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卫生管理制度为营造规范、宜人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促进财政所卫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一、办公室卫生工作的管理由所长负责,所长负责督促打扫卫生及全所人员的卫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办公室卫生管理工作予以检查,对办公室卫生情况差的,将在全所范围内通报批评。二、办公室摆放文件柜、办公桌、饮水机、微机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三、文件柜、保险柜的顶部严禁堆放旧书籍、旧文件、旧资料及杂物并随时保持整洁、无尘。四、办公桌、文件柜摆放的文件、资料等办公用品应整齐、合理。五、办公室墙面、顶棚、灯具、电扇、门窗应保持无灰尘、蛛网,墙面、门窗严禁张贴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纸张及印刷品。六、办公室严禁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地面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渣滓。七、新购置办公用品的包装和报废办公用品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八、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和吐痰卫生管理制度财政所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