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大作业(网络文化与伦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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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答题卷学号:____________姓名:______层次:高起专类别:网教专业:公共课2015年12月课程名称【编号】:网络文化与伦理【0948】A卷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评卷人得分(横线以下为答题区)一.1.就是认为人们的正确的行为必须遵循适度和中道的理性原则,这是判断某一行为道德价值的最根本的标准,人们的心灵中融渗着这种理性就是具备了德性.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德性是指灵魂方面的优秀,而不是指肉体方面的优秀.他说:“我们的生活不是依靠任何其他东西,而是靠灵魂”,所以,“德性就在灵魂中”.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是西方德性伦理的源头,他坚持了道德的理性本质,反对道德学说中的反理性倾向,主张一种与情感感受、行为相交融的理性,表现为由风俗熏陶而成的情感的中和和行为的合宜.2.个人隐私遭受侵犯个人隐私是指私人生活或私人事情。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对于个人隐私任何人无权随意公开或散播。国家法律中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合理的个人隐私,这既是对人权的尊重,也是最基本的社会伦理要求。”个人隐私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种天赋人权,尊重他人的隐私既是一种道德表现,也是公民的义务。但是,在网络社会中出现最多、最不道德的事情就是屡屡侵犯他人的个人隐私权。目前,网络已经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人们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须臾不可缺少的工具,人们在使用网络时需要向网络提供一些必要的个人信息,相对来说,网络获取个人信息较为方便和容易。因而,网络就成为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窥探、侵犯、散布别人隐私的“便利场所”。网络信息污染网络在为人们提供大量、便捷信息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信息污染。垃圾信息成为最大的信息污染。当前网络中存在着大量的垃圾信息,这些垃圾信息不仅干扰人们正常的生活、学习,浪费时间,有时这些信息还携带病毒,其潜在的威胁性和破坏性不容小觑。3.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从一个纯粹的信息技术发展为社会的方方面面,形成了一个内容丰富、影响巨大、无处不在的网络环境。这对现实社会的信息沟通交流,对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具有虚拟性、开放性和交互性、连通性等特征的网络社会对文化的发展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规范有序运行;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网络环境下的中国先进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通过对网络环境下文化发展特征和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网络环境一方面为我国先进文化建设提供了机遇,促进了先进-2-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不利影响,使得我国先进文化建设存在一些问题。究其问题的根源,主要是四个方面:网络环境弱化了党在先进文化管理的引领作用;网络环境下中国先进文化面临外部环境的挤压;网络环境下先进文化的大众性基础薄弱;先进文化的主流性与网络非主流文化多元性的冲突。针对这四个方面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几个应对措施:一,网络环境下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理顺相应的先进文化发展机制;二,网络环境下先进文化建设要立足于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强化中国先进文化的民族性;三,夯实先进文化的基础建设,在不断丰富先进文化内涵的同时,还要加强网络环境中的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网络社会中的大众科学文化素质;四,合理引导规范网络文化产业化,为非主流文化提供一个规范、积极的平台和空间,使其成为主流先进文化的有益补充,实现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的和谐繁荣。二.3.与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相比,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还包括网络数据库,多媒体,网络数字化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电子版权等.以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例,计算机软件包括程序本身,程序说明和使用指南两部分,与网络数据库相比,相同之处是开发成本高,复制成本低,不同之处就在于使用更新周期更短,技术性和智力产品性能更高,这些方面都决定了网络知识产权内涵扩大化.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和科技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和侧重点也不同,因此知识产权立法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但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互联网全球化的发展和各国的文化交流逐渐增多,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差异也在逐步减小,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也在逐渐淡薄.国家与国家的界限在网络空间越来越模糊和淡化.网络的开放性为国家文化交流和创作创造了无国界的条件,但同时,也给跨国界和跨地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埋下了伏笔.知识产权是无形的,但传统下的知识产权和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无形性是不同的。传统的知识产权虽然本身是无形的,但它总是依附于一定的载体上,表现在具体的产品上或者文字说明中。但是在网络环境中,数字化是网络信息资源的基本特征。一切知识信息都表现为虚拟的数据,这就使得知识产权在网络中的载体也是虚拟的无形的。与以往的知识载体都是人们能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物质相比较,在网络中,正是由于这种改变世界的数字化使得知识产权及其载体都是无形的,这就使得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在网络环境中进一步加深。知识产权是专有的,它属于知识产权的拥有者,没有专利权拥有者的同意,是不允许随便获取和利用的。但是因为网络是对所有的用户都开放,计算机用户只需加入国际互联网就可以随时随地获取,任何人都可以从网上下载、上传任何信息,这就必然会弱化知识产权的专有性。1.1.5网络知识产权时间性受到影响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环境下的信息传播少了许多环节,如印刷、运输等,交流的范围更加广阔,速度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些都导致了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期限规定受到了挑战。互联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有下列四种表现行为: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3-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保护既包括法律制度和技术的保护,又包括管理方面和伦理道德等方面的问题。