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后评估阶段工程造价管理F8.1竣工验收F8.2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F8.3保修费用的处理F8.4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第八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后评估阶段工程造价管理8.1竣工验收Ø8.1.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概述Ø8.1.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标准、范围及依据Ø8.1.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Ø8.1.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方式、程序与管理Ø8.1.5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评估阶段与工程造价的关系Ø8.1.6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评估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内容8.1.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概述•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概念•指由发包人、承包人和项目验收委员会,以项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文件,以及国家或部门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在项目建成并试生产合格后(工业生产性项目),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交工验收)工程整体验收(动用验收)项目的总体进行检验和认证、综合评价和鉴定的活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分类——按被验收的对象划分单位工程验收(中间验收)8.1.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概述•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任务•承包人将建设项目移交发包人使用,并办理各种移交手续。具体任务有:•(1)发包人、勘察和设计单位、承包人分别对建设项目的决策和论证、勘察和设计以及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最后的评价,对各自在建设项目进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客观的评价,以保证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使用。•(2)办理建设项目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以及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移交和保修手续等,总结建设经验,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3)承包人通过竣工验收应采取措施将该项目的收尾工作和包括市场需求、“三废”治理、交通运输等问题在内的遗留问题尽快处理好,确保建设项目尽快发挥效益。8.1.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标准、范围及依据•一、竣工验收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满足使用要求。•(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发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6)有承包人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的历次抽查中,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8)工程项目前期审批手续齐全。8.1.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标准、范围及依据•四、竣工验收的依据•(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4)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6)技术设备说明书。•(7)建筑安装工程统计规定及主管部门关于工程竣工规定。•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进行验收。•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定,按时编制《项目完成报告》。8.1.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竣工验收工程财务资料验收工程综合资料验收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工程资料验收工程内容验收建筑工程验收安装工程验收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动力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电子化集成8.1.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方式、程序与管理类型单位工程验收(中间验收)施工完成到某一阶段后要进行中间验收;(2)主要的工程部位施工已完成了隐蔽前的准备工作,该工程部位将置于无法查看的状态验收条件验收组织(1)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由监理单位组织,业主和承包商派人参加。该部位的验收资料将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单项工程验收(交工验收)(1)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某个合同工程已全部完成;(2)合同内约定有分部分项移交的工程已达到竣工标准,可移交给业主投入试运行由业主组织,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使用单位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动用验收)(1)建设工程项目按设计规定全部建成,达到竣工验收条件;(2)初验结果全部合格;(3)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已准备齐全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由国家计委或由其委托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使用单位参加验收工作8.1.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方式、程序与管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范围按合同要求定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日历工作天实际工作天验收意见发包人验收人8.1.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方式、程序与管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1.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2.竣工验收的管理•(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3)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8.1.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方式、程序与管理•(5)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形成质量监督报告。•3.竣工验收的备案•(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2)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8.1.5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评估阶段与工程造价的关系•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内容之一,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确定建设工程项目最终的实际造价。即竣工结算价格和竣工决算价格,编制竣工决算文件,办理项目的资产移交。•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在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经济活动,它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可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8.1.6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评估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内容•竣工验收、后评估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包括:•(1)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查;•(2)竣工决算的编制;•(3)保修费用的处理;•(4)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等。8.2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F8.2.1竣工结算F8.2.2竣工决算8.2.1竣工结算•一、竣工结算的概念•竣工结算是由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在交付生产或使用前,由施工单位根据合同价格和实际发生的费用增减变化(变更、签证、洽商等)情况进行编制,并经发包方或委托方签字确认的,正确反映该项工程最终实际造价,并作为向发包单位进行最终结算工程款的经济文件。•二、竣工结算的内容•竣工结算的内容与施工图预算的内容基本相同。由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竣工结算以竣工结算书形式表现,包括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书、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说明书等。竣工结算书中主要应体现“量差”和“价差”的基本内容。8.2.1竣工结算•“量差”是指原计价文件所列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符而产生的差别。•“价差”是指签订合同时的计价或取费标准与实际情况不符而产生的差别。•三、竣工结算的编制原则与依据•1.竣工结算的编制原则•(1)必须具备竣工结算的条件,要有工程验收报告,对于未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能结算;需要返工重做的,应返工修补合格后,才能结算。•(2)严格执行国家和地区的各项有关规定。•(3)实事求是,认真履行合同条款。•(4)编制依据充分,审核和审定手续完备。•(5)竣工结算要本着对国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到既合理又合法。8.2.1竣工结算•2.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1)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竣工图。•(2)经审批的施工图预算、购料凭证、材料代用价差、施工合同。•(3)本地区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及各种收费标准、双方有关工程计价协定。•(4)各种技术资料(技术核定单、隐蔽工程记录、停复工报告等)及现场签证记录。•(5)不可抗力、不可预见费用的记录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8.2.1竣工结算•四、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1)合同价格包干法•在考虑了工程造价动态变化的因素后,合同价格一次包死,项目的合同价就是竣工结算造价。即:•结算工程造价=经发包方审定后确定的施工图预算×(1+包干系数)•(2)合同价增减法•在签订合同时商定合同价格,但没有包死,结算时以合同价为基础,按实际情况进行增减结算。•(3)预算签证法•按双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签订合同,凡在施工过程中经双方签字同意的凭证都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以预算价为基础按所签凭证内容调整。8.2.1竣工结算•(4)竣工图计算法•结算时根据竣工图、竣工技术资料、预算定额,按照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法,全部重新计算,得出结算工程造价。•(5)平方米造价包干法•双方根据一定的工程资料,事先协商好每平方米造价指标,结算时以平方米造价指标乘以建筑面积确定应付的工程价款。即:•结算工程造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造价指标•(6)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以业主与承包方之间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为依据,进行工程结算。公式为:•竣工结算工程价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保修金8.2.1竣工结算•五、竣工结算编制的程序和方法•1.承包方进行竣工结算的程序和方法收集分析影响工程量差、价差和费用变化的原始凭证根据工程实际对施工图预算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核对根据收集的资料和预算对结算进行分类汇总,计算量差、价差,进行费用调整根据查对结果和各种结算依据,分别归类汇总,填写竣工工程结算单,编制单位工程结算编写竣工结算说明书编制单项工程结算8.2.1竣工结算•2.业主进行竣工结算的管理程序•(1)业主接到承包商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承包合同内规定的施工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工程量、单价取费和计算结果等进行检查与核对。•(2)核查合同工程的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开工前准备工作的费用是否准确;土石方工程与基础处理有无漏算或多算;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钢筋含量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调整;加工订货的项目、规格、数量、单价等与实际安装的规格、数量、单价是否相符;特殊工程中使用的特殊材料的单价有无变化;工程施工变更记录与合同价格的调整是否相符;实际施工中有无与施工图要求不符的项目;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与单位工程结算书是否相符。•(3)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合同规定情况,如多算、漏算或计算错误等,均应予以调整。8.2.1竣工结算•(4)将批准的工程竣工结算书送交有关部门审查。•(5)工程竣工结算书经过确认后,办理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拨款手续。•六、竣工结算的审查•(1)自审:竣工结算初稿编定后,施工单位内部先组织审查、校核。•(2)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自审后编印成正式结算书送交建设单位审查,建设单位也可委托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3)造价管理部门审查:甲乙双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