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F/福州市农业标准规范Q/XXXXXXXX—XXXX福州市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综合技术规范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文稿版次选择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发布Q/XXXXXXXX—XXXXI前言本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规范由福州市农业局提出。本规范起草单位:福州畜牧产业协会和福州畜牧兽医学会。本规范主要起草人:………………Q/XXXXXXXX—XXXX1福州市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综合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根据规模化猪场的品种良种化,生产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无害化规定了规模猪场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福州市规模化猪场的新建、改(扩)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l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T17823-1999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兽医防疫工作规程GB/T17824.1-2008规模化猪场建设GB/T17824.3-2008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39农村防火规范NY/T65-2004猪饲养标准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5030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5032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NY/T5033-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NY/T1222-200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NY/T1168-2006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DB33/593-2005《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福建省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检疫管理规定》(闽农医[2008]161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Q/XXXXXXXX—XXXX2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规模化自繁自养猪场应用现代养猪技术,饲养繁殖母猪,采用全年均衡生产工艺,实现从仔猪繁殖至商品猪育肥全过程生产的猪场。小型场:存栏基础母猪300头以下;中型场:存栏基础母猪300-600头;大型场:存栏基础母猪600头以上。3.2仔猪繁殖场应用现代养猪技术,采用全年均衡生产工艺,繁殖的仔猪经培育后直接出售的猪场。3.3商品猪肥育场应用现代养猪技术,引进仔猪进行育肥的猪场。3.4全进全出制同一批次猪同时进、出同一单元猪舍的饲养管理制度。3.5干清粪工艺指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与尿水实现人工或机械分离的清粪工艺。3.6水冲粪工艺指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与尿水用水冲洗进入粪沟的清粪工艺。3.7水泡粪工艺猪排泄的粪、尿和生猪转栏后的极少量冲洗用水排放至漏缝地板下的蓄粪沟中,贮存一定时间、待粪沟基本填满后,打开出口闸门,沟中的粪尿顺粪沟流入储粪池或用抽粪车吸走猪粪尿的清粪工艺。3.8无害化处理指利用高温、好氧或厌氧等工艺杀灭病死动物,废弃物和粪污中病原体的过程。3.9自然采光系数有效透光面积与舍内地面面积比。Q/XXXXXXXX—XXXX34品种良种化4.1品种来源:引进种猪必须来源于合法经营、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猪场。地方品种资源的种猪来源需得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农牧行政主管部门认可。4.2优先从动物疫病净化评估认证的种猪场引种。4.3引进的种猪必须有标识和检疫合格证明,并将引入种猪的种畜系谱证、个体养殖档案和种畜合格证(下称三证)存档。4.4引进纯种种猪生产性能应达到本品种的标准要求。5生产设施化5.1场址选择5.1.1场址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场址应处于地势高燥,综合考虑防疫、物资货应、环保等方面的要求。5.1.2猪场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5.1.3猪场建设符合福州市及所辖县(市、区)两级制定的《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福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划定方案》要求。5.2猪场总体布局、猪舍建筑及辅助设施Q/XXXXXXXX—XXXX45.2.1猪场周围有围墙,防疫沟或绿化隔离带。5.2.2猪场按办公生活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病猪隔离区和病死动物及有机废弃物处理区等五个功能区布置,各功能区界限分明。办公生活区应位于生产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地势较高处,与生产区间隔50m以上,并有围墙、隔离栅栏或隔离绿化带。粪污处理区、病猪隔离区和病死动物及有机废弃物处理区应位于生产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或地势较低处。三者间以及三者与生产区之间应间隔50m以上,或有隔离围墙或隔离绿化带。5.2.3自繁自养猪场生产区按繁殖区、保育区、生长育肥区和后备种猪隔离区等四个功能区各自独立布置。5.2.4生产区严格按照“全进全出”的饲养流程进行设计建造。Q/XXXXXXXX—XXXX55.2.5设立独立的饲料加工(库)房和独立的兽医工作室。5.2.6场外任何车辆未经消毒和许可不允许进入生产区。5.2.7进入猪场区域设立车辆、人员消毒池,进入生产区设立更衣室和消毒室。5.2.8售猪台与生产区保持严格隔离状态,与生产区间隔30m以上。5.2.9病猪隔离区配套建设病猪隔离舍,解剖室,尸体、粪尿处理设施等。5.3饲养流程5.3.1按固定的“工艺流程式”和“繁殖节律”进行猪场的建设和猪群的管理。5.4猪场用地和猪场建设5.4.1按猪场的性质、规模、工艺流程、工艺参数设计猪场的存栏量、猪栏配置数量,从而确定各类猪舍建筑面积,猪场的总占地面积,保证各功能区、设备设施配Q/XXXXXXXX—XXXX6套能够完全满足生产周转需要。