而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加之世界大环境的改变,原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已不能应对网络环境和网络信息技术的挑战,知识产权保护出现的问题在网络环境中变得日益突出。首先,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较为落后。法律是保护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核心措施,虽然我国已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布,但总体来说,我国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是很不健全,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其次,社会大众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非常薄弱。由于我国不重视对知识产权法律的贯穿教育以及普及教育,因此社会大众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还相当陌生,普遍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此外,我国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也不强,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权还只在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法院,并没有普及到基层从传统社会到网络社会,虽然人们的思想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但人们的认识并未跟上时代的发展潮流。就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来说,我国国民的思想远不如发达国家。据调查,在日本,愿意购买使用网上付费产品的人高达99.9%,而在中国,是99%的人不愿意使用网上的付费产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异?这是因为日本国民对本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程度相对较高,对本国内的网络知识产品产权等问题有较足的信心。相比之下,我国国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真是捉襟见肘。目前,除了少数的政府主管部门和一部分企业以及专家、学者外,我国大部分政府部门或者企业及个人,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从而不能采取相关的措施来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技术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一是国家投资力不够。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领域的投资力度还远远不够。二是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数量少。随着国家的大力发展,虽然我国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数量有所提高,但仍与国外发达国家相差甚远。三是关键技术的发展相对薄弱。由于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保护技术的研发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从基础产品到核心产品的关键技术重视程度,还是投入的研发力度,都与国外发达国家相距甚四是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的技术少。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部分领域的研究水平已经达到了世界水平(如数字水印技术,印刷技术),但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科研机构更多的是“只顾低头拉车,从不抬头看路”,少有商品化的产品问世。在我国,有些大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令人担忧,不仅没有专门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而且专利管理由技术部门一人代管、商标管理由律师处代管、版权管理由宣传部门代管,这一代管实际上把企业知识产权列入了“副业”,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同时也没有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尚不完善,职责权限划分不是很明确,没有权威的组织机构或集体组织的组织领导,因此,组建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是十分必要的。从总体来看,保护我国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形成和立法过程有必要适当加快,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就目前来看,最急需的就是制定一部专门针对网络虚拟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以填补法律空白,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同时,要充分认识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问题,加强网络信息知识产权立法,强-4-化执法,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符合国际惯例、又能有效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树立网络主体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道德意识。每一个网络行为主体都必须意识到,自己既是网络信息和网络服务的使用者和享受者,也是生产者和提供者。当自己享有网络社会的一切权利时,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此外,要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减少无意识的侵权行为,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提高我国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要想实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国家就应加大投资力度,对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的研究提供资金支持,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研发队伍,扶持一批具有潜力的企业、高校从事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的研究。此外,要加强技术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还要关注以下两点:首先,在技术保护措施的规定中注入适量社会公众利益的因素,一方面防止技术保护措施不正当地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另一方面则赋予社会公众为特定目的而规避技术措施的合法性。其次,对技术保护措施应扩大限制范围,限制技术措施的滥用。知识产权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复杂的关联性。两者的关系是相互的,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制度可以促进和监督经济的发展,而知识产权的保护从很多方面都受到经济发展的制约。要从经济方面保护知识产权,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经济,提高国民收入水平,尤其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要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调控知识产品的价格,让大多数人能够有使用知识产品的经济能力-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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