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桥镇中心小学财务公开制度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和建设的发展,切实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根据有关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学校财务公开制度。一、财务公开的目的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履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大教职工民主管理、监督学校财务工作的力度,激发群众当家理财的积极性;改变奖励在封闭或半封闭状态下操作的方式,提高使用透明度,及时发展和纠正财务管理弊端;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二、财务公开内容为:(1)学校经费的预算、结算收支情况。(2)学校的校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创收情况。(3)学校的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4)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5)教职工、家长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热点问题。三、财物公开的形式1、设立学校财务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2、在每期的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学校要向全体教师汇报一年经费2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四、财物公开的组织实施成立学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教导主任任副组长,部分教师代表任成员。组长:彭志灵副组长:彭永军周顺利成员:江雄何勇生刘元芳周林燕邱惠平李发伟四、财务公开的时间财务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收支管理,按年度,年初要公开收支预算计划,年终要公开财务收支决算。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五、学校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校财务管理要逐步走向电算化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