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研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这些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重大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下,如何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为当前亟需破解的课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涵义、表现及特点1.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涵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是指一些国家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部门和行业的职权或者工作之便。为本单位、小团体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其他不正确履行职责,群众能够耳闻目睹、切身感受到的.违反党纪国法、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因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行为性质上来看,包括违法行为、违纪行为和违反道德的行为三种类型。当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表现在与民争利、侵犯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行为,内容涉及党风、政风、行风等各个方面。2.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表现类型。一是房屋征收中的腐败问题。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拆迁征收难题。一些党员干部利用手中职权贪污、挪用拆迁征收补偿资金,有的在保障性住房和二手安置房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以权谋私。有的失职渎职、违规操作导致拆迁补偿款流失.有的利用职权假借拆迁户名义骗购经济适用房,造成了恶劣影响。二是国有企业和改制领域的腐败问题。国有企业和改制领域的一些企业负责人利用企业改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挪用公款、贪污受贿、侵占公财,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利用制度缺陷和监管缺位,利用手中权力寻租。三是民生领域的不正之风。随着国家惠民利民政策不断扩大实施。民生领域的投入不断增大,基层也逐渐出现“小官大腐”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医疗卫生、低保救助、养老服务、就业帮扶等领域的个别基层工作人员利用审批和经办之便。虚假审核、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甚至贪污、截留、挪用。四是“三公”消费的不正之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一些单位和领导对此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的对清理整治工作遮遮掩掩,有的以“工资低、工作辛苦”为由,巧立名目,滥发补贴、实物等,有的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大额支出公车燃油、维修等费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五是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主要集中在基层科级干部提任、事业单位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的任职年限未到违规提拔,有的没有按照延长考察期的组织处理决定要求“带伤”提拔,还有的单位没有履行干部提任程序,违规提任中层干部。六是庸懒散拖、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效能问题。服务态度差、群众办事难等庸懒散拖问题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一些干部上班期间不务正业,对群众办事冷硬横顶、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导致群众反映强烈。3.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特点。一是腐蚀传染性。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旦盛行.就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如果得不到遏制,人们就会竞相效仿。而且不正之风往往能够满足行为人的趋利性心理.具有强大的心理诱惑力,使不正之风迅速传播。二是社会危害性。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从来都是被群众深恶痛绝的,尽管其表现形式没有一些大要案那么显眼,但其危害群众利益的程度丝毫不比大要案逊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常都具有趋利性,因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必然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群众利益为代价进而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隐身异化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随之异化、“变种”、“隐身”,但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最典型的本质形式就是以权谋私,无论穿上何种“隐身衣”,无论花样怎样翻新,都不会改变其蜕变异化的本质。四是顽固反弹性。现阶段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及制度执行不力,某种意义上为不正之风和腐败的滋生成长提供了土壤和条件,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着不足和缺点,加之不正之风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现象,各种利益交叉汇集,各种方法手段复杂多变,因此,不正之风往往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1.“官本位”文化熏染是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的文化因素。我国“官-民”文化经过几千年的长期沉淀,形成了“官本位”的传统政治观念,使得政治权利屈从于政治权力之下,导致各级领导干部“唯上”、“不唯下”;使“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高高在上的优越感,而“民”则人格贫弱,缺乏主人意识、自主意识、平等意识和参与意识。当前,唯官为尊的“官本位”价值观念仍然隐于人们的思想观念深处。特别是封建主义的等级观念、特权思想、裙带关系、家长制等对人们仍有很大影响,构成一股顽固延续的文化暗流,成为不正之风和腐败产生的文化因素。2.“四风”问题是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的思想因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本上还是“四风”问题,一些基层干部在强烈的利益驱动下,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淡化。有的漠视群众需求,“官本位”、官僚主义思想作祟,出现冷硬横顶、庸懒散拖等问题,有的追求奢靡之风。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蜕化,滋生了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思想,最终导致贪污腐化。有些基层干部认为,基层工作辛苦,报酬不高,付出多、得到少,吃点、喝点,发个卡、买个月饼算不了什么。在这种心态失衡和侥幸心理的促使下,一些人向国家和集体伸出了黑手。3.体制机制不顺是造成不正之风和腐败的体制因素。长期以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着权力过分集中、监督与制约机制不完善、政绩导向偏差等弊端。特别是处于党内主要监督地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过程中.对同级党委政府和“一把手”存在监督难、难监督的问题,难以摆脱体制机制的束缚,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因为政绩考核的导向作用,基层党委政府把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往往忽视党风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对群众关心关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力。4.法律制度不健全是不正之风和腐败产生的制度因素。