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关于图书馆西广场电子大屏幕管理使用的通知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学院在图书馆西广场安装的电子大屏幕已经过测试,即日起可正式运行使用。学院电子大屏幕是实时发布学院有关信息、展示学院形象、对内对外宣传办学成就最直接、最便捷的窗口,同时也是传播校园先进文化,丰富师生精神生活的重要载体。为加强电子大屏幕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使用效率,确保电子大屏幕的正常运行,现就电子大屏幕的管理与使用事项通知如下:一、学院电子大屏幕由党政办公室新闻中心负责管理,院广播站负责日常运行使用。党政办公室新闻中心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使用制度,安排专人管理使用,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切实保障电子大屏幕的正常运行;除专门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操作大屏幕专用电脑、启动大屏播放。二、播放内容:电子大屏幕主要转播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新闻、发布学院重要通知公告、播放学院重大会议报道、刊载上级部门及重要来客来访的欢迎词语以及重要节日庆祝性内容等。此外,为丰富师生的校园文化生活,传播先进文化,还将安排播放校内微电影及其他电视台有关文体类节目。严谨播放未经批准的内容。三、电子大屏幕日常播放时间、内容。冬季播放安排(暂定):第一档:每周一至周五12:00——13:00,播放学院通知公告、时事新闻等;第二档:每周一至周五16:00——17:00播放校园微电影、校内及有关电视台文体节目等。每周六、周日,将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师生文化需求,灵活调整播放时间,适当播放电影、体育赛事和娱乐节目。四、除规定时间外,如校内有关单位需要使用,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程序为:使用单位须提前2天(紧急需要时可提前1天)填写《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电子大屏幕使用申请表》,准确填写需要播放的时间、内容、形式等,送党政办新闻中心经批准后,由大屏管理人员制作播放。特此通知附:《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电子大屏幕使用申请表》西安交通工程学院2014年12月29日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电子大屏幕使用申请表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播放时间播放形式(文字、视频)播放内容所在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新闻中心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