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建筑工程清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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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适用范围河南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改革和完善工程价格,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方法是一种新的计价模式,或者说,是一种市场定价模式,是由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状况、信息状况进行自由竞价,从而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按照招标要求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规定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规则要求,计算拟建招标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表格。如何理解工程量清单的概念工程量清单是一份由招标人提供的文件,编制人是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性质上,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无论招标人还是投标人都应该慎重对待。工程量清单的描述对象是拟建工程,其内容涉及清单项目的性质、数量等,并以表格为主要表现形式采用工程量清单的优越性避免了各投标单位由于项目划分确认的分歧及对图纸理解深度的差异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差异,为投标人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承包商填报的是综合单价即全费用单价,包括了成本(个别成本)、利润和税金。有利于中标单位确定后,施工合同单价的确定,可以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项目设置不同计价依据不同单价构成不同价差调整方法不同利润的表现形式不同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清单报价易于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计价,反映了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可以避免和遏止招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盲目压价和结算无依据的状况。有利于企业编制自己的定额,改变过去完全依赖国家发布定额和现有定额中约束企业自主报价的状况,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改革。加强了工程实施阶段结算与合同价的管理。清单计价依据施工图纸、说明书和有关标准图集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组织措施企业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协议市场价格信息预算工作手册清单计价的适用范围建设部107号文:招标投标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法编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业主选择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的房屋建筑(土建、安装、装饰)与市政基础设施河南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工程量清单应包括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的全部项目,用工程量和文字清楚地表示。工程量清单发出后,若发现清单的工程量与施工设计图纸不一致时,可通过招标补充通知或招标答疑会议纪要予以更正。清单编制应遵循“四统一”的原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计量单位要按计价规范的规定。脚手架、模板、垂直运输、超高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安拆等施工技术措施费,虽然综合基价列有子目,但在发布工程量清单时,不再以工程量显示,要求投标单位在报价中直接列出费用。项目编码结构图(以建筑工程为例):01—01—01—004—XXX第五级为具体项目清单项目编码(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编制,从001开始)第四级为清单项目名称码,004表示冻土开挖第三级为节顺序码,01表示第一节土方工程第二级为章顺序码,01码表示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一级为分类码,01表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按下列表格的规定编制P200~205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造价费用项目标底价的编制投标报价工程造价费用项目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施工措施项目费专项费用税金工程量清单项目费采用全费用单价的形式进行编制,河南省称之为综合单价,它包含了完成分项工程所必须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含风险金)等。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指市场价的人、材、机费用,人工费还应包括综合基价中的人工费附加的内容。管理费指发生在企业、施工现场的各项费用,内容同综合基价的综合费用项目。利润(含风险金)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和市场因素,自主确定。施工措施项目费包括: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两种。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包括脚手架使用费、模板使用费、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和安装、拆除费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费、远途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总承包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专项费用专项费用同综合基价中的费用内容,包括社会保险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税金与综合基价的规定相同。标底价的编制关于招标工程是否设标底,考虑我国国情,建筑工程招标编标底仍是国家或项目法人控制投资、进度和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招投标法第40条规定,“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对标底没有一概予以否定,而是采用淡化的处理方式,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河南省内标底的编制依据《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工程量清单;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综合基价及其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合理的施工手段。标底价的编制,可以采用综合单价法和全费用单价法。标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响应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条件,自行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企业定额或者参照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综合基价及其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编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采用企业定额是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重大改革,是市场决定价格的体现。目前企业定额是个空白,实施中可以参照综合基价。综合基价计价办法也引入了40%的自主报价成分,让企业在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选择经济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利润与风险共担上互相竞争,优胜劣汰。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投标报价按下列表格规定编制P208~211注意事项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必须逐项填报。对于没有填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没有计算或少计算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报价表的其他项目或合价中。同时该费用除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与实际不符时,承包人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规定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核实后进行调整。发包人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报价单价指材料、设备在施工期运至施工现场的价格。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品种、规格和价格。工程竣工结算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工程量差额在15%以上(含15%)时,允许调整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具体调整办法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例:某合同中约定,土方2000M3,单价25元/M3。关于合同价的调整如下:(1)已完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15%,合同单价×0.95(2)已完工程量少于合同工程量15%,合同单价×1.05工程完工后,经确认的土方量为2500M3(1500M3),试确定该土方工程的总造价。计算:2000×15%=300(1)土方工程总造价=(2500-2300)×0.95×25+2300×25=6.225万元(2)土方工程总造价=(1700-1500)×1.05×25+1300×25=3.775万元合同价款的变更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办理。如招标文件和合同没有约定,应按下列办法调整: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②合同中有类似于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确定价格。协商不成,应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解决。工程计价过程中发生争议由承包人与发包人根据本办法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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