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封建社会政治特点西欧的封建制度的形成,同古代中国的封建制度形成过程相似,都有两个此消彼长的关系所搭建。而不同于古代中国的君权相权、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矛盾,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反映了封主封臣制与封土制的形成及变化过程、自由农民农奴化过程这两个过程,也就是封建化过程。1.西欧封建化过程的开端萨利克法典六世纪初,511年前后.由萨利克人的习惯法汇编的利克法典形成。它反映了五、六世纪法兰克人在进入高卢以后的社会生活状况,既包含了日耳曼人的社会因素,也反映了一些高卢一罗马人的社会因素.西欧社会的封建化过程,就以此为出发点.法典反映的土地所有制有三种: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王室土地所有制和贵族地主土地所有制2.封建化过程一,自由民的农奴花起初,法兰克自由农民都是公社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参加战争,分取占利品,使用公社土地,参加社员大会.到六世纪下半叶,国王希尔伯利克(561~584年)颁布一道修改萨利克法典的敕令,规定死者如无子嗣,土地由其女儿继承,而不再交还公社.于是,公社的耕地逐渐变为可以买卖的自主地.这时的公社称作马尔克.公社农民内部的经济分化加剧.八世纪前半期,查理·马特采邑制改革以后,法兰克农民农奴化进程加速.847年,西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的墨尔森法令规定,“任何自由人都必须选择一主人,或是国王,或是国王的臣属”.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一直延续到11世纪.二、封主封臣制与封土制的形成与发展第一阶段:六、七世纪,墨洛温王朝时期,国王采取赐地封土的办法给其官员,封地与公职相联系,这种土地分封是无条件的,久而久之,大贵族势力上升,国王军事经济实力削弱.第二阶段:八世纪,查理·马特任宫相时,进行采邑制改革,将封地与附庸制度结合起来,从而向西欧封建制度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采邑制改革的另一契机是军事制度发生变化.:马蹬→军制改革→社会制度(采邑制)改革.马特没收了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大量地产,分封给他的附庸骑士.受封者,即封臣则以服骑兵役为条件,并向封主宣誓效忠,这种军事封地称为采邑.受封者若不能履行封臣的职责,封主有权收回采邑.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双方的,是一种契约关系,封主也要保护封臣,不能欺侮他的妻女,若违反,封臣也可另找封主.西欧封建制度的特征就是它的相互性,在封建制度下,没有人是权力无限的统治者.若上面对下面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可反抗的,那就不是西欧封建制度,而是绝对君主制了。加洛林王朝的矮子丕平和查理曼时期,马特的采邑制改革继续实行,各级领主有自己的附庸骑士,形成层层分封.打仗时,这些附庸的附庸在王室军队中参加其直接领主指挥的军队,并且只是单线联系采邑制的影响:①加速了封建化进程,大小封建主竟相争夺劳动力,把自由农民变成农奴;②巩固了中小封建主的地位,奠定了骑士制度的基础,排除了农民当兵的权利;③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依次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制度.采邑制的漏洞每一骑士都靠自己采邑的农民的赋税和劳役生活,这一骑士对自己的采邑拥有行政、司法、税收等管理权.国王有时还把一些豁免权赐给一些大领主和教会贵族,豁免权也叫特恩权,指这些领主的领地可不受国王代理人或官员管辖.这样一来,就使采邑领地具有独立王国的趋势.第三阶段:混乱的开端采邑原本是终身的,封臣死亡,采邑交还封主,不得世袭.封臣的继承者若要继续从前的关系,要重搞受封仪式.到九世纪,采邑逐渐变成了世袭领地.877年,西法兰克的秃头查理颁布克尔西敕令,承认采邑和特权世袭.查理曼死后,王权的分散,无休止的内战,外族的入侵,使原本有序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统治走向混乱.原来的封疆大吏一一伯爵,以自己的附庸为后盾,从王室官员演变为独立的地方王公。从本质上说,政治分裂是封建制度最正常、最普遍的社会状态。对王权而言,封建制度的兴盛正是王权的阴暗时代。相比西欧,中国明末时传教士铸造的西洋炮火却没有引发中国社会制度的变革,这一部分是因为西欧的封建制度本身就不同于中国的。它的权利是有限的,如领主和附庸的关系,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句话就能很好的体现西方封建制度的这一特点。延伸:西欧封建庄园9世纪起,西欧社会开始流行一种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封建庄园。一般而言,封建庄园的剥削方式都以劳役地租为主。庄园结构的基本特征是,庄园土地分为领主自营地和农奴份地两大部分。综上,西欧封建社会的政治特点1、体系严密、组织松散的封主封臣制2、天主教会对于西欧的强大影响力,教皇有极大的权利,各主教对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起着极大的影响。3、没有清晰的国家概念,政治行为更多由贵族领主进行,国王的权利受到较大限制。(此篇小论文史实及评价参考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