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监理方案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在规范、合法和严密的程度下对工程材料检测和工程检测,是工程质量合格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工程验收工作的重要内容。所以作为一名工程的见证员和取样员应该认识到自己的工作的重要和责任的重大,要严肃认真的对待这项工作,干好这项工作。一、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港区规定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有检验要求的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程序1.建设单位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输质量监手续时,应递交《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每个工程见证取样人员每个专业不少于一人。备案书应同时递交给该工程的检测机构和施工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变动,建设单位应在其变动前书面告知该检测机构和施工单位,并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填写见证记录(在垦区内业软件),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见证人员应与施工单位送样人员共同将试样送达检测机构,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送检单位应填写验测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员、取样员及接样员签字。4.检测机构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见证单位和取样单位的名称,以及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涉及到结构安全的检测项目结果为不合格时,检测机构应在一个月内上报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时通知委托单位和见证单位。三、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1.见证人应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经培训考核并取得“见证员岗位证书”,主要职责如下:(1)对检测取样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做好取的见证记录;(2)对试样的封样和送检过程进行监督;(3)做好取样后的把关工作,确保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实体;(4)督促检查施工要求建立和管理养护室(箱);(5)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旁站见证,并做好工程现场检测的见证记录。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取样员岗位证书”,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建筑材料的现场取样工作;(2)负责现场养护室(箱)的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混凝土、砂浆、保温浆料等现场成型试件的制作、养护和保管等工作;(4)负责混凝土、砂浆、保温浆料等拌合物质量的现场检测工作;(5)负责与检测相关的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或检验工作,并做好测量设备的维护保养。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检测机构试验室对无见证人签名的试验委托单及无见证人伴送的试件一律拒收,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的试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重新检测。五、工作见证员取样员在工程开工前就应做好工作准备。首先,要熟悉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等资料,通过熟悉这些资料的内容来掌握工程所需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以及使用的时间等信息。然后,见证取样人员将这些信息加以整理和分类,编制见证取样计划,将施工过程中每一阶段建筑材料的进场情况提前进行安排。最后,按照计划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标准、规范、表格、制作试件的工具、养护设备和标签等,将全部安排好后,开始正式进行工程的见证和取样工作。在见证取样工作中,要掌握各种材料的取样规定和方法,要了解各种材料的检测方法,取样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取样操作要熟练和快捷,不能影响正常的施工进度。熟悉见证取样以及送检的程序和要求,避免由于送检资料、试样封装和人员出现问题而耽误材料的送检。工程竣工或工作告一段落时,要及时对以前的工作进行整理和总结,吸取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多翻阅相关资料和标准,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二、工作准备取样(见证)人员上岗情况,相关标准、规范准备情况,取样设备知送样器材情况以及混凝土、砂浆养护室(箱)准备情况等内容。检测站的地址、接样人以及联系万式。三、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作程度和要求:1、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中有关取样送检比例,编写见证取样和送件计划,报建设单位和质监单位,并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见证人应由建设单位向市检测中心备案。2、在材料见证取样前,施工单位应提交有关材料的质保资料,钢筋必须提供质保单和出厂检测报告,监理人员在核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无误后,按见证取样、送检计划进行见证取样,取样应有代表性。3、材料取样后监理人员应及时封志,封志应采用统一监理制的产品。4、试件应站监理人员要求随机抽取,见证制作过程并及时标识。试件送样前由监理人员进行封装。5、材料与试件送样前由监理人员在送检单上签字认可,试验室收样后一份返回监理单位备案。试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将试验结果告之监理单位。6、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应及时做好记录。试验不合格或未及时提供试验结果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六、取样原则建筑材料必须进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取样,确认工程施工完毕后才能进行工程检测。1、随机性:对于取样的位置要有不确定性;2、代表性:对于取样的结果要有整体的代表性;3、及时性:材料的取样、送样及试验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保证材料的及时合理的使用,应提前计划好材料进场的时间以及取样的时间;4、符合性:对于取样的方式、数量和封样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5、合法性:对于取样的过程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资格符合要求,取样时相关人员要齐全。七、取样要求水泥水泥是一种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水泥加水后拌合成塑性浆体,能胶结砂石等适法材料并能在空气和水中硬化。