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语义学第四章语义的聚合第四章语义的聚合语义场理论是现代语义学中最重要的理论之一,它最充分地揭示了语言的系统性,反映了语义的聚合关系。语义场理论是德国著名语言学家特里尔(J.Trier)首先提出来的。他从索绪尔关于语言系统性的理论中受到启发,在《智能义域中的德语词汇》(1931年出版)一书中提出了语义场理论。第一节语义的聚合不过当时并没有产生较大影响,后来他一度中断了对语义场的研究,到50年代末才又继续研究,并且产生了较大影响。语义场理论与差不多同时兴起的义素分析理论一起,奠定了现代语义学的基础。成千上万的词语并非是一盘散沙,和语音、语法一样,也具有自己的系统性。这种系统性与词汇在逻辑概念上的分类有关,但更主要地是指词汇内部词与词之间的意义联系。(一)语义场的性质若干具有共同核心义素的词语(以义项为单位)构成的聚合体,就是语义场,又叫词汇场,有时简称义场或词场。所谓核心义素,就是指表示事物、动作所属类别或性状所属方面的义素,即名词中表示“类属”的义素,动词中表示“动作”的义素,形容词中表示“方面”的义素。如亲属称谓词语中的[亲属],趋向动词中的[移动],表示温度的词语中的[温度]。属于同一个语义场的词语,其核心义素必须相同,其他义素可以不同。语义场具有以下几种最基本的性质:1.层次性由于事物现象的分类可粗可细,类别可大可小,因此语义场也是可大可小。最小的语义场只有两个词语。如“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儿子-女儿”就是三个最小的语义场。若干较小的语义场又可汇集为较大的语义场。如这三个最小语义场就可汇集为较大的语义场——直系亲属语义场。较大的语义场又可汇集为更大的语义场,直至一个语言系统中最大的语义场,如“事物”、“时间”、“空间”、“数量”、“活动”、“性状”、“关系”等等。这样,语义场就有不同的层级,较小的语义场就是它所属的较大语义场的下级语义场,或称为“子语义场”或“子场”;较大的语义场就是其上级语义场,或称为“母语义场”或“母场”。属于同一个较大语义场的词语,可能分属不同的层级。如“车、船、飞机”属于同一个层级,而“汽车、轮船、飞机”就不属同一个层级。不同层级的词语不能列入同一级语义场。语义场的层级性体现了语义的纵向聚合关系。2.系统性属于同一级语义场的词语,其语义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如“丈夫”与“妻子”相互依存,没有一方,就没有另一方。“中医”和“西医”也是相互依存的,虽然不能说没有西医就没有中医,但可以说没有“西医”这个词,就没有“中医”这个词,“中医”这个词就是为了区别于“西医”才产生的。语义的系统性还表现为,一个词语的意义,取决于这个词跟哪些词语构成一个语义场。如“孩子”跟“大人”构成语义场时,其意义为[-成年、+人],“孩子”与“父母”构成语义场时,其意义为[生育关系、+亲属](即“子女”)。又如“叔叔、伯伯”跟“舅舅、姑父、姨父”等构成一个语义场时,有[亲属]、[年幼/年长于父]的意义,当它们与“阿姨、大妈”等构成一个语义场时,就没有这样的意义。“工人叔叔”“农民伯伯”,也没有年龄长幼的含义。由于语义场具有系统性,而不同的语言系统、不同的方言以及不同的时代,其语义场的构成情况会有所不同,因此,同一个词或相当的词,在不同的语言系统中,可能有不同的语义价值。如汉语的“沙发”来源于英语的sofa,但语义值有所不同。“沙发”与“椅子、凳子”等构成语义场,包括单人的、多人的、及坐卧两用的;而英语的sofa则不包括单人沙发,单人沙发称chair(椅子)。又如广东话中只有“肥”和“瘦”而没有“胖”,“肥”既可形容动物,也可形容人;而普通话中“肥”一般只形容动物,若形容人,就是骂人,把这个人当动物看待。广东话的“肥婆”、“肥仔”大致相当于普通话的“胖大嫂”、“胖小子”,没有骂人的意思。所以,广东话的“肥”与普通话的“肥”语义价值就有所不同。3.相对性语义场的构成,是以词语的义项为单位的,因此,同一个词有几个不同的义项,就分属几个不同的义场。如“叔叔”有表示亲属称谓和表示社交称谓两种不同的义项,各个义项分属不同的语义场。