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法硕非法学综合课真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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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皆在说法,看你如何着眼一切都是考验,试人怎样用心1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综合课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但不是一有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法学的产生至少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A选项不正确。研究法理学,有助于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对于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具有重要价值,B选项不正确。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不只研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也研究古代的、已经废止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D选项不正确。法理学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法,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法理学要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服务。C选项正确。2.【答案】D【解析】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第一层次本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第二层次本质是物质生活条件、经济条件,对阶级意志的内容具有决定作用。从根本上说,法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D选项正确。但是除了受经济因素影响外,阶级意志的内容也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等,故B选项不正确。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可以调整经济关系,故A选项不正确。政治的立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阶级统治,市民的立法是为了维护市民的权利,二者的立法目的不同,C选项不正确。3.【答案】D【解析】一切社会的法的作用都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不只是公法,私法也有这两种作用,B选项不正确。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的角度来看,法具有规范作用;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法具有社会作用,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法是通过调整人们行为这种规范作用来实现维护社会经济基础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作用的,C选项不正确。法的规范作用可以从大体上被概括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强制作用属于法的规范作用,A选项不正确。法的规范作用包括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法之所以具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D选项正确。4.【答案】B万物皆在说法,看你如何着眼一切都是考验,试人怎样用心2【解析】传统观念认为,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构成。假定条件,是规则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节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关于行为的规定,即法律关于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做什么的规定。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规则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规定。本题中,“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是适用这一条款的情境,是假定条件,“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是关于必须做什么的规定,是行为模式。本条款中没有规定法律后果,即没有规定不主动为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主动办理供养的,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5.【答案】C【解析】我国的正式法律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A选项是政党的规则,不是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B选项是指导性案例,不具有强制力,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C选项是行政法规,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区级政府无权制定行政规章,D选项不是行政规章,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6.【答案】C【解析】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哪些人,在什么空间、时间范围内有效。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本题中,某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运输毒品,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适用我国刑法,属于属地主义,C选项正确。属人主义是刑法对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效力,本题中的犯罪人是外国人,对其适用我国刑法,不可能是属人主义,A选项不正确。保护主义是刑法对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效力,但是本题中的犯罪发生在中国领域内,所以不是保护主义,B选项错误。折中主义,是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折中主义是一种综合原则。本题中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直接适用属地主义,不需要与其他原则相结合,D选项错误。7.【答案】A【解析】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划分法律部门的两个主要标准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社会关系)和法律调整的方法,其中,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和第一位标准,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辅助标准,D选项错误。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客观原则、合目的性原则、适当平衡原则、辩证发展原则、相对稳定原则和主次原则等。相对稳定原则是指法律部门划分后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避免法律体系结构的频繁变动,A选项正确。法律部门是主客观相结合的产物,法律部门的划分,虽然有着客观的基础,但最终还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法律部门的划分与人的主观意志有关,C选项错误。法律体系,是一国的部门法体系,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万物皆在说法,看你如何着眼一切都是考验,试人怎样用心3的基本单位,但不是构成法系的基本单位。法系与法律体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法律所做的分类,对资本主义法律影响最大的法系是大陆法系和普通法法系。B选项错误。8.【答案】C【解析】法的历史演进不只受客观物质条件的影响,也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同为资本主义社会,却产生了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两大不同的法系,影响两大法系形成的因素很多,也十分复杂,A选项错误。私有制的法律类型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奴隶制法是最早的私有制类型的法,B选项错误。资本主义法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是资本主义法律的核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核心。C选项正确。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是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先出现对特定人、特定事的调整,然后才发展为对一般人、一般事的调整,D选项错误。9.【答案】A【解析】司法权是指行使国家司法权力的职责和权力。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A选项正确。司法权的独立性,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但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可以不受任何监督和约東。司法权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要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上、下级之间以及同级之间也存在监督和约束,B选项错误。司法权的终极性(终局性),是指司法权对于纠纷具有最终的裁判权、最权威的裁判权。司法权的终极性(终局性)不意味着所有的纠纷最终都由司法机关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有些纠纷是由行政机关最终解决的,C选项错误。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中立性、终极性(终局性)、形式性和专属性等特点。司法权的专属性是指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利,D选项错误。10.【答案】A【解析】公法与私法的分类最早有古罗马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C选项错误。现代西方法学著作认为,公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私法主要是调整国家的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在当代,公法与私法的界限日益模糊,出现了兼备公法和私法特征的法律,如经济法,A选项正确。普通法专指英国在11世纪后由法官通过判决形式逐渐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判例法,衡平法是指英国在14世纪后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而出现的一种判例法,B选项错误。普通法与私法、衡平法与公法没有对应关系,衡平法也有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判例,D选项错误。11.【答案】C万物皆在说法,看你如何着眼一切都是考验,试人怎样用心4【解析】守法,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包括积极守法和消极守法(不违法)。依法行使权利是守法行为,是积极守法,A选项正确。企业及时、足额纳税,是履行法律义务,是守法行为,是积极守法,D选项正确。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守法,尤其是消极守法,通常是法律和道德的共同要求,B选项正确。合同本身虽然不是法律,但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应当适当、全面履行合同,遵守、履行合同,就是遵守《合同法》的规定,是守法行为,C选项不正确。12.【答案】B【解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产品(非物质财富)、人身利益。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当人身之部分自然地从身体中分离,已成为与身体相脱离的外界之物时,可视为法律上的“物”。本题中甲的手指从甲的身体中分离,成为与甲的身体相脱离的外界之物,是法律上的“物”,B选项正确。甲与医院之间的医疗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即医院为甲行断指再植术的行为,而不是人身,A选项错误。甲的女友与甲分手,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不是民事法律行为,C选项错误。甲在工作中受伤,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工作单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D选项错误。13.【答案】C【解析】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建立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形式,B选项错误。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不是所有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都是有权解释,只有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才是有权解释,A选项错误。按照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法律解释的方法大体上可以概括为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D选项错误。历史解释是一种解释方法,既可以用于正式解释,也可以用于非正式解释,C选项正确。14.【答案】A【解析】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人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法治关注法律制度的内容,讲究“良法”之治,强调对权力的制约与对人权的保障,A选项正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限制国家权力的行使,而不是规范公民权利的行使,B选项错误。法律是社会的重要调整器,但是法律不是唯一的调整器,法律具有局限性,道德、宗教等也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法律至上是指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并不意味着实现法治要排除宗教和道德的作用,C选万物皆在说法,看你如何着眼一切都是考验,试人怎样用心5项错误。法律的运行离不开人的作用,但是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可离开人的作用而运行,法治与人治的主要区别是:法治依据的是反映众人意志的法律,人治依据的是统治者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当法律与当权者个人的意志发生冲突时,法治国中的法律高于个人意志,而在人治国家则相反,D选项错误。15.【答案】D【解析】A选项是民商法,B选项是行政法,C选项是程序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公民基本权力法、立法法、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等属于宪法相关法,D选项正确。16.【答案】C【解析】1988年《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A选项为1988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2004年《宪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B选项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D选项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1999年《宪法修正案》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C选项正确。17.【答案】A【解析】宪法规范是调整宪法关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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