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q.期论质变与量变的同一性段士云长期以来,哲学论著和教材都说: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质变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它区别了质变与量变运动的根本不同之处,界限如此明确。以致人们无不认为量变和质变是事物运动由相对静止到显著变动的两个环节,是首尾衔接、先后相承、“交错进行”、互不取代的两个阶段,并把质量互变规律表述为(定义为)“由量到质和由质到量的相互转化”①规律,套用黑格尔的说法,质变就是“量的渐进过程的中断”。黑格尔《逻辑学》曾经认为:质变时,“单纯量的进展,被绝对的中断”,作为“质变对立面”的量变,“恰恰是单纯的漠不相关的改变”,只是在关节点上,“量转化为一种新质”。②黑格尔的这些观点,一直被很多人继承、坚持和引用,有的语句还散见于经典著作。但是近几年来,有些文章则说:“量的变化同时就开始了质的变化”,“量变与部分质变同时发生”,“量变状态的全过程不仅是量的渐进过程,同时还是质的渐进过程,质变状态的全过程不仅是质的实变过程,同时又是量的实变过程。”“渐进性量变过程与渐进性质变过程并行”,质变与量变“步调一致”、“同始同终”、“齐头并进”。这又强调了质变与量变的充分同一之处,二者的界限又如此不明确。这种提法打破了以往的心准备”与“结果”两阶段论,否定了人们历来坚持的看法。对质量互变规律到了需要重新认识,重新概括的时候了。笔者以为,将质变与量变规律截然分开,甚至各不相干、相互截然对立的观点,是荒谬的。相互依存的对立面撼时每刻都不能裂开独立。应当肯定,质变与量变既严格区别又直接联系。用矛盾关系的论述说,两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既相互排斥又相互渗透,既不同一又同二。质变时有量的改变,质不断地扩张新量,量变中,量不断转化为拥有新量的质,新质源源积聚,以致最终完成质变。因此,无视其区别、对立、不一致性、不同一性,则会混淆这两种径渭分明的变化,掩盖两变的鲜明界限,无从掌握质量两变及其规律的特定性质。那种既是量变又是质变,“量变状态的过程”即是“渐进性质变过程”的论点,以及不分矛盾主次方面地强调量变过程和质变过程的“重合”、“并行”、“同时”、“同一”,实是模棱两可的,有利于折衷主义和诡辩论。而忽视其渗透性、一致性、同一性,不从矛盾的联系上把握质量两变,又无法将它们统一起来,无法说清质变和量变为何能互相推移,互相转化的辩证内容。那种“纯粹质变”、“纯粹量变”的观点,那种在非“关节点”阶段是恒定为量和绝对量变的见解,那种量变和质变前后交错,各成一段,甚至彼此各不相关的观点,实则陷入形而上学的案臼。有些哲学教材以形而上学观点来批判形而上学,致使读者无所是从。这两种认识,于实践都有很大的危害。质变与量变既有不同质的规定性又有同一的规定性,二者既对立又同一,是应该肯定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说:任何“一个关系包含着对立时,不只有对立性,而且有.诸对立的统一性”。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它贯彻于一切事物的运动中,同样贯彻于质变量变运动中。质量互变规律有自己的特点,又是对立统一规律的特殊表现;发展,就是质量两变的矛盾,运动。因此,质变与量变作为一对矛盾,具有对立性与同一性,是无庸置疑的。辩证法要求从矛盾的对立中把握其同一、同一性,以避免形而上学地将二者割裂、分离或将二者混淆等同。两变的同一性之一是:两个层次的互相依赖,伺一基础的互相转化。矛盾的互相依赖是矛盾的这一面与那一面的相互依赖。在质变与量变中,相互依存、相互依赖有两个层次:第一,从不同过程的关系说,量变是质变的准备,只有一定量的变化才带来质变,否则便没有质变,故质变依赖于量变,质变了,否定了旧的量变,才有新的量变,质变是旧量变的终点又是新量变的起点,否则便没有量变,故量变又依赖于质变。它们互为变化起伏的条件,体现了事物的发展是持续性与飞跃性的统一,第二,从同一过程的关系说,量变就意味着质的差异,前后质差依赖量变,质变又造成量的代谢,量的代谢依靠质变。