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知识讲座——从学习我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来提高我们的行政执法能力!1我国的法律体系。2深刻理解依法行政、依法执法。3学习我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4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5新修订的法律、司法解释对我们行政执法的要求。6目录CONTENTS依法治国的重要方略。第一节我国的法律体系Chapter1在一国之内同一法域之中,法律体系呈现出纵横交错的特征。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中,为了维持法律体系的内在统一,不但各种法律部门在横向上要相互衔接,而且各种法律渊源在纵向上要保持协调。从法的效力上看,一切法律渊源都具有法的形式效力,该效力本身并不存在差异;但是,不同渊源的法律规范却存在等级。所谓法律位阶,是指每一部规范性法律文本在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下位阶的法律必须服从上位阶的法律,所有的法律必须服从最高位阶的法。在我国,按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体制,法律位阶共分六级,它们从高到低依次是:根本法律、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下图所示:我国的法律体系标题标题标题我国法律体系图我国法制体系或称立法体系是统一的,又是分层次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制定,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对于国务院的一些直属局,如工商、海关、税务、新闻出版、技术监督局等不能制定规章,从实际看需要,但法律只规定了部、委制定规章。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本条规定,这些机构经国务院授权可以适用规章,地方性规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省会市、较大的市的政府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均不能与法律相抵触。我国的法律体系第二节dierjie依法治国的重要方略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根本保证。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依法治国的重要方略9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2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3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4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等。5依法治国重要方略的重大意义:10违法必究有法必依有法可依四个方面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略11具体来讲以下四个方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略12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严格执法。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在我国,约有80%的法律和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司法则是惩治犯罪、保护公民权利的最终有效手段。能否做到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治国的重要方略13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依法治国的重要方略14深刻理解依法行政、依法执法SAN第三节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管理的活动。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行政权力,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作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标题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特定人或特定事项予以处置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如:浙江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和发布《浙江省商品条码治理办法》,旨在对商品条码实施规范治理,这就属于广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抽象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不是特定的具体对象。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如,县工商局对某企业生产的假冒服装依法检查并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这就属于狭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必须是特定的具体对象或案件。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效率公平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行政执法18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就是事实行政执法行为的机关或者组织必须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要具备以下条件:1、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组织而不是自然人;2、行政执法主体的成立必须有合法依据;3、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4、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提升的部分1、必须依据合法2、必须主体合法3、必须权限合法4、必须内容合法5、必须注重程序行政执法19权限合法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内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不得越权。行政执法行为的内容必须公正、合理。公正、合理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样的人同样对待;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相当,即过罚相当。内容明确具体容内限权行政执法20行政执法程序正义被视为“看得见的正义”。行政执法程序是由行政执法的方式、步骤、时间、顺序所构成的。一般体现为前后相互连接的几个阶段,每个阶段又有其相应的具体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必须注重程序程序是权力的运行方式,也是行政权力实现公正的保证。举个通俗的例子,可以看出程序对于结果公正至关重要。有个国家的学校给儿童上法治课,课题是姐妹两个分一个大苹果,采取什么方法分匀?按照我们中国人的传统思想,因为我们不重视程序规则,无非采取两个办法:一是由大人分,给苹果切上一刀,两人各拿一半,但大人也不一定就切得很公正,难免引起纠纷;另一个方法就是牺牲一方利益,如三字经上说的“融四岁,能让梨”,从谦让角度来说这是好的,但从法律角度来讲,还是牺牲了一方的利益。而这堂法制课想要告诉孩子们的是一个程序规则,这个苹果谁操刀切都可以,但是操刀的人要最后拿自己的那一半苹果。这个程序规则就制约了切苹果的人,必须把苹果切的公正,否则自己吃亏。这就是程序的价值。虽然程序公正不一定能够保证行政结果的公正,但程序公正与结果之间存在内在联系,是不容否认的。空调省电1、强化程序意识。2、防止程序违法违反行政执法程序的表现形式:违反正当程序,违反法定程序。防止行政执法程序违法,主要防止这两个方面的违法。(1)防止违反正当程序正当程序和法定程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定程序是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程序;而正当程序是指基于公平、正义而应遵循的程序,不论法律是否有规定都应遵守。它是对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最低限度的要求,这已成为许多国家司法审查的重要标准。图例: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纲要》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2)防止违反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表现形态:A、方式违法:图例:违反法定程序的表现形态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原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7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B、步骤违法C、顺序违法。D、时限违法。C、作为行政程序要素的顺序是指各个法定步骤的先后次序。如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决定时,要先取证,后裁决;先裁决,后执行等。颠倒了这些顺序,即构成了顺序违法。D、时限违法是指行政行为的作出违反法定的时效。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图例:(1)无效。是指行政机关因为具有重大明显瑕疵或具备法定无效条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2)补正。限于行政程序轻微违法的情形,对于实体违法或程序严重违法的行为,不能补正。补正使行政行为的效力得以维持,补正行为的效力追溯既往。(3)撤销。对程序一般违法的行政行为,不适宜用补正的方式得以补救的,则可采用撤销的处理办法。(4)责令履行职责。当行政主体因程序上的不作为违法且责令其作为仍有意义的情况下可采用责令履行职责这种责任形式。(5)确认违法。(6)行政赔偿。图例:学习我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四节一、修改《行政诉讼法》时间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新的《行政诉讼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国家立法机关修改的第一部法律,也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来作出的首次修改,标志着“民告官”正式迈入新的时代。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历经三次审议,三次修改,将行政诉讼法条文的75条扩充到103条,加上对原条文的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变化可谓是“脱胎换骨”。第5章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制定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标题第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