物理性能:安定性、凝结时间、强度、细度、保水率(仅适用于砌筑水泥)、流动度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1)混凝土中用水泥的批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2)砌筑砂浆及其它用水泥的批量;水泥进场前进行复验的检验批应以同一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进场水泥取样进行复检,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就按合同执行。(4)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期超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虽未过期但已受潮结块的水泥,使用时性能重新试验确定实际强度。取样方法(1)随机从不少于20个部位或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在样。其中高铝水泥取样不少于15kg,快硬硅酸盐水泥取样不少于14kg。(2)可采用水泥专用取样设备袋装水泥取样管或散装水泥取样管进行取样,按要求装取出的样品装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建筑用砂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混凝士及其制品及建筑砂浆用砂,按产源分为天然砂、人工砂、混合砂。天然砂指由自然条件作用形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天然砂包括河砂、山砂、海砂;人工砂指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形成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混合砂指出天然砂与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试验项目筛分析、有机物含量、含混量、混块含量、密度、有害物质含量、坚固性、碱活性检验、含水率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当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顺定期检验。(3)每一单项检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少取样质量。取样方法(1)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的部位抽取等量的试样(每份11kg)。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0kg。(2)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防止污染,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取样时间、代表数量产地、样品量、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式等。建筑用石(碎石和卵石〉建筑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石,由天然岩石或卵石破碎而得的,公称粒径大于5.00mm的岩石颗粒。试验项目(黑体字为必须试验的项目〉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密度、有害物质含量、坚固性、碱活性检验、含水率、有机物含量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室较大时,可定期检验。(3)每一单项检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少取样质量(kg)取样方法(1)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一组试样40kg(最大粒径10mm、16mm、20mm)或80kg(最大粒31.5、40mm),在料堆上从五个不同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5份(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每份5—40kg,然后缩分到40kg或80kg送试。(2)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防止污染,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取样时间、代表数量、产地、样品量、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式等。混凝土混凝土是由胶凝材料、水、粗细骨料,按适当比例配合,必要时掺入一定数量的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经均匀搅拌、密实成刑和养护硬化而成的人造石材。根据拌合方式的不同,混凝土分为自拌混凝土和预拌混凝土。试验项目(黑体字为必须试验的项目)抗压强充、抗渗等级检验内容(1)配合比:根据混凝士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2)强度: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立方体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等。a.立方体抗压强度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按照标准方法制作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具有95%保证率的抗压强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定,包括C10、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C65、C70、C75、C8015个强度等级。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可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b.抗折强度混凝土抗折强度是指混凝士抗弯拉强度。根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DGJ08-118一2005),混凝土抗弯拉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c.抗渗:、混凝土低抗压力水渗透的性能,称为混凝土的抗渗性。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分级为P4、P6、P8、P12。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抗渗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d.坍落度及坍落度扩展度值混凝士拌合物的流动性大小可用坍落度及坍落度扩展度法则定。坍落度及坍落度扩展度法适用于骨料最大直径不大于40mm,坍落度不小于10mm的混凝土拌合物稠度测定。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时,应对坍落度进行检测,确保其满足和易性要求。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1)混凝士标准养护试件①用于检查结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②试件制作及养护按照GB/T50081-2002执行。③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工作班每拌制100盘日不超过1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④标准养护试件成型后放入养护箱内养护28d;当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确定混凝士强度的龄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GBJI46等的规定取值。⑤灌注桩每浇筑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l组试件。○6对预拌混凝土,当一个分项工程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7建筑地面的混凝土,以同一配比,同一强度等级,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