5.4.2猪场的存栏量表、猪栏配置数量表、总平面图要求成文上墙,猪场的建设与管理与表、图对应。5.4.3辅助建筑猪场辅助建筑主要包括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办公室、技术室、兽医室、饲料加工贮藏室、人工授精室和其它建筑,如食堂、寝室、水塔、锅炉房、维修间等。其建筑面积必须与的猪场的性质、规模相匹配。5.5猪舍建筑猪舍的建筑满足生产管理、小气候控制、环保等方面需要,有明确的设计目的、参数、图纸与效果说明。5.6水电供应5.6.1水源及供应5.6.1.1水源可采用地下水源或自来水,水质符合NY5027的要求。供水系统应定期消毒,定期检测水质。5.6.1.2猪舍供水可采用高压有塔或无塔供水系统,供水压力符合GB/T17824.1-2008要求。5.6.2供水量按猪场的性质、规模、工艺流程、工艺参数确定日供水需求量,保证猪场生产生活需水量稳定、可靠。5.7电力供应电力供应应满足日常照明及生产需要,电力负荷不宜低于猪场所有用电设备最大值,建议猪场配备自备电源。5.8场区绿化Q/XXXXXXXX—XXXX7场区绿化应结合场区与猪舍之间的隔离、遮阴及防风的需要进行。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种植具有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和花草。场区绿化覆盖不低于30%。5.9场内运输场内运输车辆专车专用,不能驶出场外作业。场外车辆严禁驶入生产区,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后方准驶入生产区。5.10场内消防猪场应采取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消防措施,并符合GB50039。5.11猪舍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按不同猪群的环境要求结合猪舍建筑设计与设备设施配套制定明确的猪舍环境控制参数,制定《环境管理作业指导书》,对猪舍小环境进行有效管理,最大限度满足猪群的生理需求。6生产规范化6.1人员管理6.1.1猪场从业人员必须实行培训上岗制度,负责疫病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学历并从事养猪业三年以上,宜有1名以上专职兽医技术人员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6.1.2猪场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和培训效果考核,确保各项规定畅行和制度落实。6.2制度管理制定猪场各项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范,记录表格管理。Q/XXXXXXXX—XXXX86.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6.3.1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符合NY5032及农业部公告《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取得生产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禁止在饲料添加违禁药品和添加剂。6.3.2在猪的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根据营养需求,进行饲料配制,营养水平符合NY/T65-2004要求。6.4饲养6.4.1饲料每次添加量要适当,防止饲料霉变。6.4.2保持圈舍、料槽、用具干净卫生,经常检查饮水设备,观察猪群健康状况。6.4.3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时,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饲养,饲养密度要适宜,保证有充足的生活空间。6.4.4制定公猪、空怀母猪、妊娠母猪、分娩母猪、保育猪和生长育肥猪饲养管理规程。6.5繁殖有计划地进行选种选配,推广人工授精技术。Q/XXXXXXXX—XXXX96.6生猪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6.6.1猪场应向所在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申领生猪标识,认真做好标识档案管理。新生仔猪在出生30天内加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标识;国外进口种猪到达目的地10日内加施标识。6.6.2猪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养殖档案格式按标准统一制作使用。养殖档案包括:品种、数量、标识、繁殖、生长肥育性能、转群、来源和进出场情况;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情况;检疫、免疫、监测、消毒等情况;猪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以及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6.6.3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种猪调运时应“三证”齐全。6.6.4猪场生产经营管理应当实施信息化管理,有条Q/XXXXXXXX—XXXX10件的应与互联网和物联网等融合,实现生猪及猪肉产品可追溯,便于统计分析指导生产和管理。6.7猪场规范化管理及主要生产指标参考值猪场规范化管理及主要生产指标参考值见表7。表7猪场规范化管理主要生产指标参考值指标名称参考指标值母猪妊娠期(d)114断奶至发情间隔(d)≤10母猪受胎分娩率(%)≥85母猪年产窝数(窝/年)≥2.1断奶日龄(d)≤28保育期(d)42生长育肥期(d)90~105母猪窝产活仔数(头)≥10.5哺乳期存活率(%)≥90保育期存活率(%)≥95生长育肥期存活率(%)≥98年提供育成仔猪数(头)≥19年提供商品猪数(头)≥18种猪年淘汰更新率(%)≥256.8猪群结构不同规模、不同配种方式所需公猪参考数量见表8。表8不同规模、不同配种方式所需种公猪数量参考表单位:头能繁母猪存栏数2050100200300400500600Q/XXXXXXXX—XXXX11所需公猪数自然交配124812162024人工授精122336.8.1自繁自养场猪群结构不同规模自繁自养场猪群结构见表9。表9不同规模自繁自养场的猪群结构单位:头能繁母猪2050100200300400500600后备母猪36132538506375配种妊检母猪7183672107143179215妊娠母猪10244897146194243291分娩哺乳母猪38163147637894哺乳仔猪3382164329493658822986保育猪4411122244466688811101332生长育肥猪10526452710541581210926363163待售猪2870141281422562703843注:以上每阶段数允许偏差在±10%以内。6.8.2商品猪育肥场不同存栏规模商品猪育肥场年出栏商品猪数见表10。表10不同存栏规模商品猪育肥场年出栏商品猪数单位:头存栏501001502003005001000年出栏150300450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