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孤独的责任与孤独的权力令霸贤笔者向来主张法治,故十分反对“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论调。近日药家鑫一案成为舆论的焦点,不少人又拿出了上述的论调,在网络上尤为突出,本人对此非常反感。看到很多朋友开始批判这种论调,本人表示赞同。可后来又有人开始放出这样的论调说,部分民众和媒体在干涉司法公正,甚至有人说他们要对司法公正受到损害负责。本人对此十分吃惊,普通民众和媒体何德何能,竟可被戴上“损害司法公正”的高帽。诚然,某些民众和媒体的言语态度有不正确的地方,但是不是已经起到了干涉司法的效果还很值得商榷。更重要的是,就算司法公正因此被损害了,责任也不在他们。理由很简单,普通民众和媒体并没有审判权。正襟危坐于之法庭上主持正义的不是他们,商议量刑的不是他们,一锤定音的也不是他们。让无一丝与审判相关权力者为审判结果的不公正负责,这是何其荒谬。这就和我祈祷天降暴雨后真的下了暴雨,然后有人将引发洪水的责任扣到我的头上一样荒谬。从来就不存在孤独的责任,责任与权力是孪生兄弟,责任必然要由持有相关权力者来承担。所以若司法公正受到了损害,那应该为此负责的必然是拥有审判权的法官和法院。也许会有人出来打圆场,说法官也很难当、有灰色权力控制司法之类云云。那我只能说,法官“难当”并不意味着其不用为自己持有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若背后真有这等“灰色权力”,那承担司法公正被损害的责任的应当是该权力的持有者。但无论如何都是推卸不到毫无相关权力的普通民众与媒体身上的,因为责任不会也不应是孤独的。警惕孤独的责任,因为它会让承担者蒙受不公。同样道理,从来就没有孤独的权力,责任必将如影随形。在去年“理想国”论坛上,秦晖先生谈到政府权力与责任的时,就引用了一个非常好的例子。东欧剧变的源头的波兰,而波兰变色的导火索是肉类涨价。在经济秩序正常的国家,人们一般不会将肉类涨价归咎到政府头上,因为这是市场决定的,充其量就是批评政府的食品政策,不会发展成政治问题,更不会这么容易就导致政府垮台。但当时波兰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整个肉类市场完全由波兰政府控制,肉价的上涨才会发展成政治问题。因为政府持有完全控制肉类价格的权力,肉价的上涨的责任就理所当然地完全压在了政府的头上,最终将其压垮。这便是权力与责任形影不离的生动写照,没有孤独的权力,一个政府的权力越大,那它的责任就越大。权力与责任相对应的理念很重要,这也是消灭极权主义的基础,因为极权主义国家的政府拥有近乎无限大的权力,自然就要担负近乎无限多的责任,若其无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那它就会失去合理性和合法性。所以极权政府的结局只有两个,要么放权实施宪政,只行使宪法赋予的有限权力,从而卸除自己无法担负的某些责任;要么在近乎无限多的责任的重压下粉身碎骨。在不久前的“食盐风波”后,有人怪民众的愚昧,有人指责游资炒作,这些都可以讨论,但有一者必然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那便是政府。有人会问,放出“吃盐防辐射”的不是政府,最终受益者也不是政府,为什么政府要为此次风波负责呢。原因很简单,因为食盐市场完全是政府在控制和垄断,盐务局是政府下属的一个部门,所以它对食盐市场的一切负有完全的责任。政府有完全管理食盐生产的权力,则在“食盐风波”中有人买不到食盐,政府要为此负责;政府有完全管理食盐销售的权力,所以食盐价格上涨了(不管是不是零售商的行为),政府要负责;政府有完全控制食盐市场的权力,所以不管是游资炒作,还是民众盲从,只要是食盐市场不稳定,政府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不存在脱离责任的孤独的权力。由此我们便可知道在那些方面责怪政府是完全合理的。比如,手机贵我们责怪政府欠妥,因为毕竟政府不直接干预手机市场的自由竞争,但因手机费贵而骂政府是肯定没错的,因为移动通信业务的市场完全由政府垄断和控制。同样道理,电话费贵、上网费贵、电费贵、水费贵、燃油费贵等等都可以责备道政府头上,因为它有完全控制这些的权力,自然必须对此全盘负责。黑心食品层出不穷,除了要责怪不法商贩,政府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它有监管食品市场的权力,所以它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责任。北京经常堵车,还是应该责怪政府,因为管理交通的权力在它手上,也许会有人说是还应该怪车多路窄,那决定如何使用财政收入的权力在谁手上呢?谁应该为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而负责呢?答案还是政府。权力与责任的并存关系,可以从政策层面延伸到政治层面。政府有向公民征税的权力,就必须担负保障公民所有法定权利的责任,这就是社会契约的体现。政府有剥夺公民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力,那他就有做保证所有人都满意的责任。政府有剥夺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力,那他就有保证所有人皆无怨气的责任。政府有控制新闻媒体、出版物等等的权力,那他就有保障人们获取真实信息、保障社会透明度的责任。再比如,选择政府的权力本应属于全体公民,但却偏偏被某集团霸占,那没办法,权责对应,保障政府清廉、高效等的责任就落在该集团身上了。某些仁兄一直在用“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来为某集团开脱,在非民主国家这其实是很可笑的,因为人民没有选择政府的权力,政府腐败、低效的责任怎么应该由人民来承担?这些责任应该落在霸占选择政府权力的某集团头上,在专制国家,这句话应该改为“有什么样的独裁集团,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同理,当有人质问我:你一直骂党,难道换一个执政党一定会改善现状吗?我只能说:无可奉告,因为它根本就不给全体公民选择政府的权力。但正因为如此,霸占了选择政府权力的某党,就要为政府的腐败、低效、无能,就要为中国不堪的现状负全部责任。警惕孤独的权力,它会让独裁专制的成本更低,它会让极权主义更加肆无忌惮。权力与责任相对应的理念应当深入人心,这是契约精神的体现,这是通往宪政、通往公民社会的必由之路。责任和权力都不应孤独,我们要警惕孤独的权力,同样要警惕孤独的责任。——2011年04月2日于中国·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