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施工资料的编写与管理模块三1.主要施工资料的编写要求;2.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1.主要施工资料的编写要求一、施工管理资料:(一)工程概况表:是对工程基本情况的简单描述。分为:一般情况、构造特征、设备系统等。详见P128表C.1.1(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图审查等进行检查记录。详见P129表C.1.2(三)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第二章工程监理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已讲)详见P130表C.1.3(四)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勘察记录:对建设过程中或交付使用后所发后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勘察记录。详见P131表C.1.4(五)见证取样试验检测汇总表:对现场各见证试验项目报告的汇总。详见P132表C.1.5(六)施工日志:是对施工过程中有关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及施工活动的原始记录。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资料员或施工员填写。施工日志应具有“连续性”和“可追溯性”。详见P133表C.16(七)监理通知单回复单(第二章工程监理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已讲)详见P134表C.1.7二、施工技术文件(一)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第二章工程监理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已讲)详见P135表C.2.1(二)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是承包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为工程所做的施工组织、施工工艺、施工计划等方面的设计,是对拟建单位工程全过程中各项活动的有关技术、经济和组织等方面的综合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的内容:1)工程概况2)施工方案及方法3)施工进度计划4)施工准备工作计划5)人、机、料等的需要量计划6)施工平面图7)主要技术保证措施8)技术经济指标(三)危险性较在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专家认证表详见P136表C.2.2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遵循的原则:可靠性、严密性、经济性(四)技术交底记录:是向参与建设项目施工的人员就施工中涉及的某些工作内容的要求、标准、方法、计划、措施等进行讲解和交代。技术交底有两种情况:一是由设计人员向施工员进行;二是由施工单位的上级向下级进行。技术交底应按设计图纸、标准图集、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等的要求进行。详见P137表C.2.3(五)图纸会审记录: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由设计单位对提出问题进行澄清。图纸会审会议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监督等部门参加。详见P138表C.2.4(六)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单都是在图纸会审后,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设计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而办理的变更设计文件。详见P139表C.2.5(七)工程洽商记录表(技术核定单):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多方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生问题的文件记载。可以分为技术洽商、经济洽商。详见P140表C.2.6三、进度造价资料(一)工程开工报审表(第二章工程监理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已讲)详见P141表C.3.1(二)工程复工报审表(第二章工程监理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已讲)详见P142表C.3.2(三)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第二章工程监理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已讲)详见P143表C.3.3(四)年/月人、机、料动态表:人、机、料及主要设备进场调试合格后开始使用前需填写。详见P144表C.3.4(五)工程延期申请表:工程发生延期事件时,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部提交。详见P145表C.3.5(六)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第二章工程监理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已讲)详见P145表C.3.6(七)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第二章工程监理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已讲)详见P146表C.3.7(八)费用索赔申请表详见P146表C.3.8四、施工物资资料(一)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是项目监理对承包单位提请的工程项目进场物资审查、确认的批复文件。详见P147表C.4.1(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是设备到货后,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及完好情况共同检查所做记录。详见P148表C.4.2(三)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设备、阀门、闭式喷头等在安装前按规定进行试验所需填写的记录。详见P149表C.4.3五、施工记录资料记录(一)隐蔽工程验收:是对隐蔽工程项目,特别是关系到结构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重要部位或项目在隐蔽前进行检查,确认是否达到隐蔽条件而做出的记录资料。隐蔽工程项目是指本工序操作完毕,将被下道工序所掩盖、包裹而完工后无法检查的工序项目。详见P150表C.5.1(二)地基验槽记录:是现场确认地基持力层的各项物理力学指标是否满足勘察、设计的要求,并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位提出处理意见的原始记录资料。由地勘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场监督。(三)交接检查记录:用于不同施工单位之间工程交接,进行交接检查。详见P152表C.5.3(四)定位测量记录:是施工单位进行的定位或放线测量的原始记录资料。工程测量包括工程定位测量和工程施工测量。详见P153表C.5.4(五)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对建筑物进行垂直及标高检查记录数据。详见P154表C.5.5(六)地基验槽记录:是现场确认地基持力层的各项物理力学指标是否满足勘察、设计的要求,并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位提出处理意见的原始记录资料。由地勘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场监督。详见P155表C.5.6(七)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是对墙面等进行防水试验过程的记录资料详见P156表C.5.7(八)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是对有防水要求的地面等进行的蓄水、防水等试验过程的记录资料详见P157表C.5.8(九)通风道、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详见P158表C.5.9六、施工试验记录与检测报告资料(一)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通用)详见P159表C.6.1(二)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通用)详见P160表C.6.2(三)接地电阻测试记录(通用)详见P161表C.6.3(四)绝缘电阻测试记录(通用)详见P162表C.6.4(五)砌筑砂浆强度评定:是对单位工程砌筑砂浆强度进行综合核查的评定用表。详见P163表C.6.5(六)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是对单位工程混凝土强度进行综合核查的评定用表。