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订制产品合同编号:字(2015)第号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方:成都龙腾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订制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15年月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在区龙腾企业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1.私人订制的含义和方式本合同所述的“私人定制”,其含义特指:甲方受乙方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包装装潢样式,专门为乙方定制一批(),由乙方在其自营或加盟火锅门店销售的行为。乙方定制的产品上,甲方有权表明其生产者的身份。2.私人订制产品名称、规格、数量2.1产品名称:“龙腾火锅”()2.2产品规格:70ml/罐*24罐/箱2.3定制数量:箱3.产品订制费、结算、发票3.1产品订制费金额=合格产品的箱数×每箱订制费。3.2每箱订制费为元。订制费说明:订制费包含甲方全部原辅料、加工灌装成本及到仓运输费,不含税。3.3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提前一周订货,一周后甲方需把所订的货运到乙方指定地点。3.4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25日结算,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期间甲方的发货数乘以单价,即为本月应付的货款。次月10日对账。且乙方需在对账后一周内付款。4.私人订制产品包装标识4.1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给予甲方存档备案。乙方保证提供的文件的真实性,并承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法规规定或对第三方造成侵权等而造成甲方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4.2乙方对其提供的包装、图案标识、文字等负责,并承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对第三方造成侵权等而造成甲方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2赔偿。5.私人订制产品配方和订制规定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配方和工艺要求,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甲方对其产品安全性负责。6.私人订制产品质量责任6.1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给予乙方存档备案。甲方保证提供的文件的真实性,并承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法规规定。6.2甲方为乙方订制的产品的质量标准以双方签字认可的产品质量标准为准,其它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质量标准执行。6.3乙方每次收到甲方发来的定制产品时,及时对其装箱的完好性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若有破损的,甲方负责调换。调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7.私人订制产品运输、仓储及发货7.1每次发货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的具体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各种文字载体的方式均可)通知为准。运输方式由甲方自定,以按时足量保障乙方的需求为准。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发给乙方的每批货,需提供《检验合格证》,如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8.私人订制产品销售乙方销售的区域为:乙方自营或加盟实体店内,销售的范围为:乙方实体店内线上线、下售卖。9.保密及知识产权9.1甲、乙双方应对其所知悉对方产品技术或生产技术,以及经营运作等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透露,违约方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9.2对私人订制产品中所出现的“龙腾火锅”商标及字样(包括且不限于宣传口号)属于乙方注册商标或专有知识产权,对私人订制产品中出现的“(甲方)”商标及字样(包括且不限于宣传口号)属于甲方注册商标或专有知识产权。乙方对私人订制产品整体图案、色彩、包装装潢等享有专属权,并有权申请外观设计专利。9.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销售此私人订制产品给第三方,也不得使用乙方之商标或宣传口号(字样)。9.4本私人订制产品合同标的产品属于使用特别工艺独家配方生产,甲方采取保密措施进行生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获取甲方配方及工艺。39.5本条内容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10.违约责任10.1甲、乙双方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须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任。10.2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合同签约地法院诉讼解决。11.不可抗力由于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生产厂家停水停电等原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不属违约。13.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必要时以合同附件形式确认,合同附件可以是传真或正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3页,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甲方:有限公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4对公帐户:户名:(甲方)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金沙支行帐号:44201015300052507551对私账户: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账号:6214921600947777户名:汪小琴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东大街支行账号:6217903100010631950户名:汪小琴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岷江支行东门大桥分理处账号:6217003710033375477户名:汪小琴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锦江支行东大街支行账号:6227470467749477177户名:汪小琴开户行:交通银行成都市锦江支行账号:6222620530006023774户名:汪小琴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芷泉支行营业室账号:6212264402025361191户名:汪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