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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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课程论文学生姓名中文于竹影拼音/外文YuZhuying学号402013010474年级2013级院系外国语学院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名称中文认知语言学英文CognitiveLinguistics开设时间2015年春季学期课程代码0122033任课教师李勇忠论文题目汉语中“NP1+Vi+NP2”构式的认知语义分析所涉领域认知语言学提交日期2015年09月06日声明本人郑重承诺:本篇论文中所有直接或引用部分都已经标明出处,没有任何抄袭之处,本人全权为这篇论文的内容负责,因违反此声明造成的一切结果完全由本人承担。承诺人(学生)签名:2015年09月06日论文成绩教师签名2015年月日备注:汉语中“NP1+Vi+NP2”构式的认知语义分析摘要:本文采用Goldberg提出的构式语法,解释领主属宾句“NP1+Vi+NP2”这一类型的构式。重点分析“王冕死了父亲”这类构式的意义。并从认知语义的角度出发,探析这类构式的认知动因和语义条件限制。关键词:领主属宾句,构式语法,认知动因,语义条件限制Abstract:ThispaperadoptstheConstructionalGrammardevelopedbyGoldberg,soastotrytoexplainthepossessum-objectconstruction,whichisrepresentedby“NP1+Vi+NP2”.Itputsemphasisontheconstructionalmeaningofstructureslike“Wangmiansilefuqin”.Besides,thispaperanalyzesthecognitivemotivationandsemanticrestrictionsofthisconstructiononthebasisofcognitivesemantics.KeyWords:thepossessum-objectconstruction,ConstructionGrammar,cognitivemotivation,semanticrestrictions1引言领主属宾句(NP1+Vi+NP2)是郭继懋首先命名的一种句式,这种句子的主语和宾语之间有比较稳定的领有和隶属关系,主语是领有的一方,宾语是隶属的一方,而且主语跟句中的述语动词没有直接的语义关系,宾语是动作行为的施事。最为典型的例句就是“王冕死了父亲”。对于领主属宾句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尽管研究者众多但对领主属宾结构的研究仍然处于众说纷纭的状态学界尚无定论甚至一些基础的问题也存在较大的争议如领主属宾句的范围主宾语的性质句式的构式意义等。本文讨论的“领主属宾”结构中的动词是普通的及物动词。例如:(1)a.张三拔了一颗牙。b.张三修好了自行车。对于此类“领主属宾”结构的句法分析,目前所见的文献还不是很多。李洁(2007)结合对外汉语教学讨论过此类结构。她指出此类句子虽然是主动形式,其实隐含着被动的含义,且主宾间存在领属关系,因此她称这类句式为被动式领主属宾句,以下是她给出的部分例句。(2)a.他修理电视机去。b.他已经理完发了。c.他老婆做过B超。d.小丽染了头发。e.我去拍了个片儿。f.她去检查身体。g.小王昨天在医院拔了两颗牙。李洁(2007)指出此类结构有如下的句法语义特点:主语是某种遭遇的承担者;动词为及物动词,后面带宾语;宾语和主语之间存在可让渡或者不可让渡的领属关系。本文试图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对领主属宾结构“NP1+Vi+NP2”构式提出一些新的看法。2相关研究2.1.“部分格”理论徐杰(1999)对“领主属宾句”进行了系统的考察和分析,并提出了“领有名词提升移位”假说。