整个质变过程中,质与量,新质与旧质,新质与旧量,新量与旧质,新量与旧量都息息相关。不如此,怎么会有它们的来龙去脉、此起彼伏?质变始终离不开量变而运动,单纯质变绝不能实现质态转化。可以绝对地说,绝无离开量变的质变,也绝无脱离质变的量变,二者都不可能游离开来和孤立存在。不仅不能孤存,而且互为中介。质变经过量变才能完成新的质变,量变通过质变才过渡到新的量变,质的变化与量的变化又存在于量变之质变之间。事物的发展就是量变和质变互为中介又互相转化的过程。没有这样互相前后照应与互为依赖,是不可能发生它们的互相转化的。两变更主要的同一性是互相渗透,以及双方的一致性、共同点。这是矛盾对立面能互相转化的一个关键,是运动形式由此变彼的桥梁,是对立面能共处一个统一体中的基本条件。运动中的对立面是互相渗透的,只有把质变与量变视作“由量到质和由质到量”的公式化,才会光看到它们的“先后交错”,而看不见它们的互相渗透。互相渗透,互相包含,使量变、质变既惟此非彼又亦此亦彼。质中有量,量中有质,没有不包含一定质的量和不具有量的质,对立面互相“创造”和“生长”对方。由此,才构成量变和质变横向展开的错综交织以及纵向延伸的纠缠并行,加深两变的互相依赖。这是两变前后衔接、交错进行、“准备”和“结果”之片面论的重要补充。客观事物的变化哪能象量变“准备”、质变“结果”论这样简单?也可以绝对地说:质量两变都不能说是“单纯的变化”,单一的量变不能导致质变,反之亦然。从无矛盾双方各自单一进行,互不涉及、没有相互作用的单方面变化1即使象动物突然摔死吧,摔死的瞬间仍有短暂量变。黑格尔早期观点一一“渐进性仅涉及变化的外在方面,而不涉及变化的质的方面”,量变“恰恰是单纯的漠不相关的改变”,⑧实可商榷。质变,既变革事物“质的方面”,也涉及“变化的外在方面”,例如水变化为汽‘,其体积(分子距离和弧力)的量是不同的,即质变过程同时在改变量。质变也有渐进性,量变也有突发性。量变既变化事物的“外在方面”,也涉及“变化的质的方面”,因而才有“量的变化改变着质”,液态水才会由存在(“有”)挥发为“无”。受热尚未达到沸腾关节点的液态水,也会有部分气化。量变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只是未根本改变而已。内在的变化与外在的变化之不可分离,互相贯通,故作用于物体的质的时候,也必然在作用于物体的量,改变物体的量的时候,也必然会影响物体的质。物体在自变或受变时,都存在质与量的运动,当处于一种状态的变化时,就意味着同时存在另一种状态。恩格斯曾指出两变的相互渗透和由此而来的相互转化,将质量互变规律和对立统一规律紧密联系起来。他说:“量和质的转化一一两极对立的相互渗透和它们达到极端时的相互转化”。④恩格斯一直批评把事物看做是“各自孤立、相互并行或先后相继”的片面认识,而以“相互依存”和“相互渗透”来断然加以纠正。相互渗透使量的变化达到顶端时转化为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展,质变达到极限又转化为新的总体量变。对立两极不管如何对立、分离,总是互相渗透、互相包含的,才有对立面的矛盾和转化。对立面在互相依存中,也总是甩斗争和渗透的手段来力求同化或改造对方。恩格斯又多次说过。“任何一个有机体,在每一瞬间都是它本身,又不是它本身”,“每个有机体永远是它本身,同时又是别的东西。”⑤在此,他更指出了在有机体未变为非有机体的总体量变(即“永远是它本身”,“每一瞬间都是它本身”)的过程中,量变与某些质变和新质的积累(即不是它原来的“本身”)之每时每刻地同在一起,同时进行,形成有机体自身每个瞬间的同一中的不同一,不同一又同一。正是在同一与不同一的矛盾斗争中,新质不断累积,旧质不断消亡,最后导致整体根本质变,形成新的统一体。量变和质变过程,就是事物运动与自身同一中有不统一,到事物根本变化时又还有某种同一的统一。两变灼同一性还表现在一致性、共同点上。众所周知,矛盾双方的一致性、共同点,是直接同一性的表现,同一性就包括“同一”、“一致”。毫无一致性、共同点,对立面是无法相互联结、彼此渗透的,从而无法构成相互矛盾的对立面。两变的一致性、共同点在于什么呢?首先在于它们都是“变”,统一于“变”中,同处于“变”的统一体中,是共居于、同一于“变”的不同形式,“变”就是它们的一致性,就是它们的同一性质。