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拉车间质量管理制度1.粗拉工序自检出的不合格品,经代班长确认,能在中拉加工成适用规格合格品的,对粗拉责任人不计产量,每盘补助中拉生产者5元。2.粗拉工序自检出的不合格品,经代班长确认,不能在中拉再加工成适用规格的,每盘罚款10元,且不计产量。由代班长存放在指定地点,车间统一改制。3.中拉自检出的不合格品,不计产量。4.质检检验出的粗中拉不合格品,每盘罚款10元且不计产量。5.同一台车连续出现2盘以上不合格品,每盘罚款20元。代班长每盘罚款10元。6.质检员在电镀发现的粗中拉不合格品,经粗拉代班长确认,每盘罚款20元,代班长5元。严重不合格每盘罚款50元,代班长20元。7.发现任何不挂流动卡,私自隐藏不合格品的行为,按弄虚作假处理,每盘罚责任人50元,代班长2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罚款。8.在中拉生产中发现的粗拉没有经过自检的不合格品,经代班长确认,每盘罚款20元。9.三检表、流动卡不按规定填写或填写错误,每张罚款10元。10.粗拉工序必须接头下线,每发现一次不接头下线的,操作工罚款20元,带班长落实不严的,每次罚款5元。11.所有车台拔丝粉盖、循环水盖必须盖好,车间检查每发现一个扣5元,带班长做好监督检查。12.硼砂的量不得加多,带班长做好控制班用量不超3okg,超出的按照每kg10元进行处罚严格控制液位。人为造成加冒、加少,每次对当班操作工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照价赔偿。13.拔丝粉用量要加以控制,不得使用袋子等添加拔丝粉,车台上更换下来的旧拔丝粉必须统一放置在一个袋内,做好回收利用准备。不得随意丢弃和掺杂其他杂物。发现有浪费现象的每次罚款10元,情节严重的按每kg20元进行处理。14.针对车间问题,车间加大奖罚力度,带班长负连带责任。出现问题立即解决、立即处理。15.检查车台模具、预处理的使用等情况,每发现一处违规根据情况扣操作工2—50元,带班长扣1分。16.带班长职责要明确,以预处理线为主、其它各项指标控制等为辅,进行巡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解决及时处理,加强人员管理,增大管理力度,奖罚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