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的创作,笔力刚劲,语言质朴,情节富于戏剧性。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极端严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杰克·伦敦赞美勇敢、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的品质,他笔下那“严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受到强烈的心灵震撼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二)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讨论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曾经有人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上。读了这部小说后,我对此感悟至深。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急匆匆地、却又是艰难而缓慢的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与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终于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让我们永远热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杰克·伦敦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他一生共创作了约50卷作品,其中最为著名的有《荒野的呼唤》、《海狼》、《白牙》、《马丁·伊登》和一系列优秀短篇小说《老头子同盟》、《北方的奥德赛》、《马普希的房子》等。杰克·伦敦是一个自幼当童工,漂泊在海上,跋涉在雪原,而后半工半读才取得成就的作家。他那带有传奇浪漫色彩的短篇小说,往往描写太平洋岛屿和阿拉斯加冰于雪地的土著人和白人生活,大部分都可说是他短暂一生的历险记。他作品中的现实主义风格和多格化的题材,以及强烈显来出来的作家的独特个性,多少年来一直深深吸引着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读者。《热爱生命》就曾受到列宁的赞赏,直到逝世的前几天,列宁的手里还捧着它。“童年——少年”时期强烈的读书欲望杰克·伦敦幼时家境困苦,可他对文学的兴趣和理想却是难以遏制的。他的读书欲望十分强烈,因此,为了兼顾生活与学习,杰克·伦敦从10岁起就不得不半工半读,只要有可能,他就会把时间都用在读书上。不满9岁时,杰克·伦敦就已经熟读了华盛顿·欧文写的西班牙旅行记《阿尔汗伯拉》。他还读了一些从雇工那儿借来的一毛钱一本的小说,他抓到什么就读什么。杰克·伦敦11岁离开牧场来到奥克兰,在免费的公共图书馆里如饥似渴地读着能借到的第一本书。到16岁之前,他一直是做工——读书,读书——做工。这时候,杰克·伦敦产生了强烈的出去冒险的欲望,于是,他结识了一些劫蚝贼,入伙干起了劫蚝的勾当,接着又反过来加入了追捕劫蚝贼的水上巡逻队。后来,他搭上一艘海船,到日本沿海和白令海一带捉海豹,沿途经过太平洋的许多岛屿,与这些海上的见闻后来成了他写的南海故事的素材。惊涛骇流中的海洋生活是艰苦的,但他没有忘记读书,在返航驶入旧金山湾时,他已经读完了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第一次写作获得了头等奖1893年美国经济陷入萧条,杰克·伦敦在找工作期间偶尔写一些习作。当时,旧金山的《呼声报》举行了一次征文比赛,杰克·伦敦在母亲的鼓励下,尝试着写了一篇《日本海上的飓风》,结果获得了头等奖,奖金25元。只受过小学教育的杰克·伦敦第一次显露出他的创作才能,这要归功于他平时的勤奋学习--他认真阅读文学大师们的优秀作品,并且养成了作笔记的习惯。次年,杰克·伦敦开始到美国各地流浪,从加利福尼亚到波士顿,然后从加拿大回到太平洋沿岸。在加拿大,他因流浪街头而被捕入狱,受到短期徒刑的处罚。杰克·伦敦的美国东部的流浪生活使他切身体会到出卖体力劳动的生活悲惨。阿拉斯加的“北方故事”和第一篇小说的发表1896年克朗代克发现了金矿,杰克·伦敦加入了涌向阿拉斯加的淘金队伍。他不仅没有淘到金砂,反而得了坏血病。但在长途跋涉中,他听到很多故事和传说,并作了笔记,这些经历和见闻后来成为他创作的最好素材。虽然时常过着流浪、冒险和艰苦劳动的生活,杰克·伦敦的读书热忱却丝毫未减,他读过大量欧美作家的作品。他细心阅读着,努力学习吉卜林和斯蒂文森的写作方法,随时把心得体会和读到的精彩文笔写在笔记本上。他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但他努力自学到的知识和写作能力却胜过了从高等学府毕业的文科学生。杰克·伦敦的父亲去世后,为了负担家庭生活,他又开始打零工。在找工作的时候,杰克·伦敦写成了《顺流而下》,可是稿子给退回来了。在等待退稿的日子里,他又写了一篇两万神出鬼没的连载小说,不料也给退回来了。尽管稿子次次都被退回,杰克·伦敦却仍然挤出时间来写作,继续写新的题材。最后《大陆月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小说--《为赶路的人干杯》,稿费只给了5元钱。不久,《黑猫》杂志又出40元要他写一篇小说,这样,总算有了转机。为了在创作上取得进一步成就,杰克·伦敦开始阅读各方面的名著:在哲学方面,他读了康德、黑格尔、斯宾塞、尼采与马克思的著作;在进化论方面,他读了达尔文、华莱士和赫胥黎的著作;在经济学方面,他读了亚当·斯密兹的《原富》;他还继续读了许多欧美文学名著。立足文坛,赢得声誉从1900年起,杰克·伦敦发表了一系列短篇小说,开始在美国文坛上立足。这之后,他根据在英国的见闻写成了《深渊中的人们》,在欧美读者中引起震动;同年,《荒野的呼唤》问世,畅销美国及其他国家;第二年,他又写出了名著之一《海浪》,接着是《白牙》。1909年,他的代表作《马丁·伊登》发表。1913年以后,杰克·伦敦的创作明显开始走下坡路。后因经济上的挫折和家庭纠纷,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酗酒成瘾。1916年,他同其代表作《马丁·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