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鉴定书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008)等有关规定,2016年5月19~20日,我厅会同省发改委在诸暨市召开了永宁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永宁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成员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相关工作报告,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了《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现将《鉴定书》印发给你们。请项目法人和运行管理单位按照《鉴定书》中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工程正常安全运行。附件:《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鉴定书》浙江省水利厅2016年6月—2—附件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鉴定书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委员会2016年5月20日—3—验收主持单位:浙江省水利厅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诸暨市水利水电局项目法人:诸暨市永宁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监理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监理公司主要施工单位:浙江广川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单位:浙江征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运行管理单位:诸暨市永宁水库管理处验收时间:2016年5月19日~20日验收地点:诸暨市—4—前言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70号)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85号)的有关规定,2016年5月19日~20日,浙江省水利厅在诸暨市组织召开了永宁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移民办、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绍兴市发改委、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移民办,诸暨市人民政府、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农林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供电局、移民办、疾控中心、枫桥镇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东和乡人民政府、永宁水库建设工程指挥部及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代表和专家。会议成立了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委员会(名单附后)。验收委员会成员检查了工程现场,听取了项目法人等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大坝蓄水安全鉴定及质量监督工作报告,审阅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经认真讨论,形成本验收鉴定书。一、工程概况—5—(一)工程位置及主要任务工程位置:永宁水库位于诸暨市枫桥镇境内,坝址位于浦阳江流域枫桥江上,地处永宁村石砩自然村附近,距枫桥镇约9km。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供水、兼顾灌溉等综合利用。(二)主要技术特征指标永宁水库工程坝址以上集水面积73.6km2,水库正常蓄水位44m,相应库容1332万m3,校核洪水位49.45m,总库容2308万m3,防洪库容1028万m3,保护耕地33.5万亩,保护人口40.6万人,可向城镇提供年均供水量1159万m3,灌溉农田1.23万亩。本工程为Ⅲ等工程,水库为中型水库。主要建筑物拦河坝(主坝和副坝)、泄水、供水及放水建筑物等为3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三)项目设计简况1.设计审批情况2009年6月22日,省发改委以“浙发改农经[2009]472号”文下发《关于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11年12月21日,省发改委以“浙发改农经[2011]1739号”文下发《关于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2年3月19日,省发改委以“浙发改设计[2012]19号”文下发《浙江省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2015年12月15日,省发改委以浙发改农经[2015]850号文—6—对调整《浙江省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工程投资工程批准概算总投资为7.2亿元。3.主要设计工程量土方开挖14.73万m3,石方开挖21.62万m3,混凝土浇筑16.59万m3,帷幕灌浆2.84万m,固结灌浆0.62万m。(四)项目建设简况1.施工准备2013年5月完成了三通一平工程。2.工程开工2013年6月6日工程正式开工。3.主要项目施工过程2013年6月6日主坝开始施工,2014年10月21日通过截流阶段验收,2015年5月23日开始2#副坝工程施工,并于同年10月15日开始1#副坝工程施工。二、验收的范围和内容(一)验收范围主坝工程、1#、2#副坝工程、泄水渠工程等。(二)验收内容1.拟投入使用工程的完成情况;2.已完工程的蓄水条件;—7—3.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和库区清理完成情况;4.已完工程施工质量;5.工程的调度运用、度汛方案落实情况。三、工程形象面貌1、主坝工程坝体已浇筑至坝顶高程49.9m,上游防浪墙高程51.1m;主坝固结灌浆和帷幕灌浆已完成;启闭机房主体结构已完成;金属结构闸门、启闭机、闸门门槽金属结构预埋件安装及二期砼浇筑已完成。2、1#副坝坝体浇筑至高程46.0m,固结灌浆和帷幕灌浆已完成。3、2#副坝坝体浇筑至高程49.9m,固结灌浆和帷幕灌浆已完成。4、泄水渠工程浆砌石挡墙已砌筑至高程25.2m,交通桥主体已完成。四、工程质量评定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下闸蓄水所涉分部工程已完单元工程全部合格;原材料及中间产品除部分粗骨料吸水率超标外其余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制作质量合格;工程施工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基本齐全;主要观测项目已经安装并取得初始值。本工程已完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8—五、验收前已完成的工作(一)蓄水安全鉴定本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承担,鉴定工作于2016年1月开始,3月完成现场鉴定,4月提交了《浙江省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蓄水安全鉴定结论为: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布置合理,建筑物设计符合规范要求,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已完建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可适时下闸蓄水。下闸蓄水后,应加强大坝安全监测和巡视检查,确保工程蓄水和运行安全。(二)移民搬迁安置及水库清库验收1.移民安置蓄水阶段涉及的搬迁安置移民526户1481人,财产户44户已全部迁出库区;海角安置点公寓房安置移民514户1449人,财产户44户,80%的移民已搬迁入住,海角公寓房及其配套工程于2015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永宁村宅基地安置12户32人,已完成场地平整、对外交通建设、宅基地分配,其中8户移民已启动建房。生产安置移民2210人已按规划实施,专业项目改复建工程已按规划完成并恢复功能。2.库底清理库区卫生、建构筑物和林木清理已经完成。3.验收情况—9—2016年4月21至22日,浙江省移民安置办公室在诸暨市召开了永宁水库蓄水阶段移民安置终验会议,并通过了移民安置下闸蓄水终验报告,验收结论为“综合移民安置实施完成情况,永宁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满足下闸蓄水条件”。六、水库下闸蓄水总体安排泄洪闸安装后,导流底孔下闸封堵,如不考虑洪水,水库水位在2~3个月内即可达到正常蓄水位。如考虑5年一遇(P=20%)以上频率的洪水发生,水库水位在1~2个月内即可达到正常蓄水位。在正常蓄水前,上游来水通过堰顶的3孔泄洪闸孔自然下泄。七、度汛和调度运行方案(一)拦洪度汛标准2016年大坝度汛标准为梅汛期20年一遇设计洪水(相应洪峰流量为236m3/s),台汛期20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为568m3/s)。(二)度汛方案根据《绍兴市水利局关于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2016年下闸蓄水度汛方案的审查意见》(绍市水利[2016]129号),水库度汛方式为3孔溢流堰下泄洪峰流量。八、未完工程建设安排(一)主坝工程—10—泄洪闸工作闸门、检修闸门及启闭机、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计划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1#副坝计划于2016年6月5日前完成;坝顶启闭机房、大坝原位监测及泄水渠工程计划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导流底孔封堵时间拟安排在7月初,封堵闸门下闸后10日内完成,回填灌浆在封堵混凝土强度达到70%设计强度后进行,接触灌浆在封堵混凝土达到60d龄期后进行,并计划于2016年9月31日前完成。九、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无十、意见和建议(一)合理安排后续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二)加强对大坝的安全监测,做好观测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严格按照水库相关运行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十一、结论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形象面貌已具备蓄水条件;与水库下闸蓄水验收有关的移民安置及库区清理工作已完成并通过专项验收;已完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已通过蓄水安全鉴定;工程度汛方案已获批;未完工程已安排;工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委员会同意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通过水库下闸蓄水阶—11—段验收,可择时下闸蓄水。十二、验收委员会成员签字表(附后)十三、被验单位代表签字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