基于Perlmutter(1978)提出的非宾格动词假说(UnaccusativeHypothesis)把传统的不及物动词分为非作格动词(unergatives)和非宾格动词(unaccusatives),徐把动词分为四类:不及物动词、潜及物动词、单及物动词和双及物动词。徐认为领主属宾句中的动词属于潜及物动词:最多可以带一个名词短语,这个名词短语是“受事”。以例(3)进行分析,例(4)是其深层结构。(3)张三掉了两颗门牙。(4)掉了张三的两颗门牙。例(3)形成的过程是由于NP1“张三”作为领有名词,从深层宾语中的定语位置移至全句主语位置(领有名词的提升移位)。而作为潜及物动词的“掉了”虽然不具备为“两颗门牙”授予宾格的能力,却能授予其部分格。部分格(Partitivecase)的概念是Belletti(1988)提出的,徐将之采纳。2.2.“格传递”说韩景泉(2000)同意徐文对领有名词提升的处理,但不同意徐文对保留宾语赋予部分格的处理。韩文认为“部分格”的引入弊大于利,因此主张放弃部分格。韩文提出的解释是“格传递说”:夺格动词和及物动词过去分词形式不具备给深层逻辑宾语赋格的能力;领有名词词组本身具有所有格,它提升移位的目的在于为充当深层逻辑宾语的“领属名词+隶属名词”整个结构获取格位,并将所有格留在原位,所有格标记词“的”在原位隐现;领有名词因把所有格留在原位而无格,移至表层主语位置可获得主语格位;领有名词词组移位后在原位置留下语迹,与语迹组成语链,然后通过语链将主语格位传递给“语迹+隶属名词”这个深层逻辑宾语整体。2.3.“特征核查”说温宾利、陈宗利(2001)认为韩景泉的“格传递说”站不住脚。原因有二:一是违反了一个语链只能有一个格的原则,领有名词移位形成的语链得到了两个格:a.是领有名词移位时留下的所有格(由语链继承);b.是移位后得到并回传的主格。二是这种意义上的“格传递”无法实现。与领有名词构成语链的是语迹本身而不是整个深层逻辑宾语;即使发生“格传递”,只能传给语迹(语迹便有两个格)。3领主属宾句的构式意义从构式角度出发的学者,大多主张领主属宾句强调的是失去,受损意义或者影响意义,而从轻动词角度研究的学者,大多主张存在“经历EXPERIENCE”或者“发生OCCUR”轻动词。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都涉及到了领主属宾句的构式意义,但都不够全面,有所偏颇。之所以前人的研究多有失偏颇,主要是因为其研究对象集中在NP1+Vi+NP2结构上。这固然是领主属宾句的典型结构式,但却不是唯一的结构式。同时前人对该结构式的研究也多为孤立的研究而实际上NP1+Vi+NP2结构几乎不能单独成句。如果不能置于整个句子中去研究,结论当然会有所偏颇。从典型的领主属宾结构NP1+Vi+NP2入手,我们发现该结构中V和NP2是不可或缺的,而NP1则是可以省略的,甚至在某些句子中,我们无法将NP1准确地补充出来。(5)张三死了个丫鬟(6)张三家里死了个丫鬟(7)死个丫鬟有什么关系(5)是典型的领主属宾结构,(6)则是隐现句。两者的差别只在于主语的性质不同。前者为事物性名词,后者为处所性名词。而如果(6)不使用方位词,那么”张三家“则具有事物和处所的双重属性,那么该句属于领主属宾句还是隐现句呢也正是如此很多学者认为领主属宾句是隐现句的一种。或者说部分隐现句同时也是领主属宾句。因为处所对存在于该处所的事物来说,实际上也是一种广义上的领。.陆俭明(1998)如果认定(5),(6)属于同一类结构,那么(7)中的死个丫鬟呢?丫鬟必然是某人某地的丫鬟,也就是说,领主尽管没有出现,甚至难以补出,但却客观存在。因此没有理由不承认“死个丫鬟”和(5),(6)是一类结构。在前人的研究中。领主是领主属宾句的一个重要成分。一般认为NP1+Vi+NP2结构能否成立关键取决于语义上Vi+NP2事件是否和NP1关系密切。如:(8)金家死了一个人(9)村里死了一个人(10)*中国死了一个人之所以(10)是不成立的句子,因为死了一个人和中国的关涉度较低,或者说死了一个人对中国所产生的影响较小。本文认为,影响关涉度是领主属宾句成立的条件之一。但这一条件却与领主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因为领主并非必然出现于句子表层。同样领主也未必具有明确的话题身份。