有些同志以不“变”的眼光看问题,才看不透对立面之间的同一性。任何客观运动都是某种形式的变,有矛盾就有变。质变与量变都是变,都在变,都要变。从没有量在变化而质绝对静止的事物,也没有质变了而量一成不变的状况。因为能“变”,靠‘变”以相互依赖而相互运动,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才可能发展到相互转化。一方不变,则一切为不可能里对立面的互相渗透,互相“创造”对方,不是僵化的、凝固的,而是生动的、可变的,使共同点不断运动,以致在一定条件下实现同一性的转化作用。具次,一致性体现于:量的渐进同时是质的渐进,同处于一个构成相对稳定的统一体中,同在互相渗透,质的突变同样是量的突变,同表现统一体的破裂,同样终结。一定的质借一定的量得以存在,一定的量决定一定的质,量变就同时具有质的差异,质变的不同层次同时伴随以量变的不同层次。“每一种质都有无限多的量的等级”,⑥量变的不同级次即标志着质的种种差异。量的存在或消亡同时是质的存在或消失,反之亦然。一一其直接同一性显而易见。质量两变的运动本身就是质量两变的矛盾,有矛盾就有同一性,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矛盾。故质量两变有同一性,从逻辑推理上也完全正确。没有质量两变的同一性,就也没有客观世界的一切运动。按思格斯的生物体自身同一中有不同一的论断,量变过程也是矛盾运动,也有同一性,同样,质变阶段也是矛盾运动,也有同一性。有些同志否认质变过程的同一性和质量两变之间的同一性,是歪曲地理解了矛盾关系和运动本质。这既否定了矛盾的普遍性,也必然会否认在对立同一中把握对立面,以致把矛盾双方的对立绝对化,而不能在适当时候引导矛盾的有利转化。未注意质量互变的同一性,便是思想和工作或偏斜于保守或迷恋于激进而常常拐不过弯来的重要原因。若说质变量变同为事物变化的两种状态,同一运动形式的两个方面,是一分为二,那么,N-中就有不同一。不同一性与同一性互为存在和互相印证,正从反面证明同一性的存在。质变与量变的不同一性是什么呢?不在于谁“绝对中断”谁不“中断”,“量的渐进的中断”便同时是质渐进的“中断”,量变是否“绝对中断”;“准备即与“结果”论也无从揭示“同始同终”过程中量变化与质更新的区别’。两变的不同一性,基本在于“质”和“量”的区别。按照黑格尔的“质是与存在同一的直接规定性”的说法,那末,质变是事物存在的改变;量是“外在于存在的规定性”,因而,量变不是事物存在的直接改变即否定,只是移向不存在的边缘,或是巩固、展开新的存在。量变是在度局限范围内的变化,是矛盾双方共处于统一体时的运动,质变则是突破度的范围的变化,是矛盾双方斗争打破统一体的运动。所以质量两变就其性质和作用来看,正是互相对立、互相否定的。再者,量变自身不能实现质态转化,只有与之联结的质变过程才能实现事物的质态转化,变革事物的内在根据。事物发展的关键在于质变,而不是量变。质变是量变的结果,是a变中质积累的结果。质变量变的互扣渗透又先后承转,使质量互变运动自成规律,不同于对立统一规律的一般情况。还应特别指出:量的变化与质的变化若看作一个大过程,则在同始同终的不同时期中主次不同,在并行过程中差别各异。有时后者强而前者弱,质变支配量变,有时前者大而后者小,量变掩盖质变,有时总体量不增不减,轻微变动结构即带来质变,多质多量的统一体中,变化更为复杂。人们常说:“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这个未改变总体量变过程的“部分质变”,和受支配于、依赖于质变过程的“All的扩张”,便都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必须强调,“量变状态过程”和此中的质的渐进,“质变状态过程”和此中的量的演变,“过程并行、同始同终”的质改变和量的改变,三者都有矛盾主次之分。居主导或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变化的性质,显出量变过程和质变过程的根本区别。同一性包含着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