另一方面,一个较大的语义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划分为不同的较小语义场。如亲属语义场,可按辈分划分,也可按性别划分,可按直系/旁系划分,也可按血亲/姻亲划分,从不同的角度划分出来的结果就有所不同。所以,一个词语属于哪个语义场,哪些词语构成一个语义场,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二)语义场的类型语义场的分类迄今尚无定论,可从不同的角度分类。根据语义场中同级词语的多少,可把语义场分为二元义场和多元义场两大类。1.二元义场由两个同级词语(以义项为单位)构成的义场就是二元义场。根据义项之间不同的对立关系,二元义场又可分为关系型和异质型两个小类。1)关系型二元义场表示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二元义场,就是关系型二元义场,可以简称关系义场。这种义场中的词语具有相互依存性,反映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可进行关系推理,从一方推知另一方。如“师傅-徒弟”、“丈夫-妻子”、“上面-下面”、“长-短”、“大-小”、“多-少”、“买-卖”、“出口-进口”、“给予-获得”等等,都属于关系型二元义场,都可进行关系推理。如根据“甲是乙的师傅”,可以推出“乙是甲的徒弟”;根据“甲在乙的上面”,可以推出“乙在甲的下面”;根据“甲比乙长”,可推出“乙比甲短”;根据“甲向乙买东西”,可推知“乙卖东西给甲”;根据“甲方向乙方出口”,可推知“乙方从甲方进口”。凡是不能进行关系推理的二元义场,就不属关系型二元义场。如“父亲-母亲”不能进行关系推理,不属关系型二元义场。父亲和母亲虽然确有关系,但二者是“丈夫”与“妻子”的关系,而不是“父亲”与“母亲”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才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二者可以进行关系推理。2)异质型二元义场表示事物之间不同性质的二元义场,就是异质型二元义场,可以简称异质义场。这种义场中的词语具有相互对立的不同性质,但不涉及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不能进行关系推理。如“白天-夜晚”、“寒假-暑假”、“硬卧-软卧”、“正确-错误”、“真实-虚假”、“成功-失败”、“死-活”、“出-进”、“动-静”等等。2.多元义场由三个或更多的同级词语(以义项为单位)构成的义场,就是多元义场。根据义项之间有无顺序关系,多元义场又可分为有序型和无序型两个小类。1)有序型多元义场义项之间具有大小、先后、高低等顺序等级关系的多元义场,就是有序型多元义场,可以简称有序义场或顺序义场。如“一、二、三……十、百、千、万”、“春、夏、秋、冬”、“东、南、西、北”、“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秒、分、刻、小时”等等,都有一定的顺序等级关系,都属有序型多元义场。2)无序型多元义场义项之间没有顺序等级关系的多元义场,就是无序型多元义场,可以简称无序义场。如“蛙泳、蝶泳、仰泳、自由泳”、“金、银、铜、铁……”、“红、黄、蓝、绿……”、“酸、甜、苦、辣”、“炒、煮、蒸、炸……”、“走、跑、蹦、跳”等等,都属无序型多元义场。无序型多元义场的义项,有些有某种习惯排列顺序,如“酸甜苦辣”,其实在语义上并没有什么顺序关系。还有些义场的义项,就其专门意义来说,是有序型的,而就其通俗意义来说,则是无序型的。如表示颜色的词语,在光学意义上是有序的,在一般通俗意义上是无序的。贾彦德《汉语语义学》根据语义场中各义位间的关系,把语义场分为十类:1.分类义场这类语义场内的各个义位,标志着同类事物(或同类现象、性质、运动、行为)里的各种对象。如:“中医、西医”;“软卧、硬卧”“陆军、海军、空军”;“气体、液体、固体”“炒、溜、爆、烩、煨、炖、烹、炸、煎、烤、拌、焖、涮、蒸、薰、酱…”2.