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外资财险分改子名词解释:分改子分公司改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根据中国加入WTO的协定,外资财险公司在刚进中国时,只能采取分公司形式。业务经营范围只限于在分公司注册地,如果要跨地域经营,则需另外成立异地分公司,并增加不低于2亿元的新资本。而获批“分改子”后,外资财险每开设一家分支机构,仅需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如注册资本增添到5亿元后,开设分支机构便无需再添注册资本,这使得外资财险扩张成本大幅降低。“分改子”收官在即外资产险图存求变2012年05月31日01:21来源:上海证券报作者:黄蕾⊙记者黄蕾○编辑邹靓随着瑞士丰泰保险(后被法国安盛收购)上海分公司和瑞士苏黎世保险北京分公司改制计划的出炉,国内外资产险“分改子”(分公司改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进程收官在即。据记者了解,目前上述两家外资产险均已向保监会递交“分改子”申请,有望于年内如愿。对于任何一家外资产险来说,“分改子”是真正意义上代表其在华圈地首战告捷的标志。因为获得独立法人子公司的地位,外资产险就名副其实地与中资同行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其自主权也同时得到进一步扩大。主要表现为:改制为子公司不仅可以降低资本金的投入,还将使经营网点的拓展更加便利。“安盛的确计划向保监会申请,将丰泰保险上海分公司转制为安盛全资拥有的在中国的子公司,子公司拟名为安盛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一旦改制成功后,将会启动8000万元的增资计划,分支机构的铺设也会如期展开。”丰泰保险首席执行官陈耀棠昨日向记者透露。此外,据消息人士透露,瑞士苏黎世保险北京分公司也已向保监会递交了改制申请,目前正在等待保监会回复。除丰泰和苏黎世外,目前已有10多家在华外资产险相继获准“分改子”,并在完成改制后的这几年里,以每年或每两年开一家分公司的速度,踩下了扩张油门。扩张背后,呈现出来的是三类不同的发展“脸谱”。圈内人形象地将眼下外资产险在华发展路径归纳为如下:一、固守陈规型。以日资、韩资产险为代表,依赖股东优势,将在华业务对象限定于该国的关联企业或股东业务。虽然保费排名在外资中较为靠前,但创新力乏善可陈。二、求变图存型。美国利宝互助凭借牵手中资同业“曲线”进入车险市场,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虽然未必有多少利润,但提前抢占了市场,同时也赚得了可观的市场份额和品牌知晓度。三、拾遗补缺型。如欧美产险公司,一边盯着欧美企业在华业务,一边又在挖掘潜在的中国客户,将拾遗补缺视为在华发展突破的另辟蹊径。“拾遗补缺”战略的具体诠释为:寻找缝隙及细分市场。去年以来,以丰泰保险为代表的外资产险发力艺术品保险、游艇保险、产品召回保险等领域。术业有专攻。外资产险的上述强项,正是中资同业所欠缺的短板。业内人士分析说,外资产险在非车险等领域的强势,源于其全球网络和专业团队的优势。比如,中国博物馆、美术馆等因艺术品保障而产生保险需求,外资产险的优势在于可依托母公司在全球的产品、经验、网络、专家等,为本地化的业务提供服务与支持,而这恰恰是中国本土产险公司所不具有的优势。多位外资产险在华公司高管直言,只盯着本国关联企业或股东业务,迟早有一天会“坐吃山空”。而一旦利宝的求变图存、丰泰的拾遗补缺模式得到利润印证,他们也会紧跟效仿。事实上,外资产险求变图存、另觅细分市场,还有这样一个大背景:在此之前,国内车险市场一直没有对外资全面开放,即外资只能涉足商业车险,不能开展交强险。不过,交强险新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交强险大门正式向外资敞开。加上国内车险市场近年来扭亏为盈,潜在的利润空间吸引着外资产险,毕竟在全球其他市场,车险仍然是他们的重头业务。不少在华外资产险已经组成了研究团队,调查分析未来进入中国车险市场的可行性。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另觅细分市场,还是将来涉足车险市场,外资产险唯有融入本地市场、了解中国市场真正之所需,才是获取市场份额的不二法门。而这恰是目前一部分在华外资产险公司所缺失而亟须思考的。苦等数载安联保险“分改子”梦圆2010年07月01日05:38来源:昨日,静候至少三年“分改子”(分公司改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牌照的德国安联保险集团高调宣布获准在广州设立财险独资子公司,并于近日分别完成了包括工商注册登记在内的相关手续,将于7月1日正式对外开业。