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策论文(自动保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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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期末作业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论文班级:10行政管理(1)班姓名:张泽都学号:20102402045论文题目:计划生育政策的探索指导老师:陈晓岚2011年12月22目录一、政策出台的背景:··························································21、社会现实背景:人口数量的激增··········································22、政治背景:中央对节制生育的重视······································23、理论的提出:中国节制生育之父——马寅初·····························3二、节制生育政策的出台:·····················································31、计划生育大事年表·······················································3三、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效果:···············································51、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的增长···············································62、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思想已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63、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64、妇女地位得到提高··························································6四、计划生育所带来的问题:1、独生子女问题的社会化·····················································62、计划生育与法制·····························································73、计划生育所面临的挑战······················································8五、对政策的建议及完善:························································933计划生育政策的探索摘要:20世纪70年代提倡的“晚、稀、少”再到80年代的“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在这中间所经历过的道路可谓艰苦、漫长而曲折。另一方面,国家加强了对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与管理,广大群众也意识到实施计划生育势在必行,使得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但是,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计划生育政策的这一段发展史也恰好反映了我国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同时也说明我国正在面临着一场人口危机,而这次人口危机绝不仅仅是数量问题,还有质量问题、独生子女问题、人口老龄化问题……关键词:计划生育独生子女问题法制注:本文将1979年之前的计划生育称为节制生育一、政策出台的背景:1、社会现实背景:人口数量的激增建国初,人口多,底子薄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据我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全国人口总数(包括港、澳、台在内)为601938035人,其中大陆人口为58060万人,占当时世界人口的1/4,少数民族人口为3532万人;城市人口占13.26%,农村人口占86.74%[1]。1949-1953年的短短4年,成为我国人口的第一次增长高峰期,总和生育率一直在6左右,全国净增人口为4600多万。经过第一次人口普查,使我们看到了中国6亿人口的现实,摸清了全国人口的底码,使我们看到了我国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的现实,为节制生育政策的提出提供了现实依据。2、政治背景:中央对节制生育的重视1954年7月20日和11月10日,卫生部先后下达了《关于修改避孕及人工流产暂行办法》和《关于改进避孕及人工流产问题的通报》两个文件,确定“避孕方法可由人民自行采用,避孕节育一律不加限制,但亦不公开宣传”[2]。一切避孕用具和药物均可上市销售,不加限制。由此可见中央开始意识到控制人口盲目增长的必要性,这为节育政策的出台奠定了政治基础。443、理论的提出:中国节制生育之父——马寅初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马寅初作了《实行计划经济的同时必须实行计划生育》的演讲,从理论上提出了节育工作的重要性。二、节制生育政策的出台:1957年10月25日,我国正式公布《1956——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29条规定:“除少数民族的地区外,在一切人口密集的地方,宣传和推行节制生育政策,提倡有计划的生育子女”。这标志着我国节制生育政策的正式出台。[3]1979年,党和政府大力号召实行计划生育,中央发出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计划生育大事年表年份主要事件1957年2月毛泽东提议设一个节育委员会1957年6月《人民日报》首先提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人口控制,但当时人口控制并未真正实行,中国家庭生育未受政府影响195710月人口多的地方,进行试点,逐步推广,逐步达到普遍计划生育。将来要做到完全有计划的生育,但少数民族地区没有去推广1962年面对补偿性人口生育高峰,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经历了1959年到1961年的三年经济困难和人口低谷时期过去后,中国政府更加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并提出了降低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的目标。1975年毛泽东在国家计委《关于一九七五年国民经济发展报告》上批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的数量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生育政策。1980年一些地方实行双开的措施,对违反计划生育者开除党籍、公职。551981年决定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并将其正式纳入政府序列,成为国务院的组成部分1982年规定了生育政避孕节育政策、奖励政策、限制政策等。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1984年各地普遍实行了农村独女户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贯彻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1995年国家计生委发布计划生育七不准,规范了一些地方过于严厉甚至违反法律的计生措施。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审议,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了国家基本法律的保障。2003年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增加了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人口发展规划、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等职能。