部分义场部分义场中的各个义位反映某一对象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下肢义场:“大腿、小腿、脚”被子义场:“背面、被里、被胎、被套”地球义场:“地壳、地幔、地核”3.顺序义场这种语义场内各义位间有一种顺序关系。表现数目、季度、月份、军衔、学位、度量衡单位、考核或比赛的名词等的义位所组成的场,都属于顺序义场。如:“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五”“优、良、及格、不及格”“学士、硕士、博士”“春季、夏季、秋季、冬季”顺序义场可以是封闭性的,也可以是开放性的。词义所表对象的顺序有的循环,有的不循环。顺序义场可用图形表示如下:4.关系义场关系义场中的义位间体现人、事物或行为间的某种关系。如:“教师、学生”;“上、下”“上级、下级”;“买主、卖主”;“原告、被告”“上、中、下”;“左、中、右”“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反义义场的表示4.反义义场反义义场包含两个义位,它们的意义正好相反。如“男、女”;“动、静”;“死、活”“建设、破坏”;“服从、违抗”反义义场中两个义位间的界限一般是绝对的,+x与-x之间没有过渡。6、两极义场两极义场的每个语义场包含两个义位,它们在意义上也是彼此相反的。例如:“穷、富”;“美、丑”;“先进、落后”“天才、傻瓜”;“懦夫、勇士”这种语义场有几个明显的特点:1)A1、A2两个义位之间有一明显的过渡带。2)两极对立的A1、A2均可有程度的差别,它们可以向相反的方向无限延伸。3)两极义场中A1A2间的分界,有不少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有可能移动的。两极义场的图形表示:7、部分否定义场部分否定义场与反义义场、两极义场有相似之处,场内的诸义位处在相互否定的状态之中。简单的部分否定义场是二元的,其中一项A1是另一项A2的不完全否定(即A1、A2不是一对反义词)。例如:“必然、可能”;“全体、部分”、“绝对、相对”、“必须、不妨”等。部分否定义场也可能是三元的,甚至是多于三元的。例如:“前进、停止、倒退”;“赞成、弃权、反对”;“大于、等于、小于”“热、温、凉、冷”等。部分否定义场的图示:二元的:三元的:8、同义义场这里讲的同义义场,相当于一些论著中所指的一组广义的同义词(不包括等义词)。同义义场有二元的、多元的。例如:“结构、构造”、“界限、界限”“警告、正告”等。同义义场中的义位,其基本义有异有同。例如:“吹嘘、吹捧”;“掩饰、粉饰”二元同义义场的式子可表示为:A+B——A+C三元同义义场“流浪、漂泊、浪迹”其语义场可用式子表示为:A+B+a——A+C+b9、枝干义场10、描绘义场以上见贾彦德《汉语语义学》P169-175第二节语义的聚合关系一种语言系统中的语义场,是一个纵横交织的语义关系网络。语义场中的词语之间,存在着纵向和横向两种聚合关系。一纵聚合关系纵聚合关系是上下级语义场中词语之间的上下级关系,也就是母场和子场之间的层级关系。纵聚合关系包括两个小类:上下义关系和总分关系。1.上下义关系上下义关系就是逻辑上的属种关系。具有属种关系的一组词是上下义词,其中表示属概念的词是上义词,表示种概念的词是下义词。如:“笔-钢笔”“人-男人”“听-偷听”“销售-批发”“红-粉红”“白-雪白”等等。其中“笔”是“钢笔”的上义词,“钢笔”是“笔”的下义词。其余依此类推。上下义词都有属种关系,没有属种关系的词不是上下义词。表示整体—部分关系的词不是上下义词,如“中国-北京”“森林-树”“衣服-衣襟”都不是上下义词。表示等级关系的词也不是上下义词,如“博士-硕士”“处长-科长”“年-月”都不是上下义词。上下义词具有包容性,上义词的所指范围包容下义词所指范围,可以进入“乙是甲”的格式,但不能反过来说“甲是乙”。如可以说“钢笔是笔”,但不能说“笔是钢笔”。从逻辑上讲,上下义关系是蕴涵关系。如果甲是乙的上义词,就是乙蕴涵甲。其逻辑特征为:如果乙真,则甲必真;如果乙假,则甲或真或假;如果甲真,则乙或真或假;如果甲假,则乙必假。例如:若“这是钢笔”为真,那么“这是笔”必真;若“这是钢笔”为假,那么,“这是笔”可能为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