这家有120多年保险经营历史的德国公司于2003年在广州设立了财产保险公司,展业7年来较为低调,身处行业中下游的业绩也使同业及媒体对其关注甚少,与其在华兄弟寿险公司“中德安联”形成了鲜明对比。对于任何一家外资财险公司来说,“分改子”是真正代表其在华圈地的首战告捷。因为获得独立法人子公司的地位,外资财险就名副其实地与中资同行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其自主权也同时得到进一步扩大。这主要表现为:改制为子公司不仅可以降低资本金的投入,还使经营网点的拓展更加便利,这对急于在中国市场扩张的外资财险公司而言,魅力难挡。与其他外资财险公司相比,安联保险的“分改子”之路可谓一波三折。三年前,保监会曾集中批复过一批外资财险的“分改子”申请,但唯独安联保险等个别几家吃了闭门羹。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当时安联保险“分改子”被否,跟其曾因关联交易或有问题接受监管调查有关。不过,安联保险又很快递交了第二次“分改子”申请。等待过程并非被动。在等候“分改子”批文的同时,安联保险将投资眼光瞄向了中国保险公司。去年12月,安联保险出手阔绰斥资1.5亿美元认购中国太保H股成其六大基础投资者,并与太保在上海秘密签下一组合作意向。双方的合作涉及资产管理、特别是养老金业务,此外也包括双方未来在其他领域内的合作机会,如保险产品开发、再保险业务和投资等。对于安联而言,对中国太保的投资使其将来获得可观回报的同时,也能借助太保的业务网络探路中国保险市场,毕竟安联在国内的保险覆盖面仍相对偏低,尤其是财险领域的涉足才刚刚起步。另外一家在“分改子”上几经波折的是日本东京海上保险。根据保监会昨日批复,曾是天安保险第一大股东的东京海上正式将其在天安保险的所有股权卖给日本SBI控股株式会社。出于对同业竞争的顾虑,为拿到“分改子”牌照,东京海上于2008年曾向监管部门承诺将“分阶段抽身天安保险”,许下承诺仅一个月后,东京海上便拿到了“分改子”批文。据记者了解,在安联“分改子”牌照落袋后,目前仅有法国安盟保险成都分公司、瑞士苏黎世北京分公司两家外资财险仍未获得“分改子”批文。与安联有着相似的命运,安盟三年前也曾遭遇“分改子”被否,被拒理由是:该公司业务尚在起步阶段,监管部门认为“分改子”操之过急。财险公司分改子一览表返回顶部正常分改子代表处升级到子公司先分改子后变成中资尚未分改子的公司美国美亚日本兴亚损害香港中银保险深圳分公司法国安盟美国利宝互助韩国现代海上香港民安保险深圳分公司瑞士苏黎世美国联邦(丘博保险)韩国乐爱金(LIG)-瑞士丰泰英国皇家太阳(太阳联合)---日本东京海上---日本三井住友---日本财险---韩国三星---日本爱和谊---为何外资财险公司期许“分改子”“分改子”降低资本金的投入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分改子”后,经营网点的拓展更加便利在等候“分改子”批文的同时,安联保险将投资眼光瞄向了中国保险公司。去年12月,安联保险出手阔绰斥资1.5亿美元认购中国太保H股成其六大基础投资者,并与太保在上海秘密签下一组合作意向。双方的合作涉及资产管理、特别是养老金业务,此外也包括双方未来在其他领域内的合作机会,如保险产品开发、再保险业务和投资等。对于安联而言,对中国太保的投资使其将来获得可观回报的同时,也能借助太保的业务网络探路中国保险市场,毕竟安联在国内的保险覆盖面仍相对偏低,尤其是财险领域的涉足才刚刚起步。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返回顶部分公司子公司名词解释: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名词解释: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①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②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③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④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⑤税收角度的衡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详细阅读]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