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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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2015-09-21按照《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规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规划》),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实施期为2015—2017年。一、工作目标按照《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规划(2015-2017年)》中的创建目标,2015年3月,县(市)区(市级部门)、乡(县级部门)、村(企业)三级创建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全部出台,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创建机制初步建立,各项创建有序开展。2016年12月,创建工作任务基本完成,进行查漏补缺。2017年6月,依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基本规范》、《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评办法》要求,开展创建工作自评,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改进和提升。2017年12月,迎接国家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建设工作的综合考评。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建设工作中的相关工作,陈启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任务推进、宣传发动、资金保障、督查验收4个专项工作组。任务推进组: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进度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各阶段工作任务评估及验收。宣传发动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制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方案,明确宣传任务,在全市营造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氛围。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保障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所需各项资金,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督查验收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按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工作进度,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三、创建步骤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出成果”的工作目标,创建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1.市区及市直部门(2015年1月);2.县(市)区及区直部门(2015年2月);3.镇(办、区)、村(社区)、企业(2015年3月)。本阶段主要工作:1.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制订出台创建规划、实施方案;2.对创建任务进行全面分解,落实基层创建任务;3.召开全市创建工作动员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4.研究制订2015年度创建工作计划;5.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全民开展创建工作。(二)任务实施阶段(2015年4月—2016年12月)1、分县(市)区、分部门按照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创建工作。根据创建规划、实施方案以及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完善全市安全发展战略,将安全发展创建工作融入到全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深化创建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创建工作。把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与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应急处置、提升区域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考核指标,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进襄阳市形成安全保障型社会雏形,实现可持续发展。2、分时段开展创建评估和创建考核。每年6月,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及《襄阳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重点任务分解》(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见附件2)的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评估要做到重点和全面兼顾,对总体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进行重点评估。每年12月,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创建工作进行一次考评。(三)自评改进阶段(2017年1月—2017年6月)。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基本规范》、《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评办法》要求,结合本市创建规划实施情况,对创建工作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持续改进。(四)申报验收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创建资料,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考核验收。四、重点任务《规划》和《任务分解》确定了48项重点任务,涉及15家行业部门。每项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成员单位、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各牵头部门要深入研究,详细编制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区域内行业和创建工作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逐步推进。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全面保障创建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分步实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保证创建工作经费,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和工程圆满完成。(二)加强考核,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创建工作组要定期对属地所辖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重点任务和工程的完成情况及效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督查验收组按计划对各阶段、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三)强化沟通,及时交流工作进展。实行创建工作季报制度,每季度最后一周上报当季完成情况。各专项工作组应根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及时总结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有特色的成功经验;不定期召开通报会,通报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批评及整改意见。(四)广泛宣传,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信息工作,按时报送创建工作信息。借助媒体力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形成人人参与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附件:1、襄阳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2、襄阳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重点任务分解附件1:襄阳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组长别必雄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副组长王兆民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丁亚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学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慧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忠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启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范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员杜军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邓洪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冯雪恒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全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章杰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文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劲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肖勇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葛秀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李光河市农业委员会主任林芳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毛洪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市国企办主任范景玉市财政局局长,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郭发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局长许晓林市城乡规划局(市测绘局)局长杨国林市统计局局长罗学国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丛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曾进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乐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黄斌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余涛市林业局局长邹洪波市水利局局长许昭南市气象局局长刘全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郭毅市工商局局长赵新建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严勇市商务局局长李晟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陶德慧市旅游局(市民航办)局长(主任)李菲市教育局局长伍义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市园林管理局局长陈启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朱新民市民防办公室(市人防办、市地震局)主任(局长)李焕珍市民政局局长金崇保市司法局局长宫世成市邮政局局长孟正钢市体育局局长李保贵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吴传彪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小平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主任邓建明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办总值班室)主任姚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马一兵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正职附件2: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重点任务分解一、大力实施安全综合防控(一)安全发展理念提升。1.将安全生产知识教学课程纳入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校)常规教学内容,每期领导干部在职培训、村级干部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安全知识课程均不少于2学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履职情况综合评定,将评定结果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综合性评比表彰时,就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安监局)2.依托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系统对各地、各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安监局)(二)合理优化产业部局。清晰明确园区产业定位,加快推进化工园区(集聚区)建设,合理布局入园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经信委)(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建立市县乡企四级网络监管平台,统一行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情况全掌握、过程全记录、责任全明晰、监管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四)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加油站(点)、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采石场(点)等非法行为突出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打非治违”责任,建立部门联合“打非治违”工作机制,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社会分担体系1.全面深入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按规定提取、使用工伤预防费,初步建成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2.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等高危行业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费率的杠杆激励作用,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六)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1.建设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责任单位:市林业局)2.实施水毁项目、防汛物资库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堰塘整治。(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其他市防指成员单位)二、全民安全文化素质提升(一)安全生产知识进课堂。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等教育单位,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固定课程,进行全面安全教育。(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民防办(地震局)、市应急办)(二)公众安全意识能力提升。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卫士”评选等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文艺创作、文艺演出与群众性文艺活动;市、县两级广播、电视每年提供不少于18个小时的黄金时段安全公益宣传;村(居)级广播、远程教育等,每周播放一次安全专题内容;车站、街道、广场、商场、公园等较为开阔的场所应设置专门场地作为安全宣传使用,提高公众的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文新局、襄阳日报社、湖北广电襄阳分公司)(三)企业职工全员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机制,设置系统的教育培训课程,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到全市职业培训教育工作中;每年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16学时;依托农民工夜校,强化对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三、创建安全发展型企业(一)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凡需要安全生产许可的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予以审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二)淘汰安全生产条件落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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