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有风险谨慎申请勿滥用【案情概况】2012年4月,田先生与姜先生就委托合同发生纠纷,田先生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姜先生名下价值近百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其提交了由某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作为担保。经审查,海淀法院认为田先生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在执行该裁定的过程中,海淀法院发现姜先生是某大型煤矿的登记采矿权人,因此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该矿的采矿许可证予以冻结,冻结期间禁止办理转让、抵押等手续。后姜先生向海淀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认为田先生起诉有误。经审查后,海淀法院认为姜先生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裁定将该案移送至河北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经审理,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田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生效后,海淀法院基于姜先生的申请,解除了对其名下矿山采矿许可证的查封。2013年12月,姜先生又一纸诉状将田先生起诉至海淀法院。姜先生称其原本计划以名下矿山的采矿许可证作为抵押进行融资,但因田先生恶意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采矿许可证查封导致姜先生的融资计划失败,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为此,姜先生要求田先生以保全请求额为基数,赔偿保全期间的贷款利息损失,并要求提供保函的某担保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庭审中,田先生、某担保公司辩称,诉讼保全中并未实际查封姜先生的矿产,不影响其正常开采经营,也未给姜先生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因此不同意赔偿。经审理,海淀法院认为田先生在其与姜先生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根据其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现该案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了田先生的诉讼请求,故田先生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确属申请错误,对由此给姜先生造成的损害后果,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鉴于某担保公司为田先生的保全申请可能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故该公司亦应依法对田先生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法院虽已对登记在姜先生名下的采矿许可证予以查封,但未禁止姜先生继续开采矿山,亦未影响矿山的正常生产经营。姜先生虽主张查封采矿许可证导致其无法进行融资借款,但未向法院举证证明其因抵押借款未完成而受到的实际损失情况,因此根据现有证据法院尚不能确认姜先生因财产保全而确实实际遭受经济损失,姜先生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最终海淀法院判决驳回了姜先生的诉讼请求。【法官讲法】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设定财产保全制度,其初衷是为了充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法律文书能够执行,防止被告一方在诉讼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但是,由于保全申请往往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要求,通常非常紧迫,而为了确保保全效果,一般不能事先通知被告听取其意见,民事诉讼的公平性原则也要求法官在庭审结束之前不能对案件的裁判结果预设立场,因此法院在审查原告保全申请的过程中,往往只能进行形式上的初步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而一切诉讼皆有风险,无论原告在起诉时认为自己的诉讼请求如何合理合法,理论上其均存在败诉可能。而财产保全作为一种在法院未作出最终裁判的情况下对被告当事人财产的预先强制措施,就必然存在着这样一种可能——法院依原告的申请作出保全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了被告的财产,但最后原告却部分甚至全部败诉,这就意味着对被告采取的保全措施属于错误保全,被告的财产处分权因此而受到了不应有的强制约束。为了平衡原被告的诉讼权利,防止原告滥用甚至恶意申请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则规定:(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也就是说,法院有权要求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告提供相应的担保,一旦保全错误,可以确保被告的损失得到有效赔偿。当然,被告也只有在确实因保全行为受到直接的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方有权要求原告对此进行赔偿。对于本案而言,田先生向海淀法院申请对姜先生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交了某担保公司的保函作为担保,田先生的申请在形式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在保全过程中,海淀法院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冻结了姜先生名下的采矿许可证,但仅限制了该证的权利处分,而没有真正对矿山采取查封措施,也就保障了矿山在保全期间仍可正常生产经营,将保全措施对被告的实际影响减到了最低程度。最终,经审理后,田先生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那么其保全申请确属错误,姜先生有权要求田先生对错误申请保全为其造成的损失依法进行赔偿。此时,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姜先生在要求赔偿时有义务举证证明其损失的具体情况。而诉讼中,姜先生未举证证明其因抵押借款未完成而受到的实际损失情况,因此法院不能确认姜先生确实因财产保全而遭受了经济损失,并最终驳回了姜先生的诉讼请求。这起案件提醒案件当事人,诉讼保全是具有风险的。一方面原告在申请保全时应当审慎、理性,不可滥用这一法律制度,否则在申请错误时将依法承担相应后果;另一方面被告在主张损失赔偿时,也要依法举证,有理有据,否则将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