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B章建筑物(建造)规例四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123B章建筑物(建造)规例的主要内容。公众大堂及休息室;食肆、夜总会、食堂、快餐店及须支承群众荷载的餐厅;剧院及戏院5.04.530.06下述地方的楼面─锅炉房(设备待定,但不少于);机房、通风机房及同类房间(设备待定,但不少于);舞台及用作舞台的电视录影室7.59.045.07下述地方的楼面─工场、工厂及工业用的其他相同类别建筑物或建筑物的部分─(a)供支承轻量荷载(b)供支承中量荷载(c)供支承重量荷载(d)供放置印刷机械装置(设备待定,但不少于)5.07.510.012.59.09.09.09.0────8下述地方用作贮存用途的楼面─(a)图书馆书库、书店(b)冷藏库(c)印刷机械装置的纸库(d)(a)、(b)及(c)所指明种类以外的贮存,包括仓库内的贮存每米*贮存高度为3.5,但不少于10.0每米*贮存高度为5.0,但不少于15.0每米*贮存高度为8.0待定,但每米*贮存高度不少于2.5待定,但不少于9.0待定,但不少于9.0待定,但不少于9.0待定,但不少于9.0────*贮存高度为楼面与由天花板、楼面底部、屋顶或其他障碍物形成的对贮存高度造成实际限制的部分之间的高度。9用作供车辆使用的车路、楼面、车道及斜路的地方─(a)只供泊车,供总重量不超逾2500公斤的车辆使用(b)供总重量不超逾4000公斤的车辆使用,而消防车是不可到达的(c)供总重量不超逾4000公斤的车辆使用,而消防车是可到达的4.07.57.59.015.075.024.045.0150.0(d)供总重量不超逾12000公斤的车辆使用,而消防车是可到达的适当公路荷载的80%(e)供(a)、(b)、(c)及(d)所指明种类以外的车辆使用适当公路荷载10平屋顶及坡度为10度或10度以下的斜面屋顶─(a)如没有设置通道通往屋顶(保养工程所需通道除外)(b)如(除保养工程所需通道外)另设有通道通往屋顶0.75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