是宇宙事物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又何必过多奢求超出这一部分。我们写好了一个地方,就等于写好了一个宇宙,关键在于你有没有写好。至于人类,也是应该具体的——每个人,每个族群及其生活状貌,都是“人类”。“人类”不是宏大抽象的词,不是吓人的词,越逼真生动的“人类”,往往越“小”,越具体,关键在于你能不能写好。那么,所谓的超越性,应该体现在何处?德国阐释学大师伽达摩尔在其名著《真理与方法》中谈到艺术的世界性问题,他说:“属于世界文学的作品,尽管它们所讲述的世界完全是另一个陌生的世界,它依然还是意味深长的。同样,一部文学译著的存在也证明,在这部作品里所表现的东西始终是而且对于一切人都具有真理性和有效性。”可见,写什么地方,写怎样一个陌生化世界,并不妨碍文学的“世界性”,关键在于这种书写应该有“意味深长”的东西,有普遍的“真理性和有效性”。换言之,题材并不太重要,哪怕写深山野林里的一个人、一只甲虫,关键在于那些具体事物给人的存在感挺进到深入的程度,在貌似随意、偶然、属己的描写中透射出一种深长的、有效的体验。现在,读甘肃诗人们的某些作品,我再一次感到,地域化书写的实质也是一种对存在的挺进,并且是有根性的挺进。惟其如此,那些生疏的、鲜活的、有质感的人和事物,才让人们感觉到它是在一种背景下产生,并且,由于西部地域特色所带来的陌生感和新奇感,能增加人们的阅读欲望,引起深长的回味。现在,甘肃诗歌面临的一个问题反而是:对地域题材的书写,不是多了,而是少了。甘肃诗人往往是一些“杂食动物”(老乡语),有驾驭多种题材的手段和才能。譬如以乡土诗起家的诗人高凯、牛庆国等就是多面手,这次我们看到高凯的近作《苍茫》《药方》《柴米油盐醋》就写得不错。不过,有时这种多面手写作可能会分散诗人的精力,影响他们继续深化地域书写的专注程度。另外,不少“土著”诗人在“功成名就”之后就离开了原来的地方,写作的场域变了,虽然照样能写出好诗,但诗歌的“质感”往往就差了。质感——体验事物象形与真切的艺术外现,它对于文学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质感的弱化与缺失,目前是全国诗坛的一个问题,在甘肃诗歌中同样存在。譬如张子选,后来离开甘肃,仍坚持写“西部诗”,虽然写得精致和文雅了,语言精辟了,但跟他80年代的诗相比,那种身在其中的原生态的粗砺感及冲击力没有了。倒是一些生活在甘肃地方上的诗人,在其写作中容易保持住可贵的质感,譬如胡杨的诗、郭晓琦的诗。胡杨在“嘉峪关下”、“长城地带”,这个“行走的写作者”对地理人文的描述常常带一种切肤之感,肋骨作萧,拨开浮光掠影,敦煌之西的不毛之地,“夏天,跑着一群举着火把的风/爱谁是谁,爱谁,谁就得脱两层皮”;在阳关大道,“尘土中浮现的那一条路/是一群人啊”。郭晓琦《高于屋檐的苍茫和矮于屋檐的幸福》是一组值得关注的诗歌,他的句子贴着事物本身去写,准确,及物,细微,贴切,像“一只啄木鸟在树干上敲”,像“刨树根的人抡圆镢头,围着一根干树桩/往下挖掘。然后一锨一锨/把新鲜的泥土翻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