2005年针对社会关注的“二胎政策能否松动”的问题,中国还将继续稳定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不过中国已经把生二胎的权力下放给各省市人大自行规定。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从出台到实施是一个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从50-60年代节制生育政策的提出与实施,到20世纪70年代提倡的“晚、稀、少”再到80年代的“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直至现在计划生育政策被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并立法予以保护。在这中间所经历过的道路可谓艰苦、漫长而曲折。另一方面,国家加强了对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与管理,广大群众也意识到实施计划生育势在必行,使得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但是,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计划生育政策的这一段发展史也恰好反映了我国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同时也说明我国正在面临着一场人口危机,而这次人口危机绝不仅仅是数量问题,还有质量问题、独生子女问题、人口老龄化问题……66三、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效果:1、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的增长。自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较早实现了人口发展模式的历史性转变。从而进入了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2、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思想已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经过近30年的工作,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已被广大群众理解和接受,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3、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计划生育转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提高了人口文化素质,缓解了就业压力,改善了人民生活,促进了妇女解放。同时,大大减轻了由于人口增加给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交通运输及公益事业等一系列方面带来的压力。4、妇女地位得到提高。妇女地位的提高不仅表现在妇女能够享有与男子平等地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社会活动的权利,还表现在妇女能够行使控制自己生育行为的基本权利,这是享有其他各种权利的一个重要基础。在现行将计划生育政策下,男女两性对生育决策有了平等的决策权。除此,计划生育政策还是人们逐步树立起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夫妻共同做好计划生育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计划生育政策所取得的效果大家都有目共睹,而且它取得的成效远远不止以上所举。但我认为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四、计划生育所带来的问题毫无疑问,庞大的人口的低生育水平、低人口增长,为我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远景目标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尤其是对于人均资源匮乏、环境压力巨大、社会经济尚不发达的中国来说,持续稳定的低生育率水平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显得更为重要,但低生育社会所带来的社会效应正日益凸显,不得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1、独生子女问题的社会化77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大多数地区一对夫妻只允许生育一个孩子。因此,独生子女占儿童总数的比例逐年攀升。如何认识独生子女问题,如何抚养、教育独生子女,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大问题。独生子女生长在一个没有兄弟姐妹的家庭环境中,他们失去了兄弟姐妹关系和其他血亲关系,而这些正是他们最早的社交生活的接触者。[4]另一个方面,从家庭条件来比较:独生子女的家庭经济条件大都优越于多子女家庭;独生子女享有充分的父爱、母爱;独生子女与成人接触的机会较多,知识面较广。然而,尽管独生子女拥有这么好的条件,但这其中也会产生父母对独生子女的溺爱、缺少同龄群体,从而逐渐养成了独生子女任性、占有欲强烈、自私等不良习性。说到这里,我们返回去继续前面的问题,如何抚养和教育独生子女?这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大问题了,所以希望我国的教育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能早日研究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可行方法。2、计划生育与法制每一项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都必然会受到某些利益团体的阻挠,计划生育也是如此。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然而在这上下的博弈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不健全。我们先看一个案例:张某与黄某是夫妻,他们生育了一个孩子之后,按照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是不得再生育孩子的了,但张某想出了一个让我们大吃一惊的办法,他首先与他的妻子黄某离婚,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张某与黄某继续同居,等到黄某再一次怀孕之后,他们又再一次“奉子成婚”。于是,张某名正言顺的生育了第二胎。看完这案例,我们先别管张某是不是暴发户,竟然能摆两次喜酒。我们先来思考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种情况,可能这就是我们法律漏洞的所在吧。根据本人所学知识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女方哺乳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上面的案例是双方自愿离婚,所以这条规定也无能为力。我想如果要让一对夫妻只能生一胎的政策安全、有效地实施下去,也只能是在婴儿出生时,就立刻将妇女结扎。(当然这难免会遭到人权主义的唾骂)然而,另一个法制问题则表现在执法人员身上。计划生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甚至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在有些地方将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效果作为官员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他们将每年要完成计划生育的名额分配到每个镇、村,最后由村委会直接执行。然而,在一些88地区的农村(如广东潮汕地区),村民们很不愿意配合工作,由此引发了一些较为极端的案例。由于村民们的不愿配合,执法人员就采取比较强硬的手段强行将村民抓去结扎,有甚者更是半夜突袭、破门而入、强行抓走,而由此引发了许多警民斗殴事件。虽然,法律是规定了履行计划生育政策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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