详见P164表C.6.6(七)结构实体砼强度检验:是对结构实体中砼强度进行的检验。详见P165表C.6.7(八)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记录:对混凝土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详见P166表C.6.8(九)灌输、满水试验记录:非承压管道系统及设备,在安装完毕后,以及暗装、埋地、有绝热层原室内外排水管道进行隐蔽前进行的试验记录。详见P167表C.6.9(十)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室内外输送各种介质的承压管道、承压设备在安装完毕后,进行隐蔽前,应进行的试验记录。详见P168表C.6.10(十一)通水试验记录:室内外给水、中水及游泳池水系统、卫生器具、地漏及地面清扫及室内外排水系统在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的试验记录。详见P169表C.6.11(十二)冲洗、吹洗试验记录:室内外给水、中水及游泳池水系统、采暖、空调水、消防栓、自动喷水等系统管道及设计有要求的管道在使用前做冲洗试验及介质为气体的管道系统做吹洗试验时,需填写的记录。详见P170表C.6.12(十三)电气设备空载运行记录:针对电动机、变压器等电气设备而设置的记录。详见P171表C.6.13(十四)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详见P172表C.6.14(十五)智能建筑工程子系统检测记录:对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等进行试验的记录。详见P173表C.6.15(十六)风管漏光检测记录:是通风与空调专业对风管漏光检测的原始记录。详见P174表C.6.16(十七)风管漏风检测记录:是通风与空调专业对风管漏风检测的原始记录。详见P175表C.6.17七、施工质量验收记录(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是指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是在分项工程划分确定的原则下,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划分施工的子项,并以此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的记录资料。详见P176表C.7.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填写说明表的名称及编号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填写方法分以下几种情况,判定验收不验收均按施工质量验收规定进行判定。(1)对定量项目直接填写检查的数据(2)对定性项目,当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的方法标注,当不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的方法标注。(3)对一般项目合格点有要求的项目,应是其中带有数据的定量项目,定量项目项目必须基本达到。定量项目其中每个项目都必须有80%以上(砼保护层为90%)检测点的实测数值达到规范规定。其余20%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不能大于150%(4)“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的填写,有数据的项目,将实际测量的数值填入表格内,超标准的数字,用“○”或“△”圈住(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是对该分项所包含的检验批(一个或若干个)的质量验收记录进行汇、核查的记录资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施工项目专业技术员填写检查结论,监理工程师填写验收结论。详见P177表C.7.2(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是对已完成的地基与基础分部的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并确认是否可以继续下一步施工的记录资料。实体质量检查情况: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所涉及的分项工程作为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文件检查验收,形成统一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包括该分部拟涉及的相关分项观感质量、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查情况。质量文件核查情况: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文件汇总表所涉及的、应该有的内容逐一检查核对,项数为相关序号项数的累计,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是对已完成的主体结构分部的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并确认是否可以继续下一步施工的记录资料。实体质量检查情况: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对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所涉及的分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文件检查验收,形成统一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包括该分部所涉及的相关分项观感质量、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查情况。质量文件检查情况: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对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文件汇总表所涉及的、应该有的内容逐一检查核对,项数为相关序号项数的累计,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是对该分部工程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进行汇总、核查,并查验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报告、观感质量是否满足要求的记录资料。详见P178表C.7.3(四)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是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参与节能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的记录。详见P179表C.7.4八、竣工资料验收(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是进一步核查即将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的各种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的记录资料。“核查意见”栏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各种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后,填写是否完整的核查意见。“完整”应为资料项目和数量齐全,无漏检缺项,个别项目内容虽有欠缺,但不影响结构物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详见附表3-31.(2)、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是对影响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的各种检测、试验记录进行复查,对主要使用功能进行最终的综合检验的记录资料。“核查意见”栏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涉及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逐项进行检查后,填写是否“完整”的核查意见。“抽查结果”栏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抽查结果填写是否“完整”的抽查意见。抽查项目由验收小组协商确定。涉及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应全面检查其完整性,不得有漏检缺项。“结论”栏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资料检查和抽查结果给出明确的结论。“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单位工程质量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是对即将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进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