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楼梯间;二、正常工作期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三、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防火门请保持关闭”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四、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五、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六、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七、安全出口、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八、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九、各楼层客房内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十、安全疏散设施发生故障要及时维修,并在《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上明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