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8混凝土实体质量核查8.0.1混凝土工程完成后,应对混凝土的实体质量进行核查。具体核查项目和数量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根据结构、构件的特点和重要性确定。8.0.2混凝土表面裂缝宽度:用肉眼、刻度放大镜观察实体混凝土结构表面,普通混凝土结构表面的非受力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0mm,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不得出现裂缝。《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经规标准[2005]110号6.1.2原材料的检验除应符合下列规定外,尚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补充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1水泥: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低碱硅酸盐或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掺合料仅为粉煤灰或矿渣),水泥熟料中C3A含量不应大于8%,在强腐蚀环境下不应大于5%;其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禁止使用其它品种水泥。进场水泥应附有产品合格检验单,并经检验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不同品种,不同标号,不同编号的水泥,须分别储存。储存要求干燥通风。水泥从出厂日期到使用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2细骨料:细骨料应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砂,细度模数宜为2.6~3.0,含泥量不应大于1.5%,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的规定。设计文件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设计文件办理。当料源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碱骨料检验。3粗骨料:粗骨料应为坚硬耐久的碎石,压碎指标不应大于10%,母岩抗压强度与梁体混凝土设计强度之比应大于2;粒径宜为5~20mm,最大粒径不应超过25mm,且不得超过设计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2/3和钢筋最小间距的3/4,并分两级(5~10mm和10~20(25)mm)储存、运输、计量。使用时粒径5~10mm碎石与粒径10~20(25)mm质量之比为(40±5)%:(60±5)%;含泥量不应大于0.5%,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5%,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的规定。当料源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碱骨料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