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商高速路桥三标项目经理部路基填筑包保责任书甲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德商高速公路路桥三标项目经理部乙方:为加强路基填筑工程质量的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项目部与路基土方施工队之间签订质量责任书,施工队签署本责任书后严格按所承担的责任进行施工,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履行责任的队伍、人员承担所造成的相应的后果。一、施工劳力及人员的配备施工队根据各自管段实际情况,必须上足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和进度要求的劳力和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运土车辆等机械设备;二、规范施工1、施工队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我方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并且必须配合项目部完成制定的质量目标,2、土方质量必须满足要求:含有草皮、建筑垃圾、树根、腐殖质的土严禁作为路基填筑料。3、土方分层、均匀填筑,每层填筑厚度不得超过30cm。最大粒径不得超过10cm。4、每台土方车保证运输土方25立方,按每平米0.3立方保证每台车填筑土方83平米。5、路基填筑严格按照填筑工艺流程施工。5、现场路基填筑必须听从工区安排指挥。三、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签证、计价:1.工程质量不合格及因质量不合格构成质量事故尚未处理者。2.由于施工错误或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3.未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手续或擅自变更设计者。有下列情况的进行罚款1不听从工区指挥擅自施工的罚款10000元。2施工队伍恐吓技术、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0元。3未按规范施工,不按规定整改或出现质量事故的罚款10000元。4下达整改通知后未及时进行整改的罚款5000元。5施工过程弄虚作假的罚款20000元,情节严重的可清除出场。甲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德商高速公路路桥三标项目经理部乙方: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