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处在发展完善的进程中.现存的某些法律制度随着形势发展存在着不完备或脱离实际、难以操作等问题。一方面,立法疏简、制度疏漏、规章笼统、纪律松弛,法律制度的“笼子”织得不细不密.存在“牛栏关猫”的问题,对权力的制约形同虚设;男一方面,一些规章制度面面俱到、应有尽有,但高高挂起,以致管理混乱、漏洞百出、事故频发,有法不依、执纪不严、落实不力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另一个原因5.改革风险是不正之风和腐败产生的结构性因素。由于改革需要一定的时间摸索,体制、法制、政策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一定的时间探索.存在失误、疏忽和漏洞的情况是必然的于是有的小团体和个人为了自身利益。想方设法利用改革调整时的空隙和政策上的疏忽、漏洞,牟取私利。市场经济主体多元化,使得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给权力寻租留下有机可乘的空隙。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旧体制的弊端和新体制的漏洞.客观上给腐败现象的产生留下可乘之机.形成产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的结构性原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对策1.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一是突出宗旨作风教育要督促党员干部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先锋先辈的典范,时时镜鉴。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二是突出反腐倡廉教育。要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风险意识.筑牢干部的思想防线三是突出优良传统教育。艰苦奋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要通过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苦乐观。四是突出党纪国法教育。党纪国法是治党治国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党纪国法的范围内活动.用党纪国法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法纪观念2.深化巩固“四风”纠治成果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工作,要在发现问题上坚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征收、住房保障、教育乱收费、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完善预防突出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诫勉谈话,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查处。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手.紧紧抓住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进一步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效,用制度固化活动成果,形成一批管长效、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以优良的作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3.完善监督制约的法律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内决策监督机制、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和完善公开制度,在基层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事务公开、司法公开等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健全城市社区居民民主议事协商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提高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形成“带电”的高压线4.加快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改革。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要理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的主体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要充分考虑改革发展中潜在的风险、缝隙和漏洞。及时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防止权力寻租二是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内设机构的改革调整,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突出上级纪委领导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约谈汇报、处置反馈等制度。三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增加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的考核比重.以考核倒逼责任和任务落实。5.保持合力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是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要加强信访举报渠道的宣传,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反腐败工作。提高群众同腐败现象和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要建立信访举报督办制、问题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对基层单位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查办不力等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二是健全合力办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工作职能和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检察、公安、法院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线索移送、联合办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三是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从严治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老虎”、“苍蝇”一起打。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使腐败分子在党内无藏身之地。6.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监督体系权力只有接受监督和制约,增加透明度,才能不被滥用。要充分整合党内外监督资源,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从内外多个层面发力.建立多元化监督体系.有效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加强审计监督。要着力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民生资金保障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审计力度,推进关口前移,有效防控风险。二是依靠群众监督。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采取聘请特邀监察员、纠风志愿者、政风行风企业监督岗等措施。建立起一支具有广泛性群众监督队伍。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公众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和党风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为群众提供监督的渠道和平台三是运用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一种普遍的、无形的强制力量,由于其监督主客体的广泛性和监督效果的威慑性.能够产生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要很好地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使反腐倡廉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