如:(11)张三死了父亲李四终于出了一口恶气(12)*张三啊死了父亲李四终于出了一口恶气(13)张三死了父亲李四啊终于出了一口恶气在使用语气词啊作为话题标记进行测试时,我们发现典型的领主属宾句(11)中张三并不是明确的话题,而李四则具备话题的性质。同样尽管“死了父亲”这个事件对张三产生了影响,但这个影响归根结底是落在了李四的身上。对这个构式意义,还需要作出几点补充说明。首先,领主属宾句强调影响。但影响的对象未必是领主,事实上。由于领主属宾句往往作为背景句出现,而需要有后续的小句予以支持,前者表示事件的发生。后者表示该事件所带来的影响。两个小句之间一般是顺承或因果的语义关系。根据信息流的原则,后续的小句应作为语义重心。因此当后续小句的主语和领主所指不同时,前者往往具有更重要的语义的题目更倾向于做话题。而只有当两个分句的主语保持一致时,领主才具有话题资格。其次,影响是主观上的,虽然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但并非客观造成重大影响事件的都要使用领主属宾句。4领主属宾句的认知语义分析4.1领主属宾句的认知动因以往的看法认为,领主属宾句的动词前名词性成分是领属性成分,并充当句子的主语,而动词后的名词性成分是归属性成分,充当句子的宾语。其实,这样的处理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混淆并模糊了该类句子和一般及物性句子的界限,试看下面的两个句子:(13)张三买了一支铅笔。(14)张三掉了一支铅笔。上面两个句子格式基本相同,但是本质上是有区别的。例(13)是一般及物性句子,“张三”是句法主语,也是施事,“铅笔”是句法宾语,也是受事。例(14)是领主属宾句,“张三”可以看成是句法主语,但它不是施事,“铅笔”可以看成句法宾语,但它不是受事。主宾语问题是个纯句法问题,但是它们的定性和句子本身的结构以及和句中的动词性质密切相关,因此有时难以确定,国内汉语界主宾语问题的长期讨论就说明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认知语法从视觉构图的角度对主宾语进行定义,认为在一组侧重关系中,处于主要图形(primaryfigure)地位的是主语,处于次要图形(secondaryfigure)地位的是宾语,将主要图形命名为射体(trajector),将次要图形命名为界标(landmark)。用射体和界标的概念来描述例(13),就是“张三”是射体,“铅笔”是界标,“买”是动作过程。射体施加一定的力量,通过动作的执行影响到界标,使它产生某种变化,这就是及物性原型的意义。在这种及物性过程中,射体和界标之间的联系是直接的,通过动作过程的贯彻执行得到实现。而例(14)反映的事件虽然也可以用射体、界标、动作过程等范畴来界,但是彼此之间的关系及序列是完全不同的。及物性句子中射体和界标是直接作用的,而领主属宾句中射体和界标是间接联系的。这类句子比普通的及物性句子在认知结构上要复杂。对于领主属宾句来说,动词前名词性成分本质上只是认知参照点,从语义上说,既不是句子的施事,也不是句子的受事,严格来说应该是一种外论元成分(extraargument)。对于普通及物性句子来说,动词前名词性成分也可以视为一种认知参照点,但这种认知参照点同时还是整个事件的参与者,是动词的核心论元之一。因此,我们可以设想领主属宾句的原型意义:针对某个认知参照点发生了某个事件。当然,这只是抽象的概括,在使用这种句式的时候,实际上还有很多语义限制性条件。4.2领主属宾句的语义限制条件领主属宾句的语义限制条件一:参照点对目标的弱控制能力。例如:(15)老板掉了头发。(16)老板镶了牙齿。(17)老板来了客人。(18)老板犯了心脏病。(19)老板拆了旧厂房。上面的例子都是比较典型的领主属宾句,虽然充当认知参照点的射体对目标的控制能力比较弱,但是动词过程所表示的事件多少对参照点有一些影响。上面的例(15),(16)中动作过程事件对认知参照点影响很大,以至于事件的发生好象和射体的能动性有关系;例(17),(18)中动作过程事件对认知参照点有影响,但是这个影响是通过一个间接的参与者来贯彻执行特定的动作来实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