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的锻炼据国内外的呼吸疾病专家和运动医学专家认定,许多类型的肺结核都适合体育疗法,特别是浸润型肺结核的早期、吸收期、钙化期。这是因为,前者病变范围很小,病人还没有出现明显的自觉症状,体能和精神状况并不十分衰弱。后者则因病变处于恢复状态,症状己不太显著,全身情况也已有较大的回升。另外,那些多年未愈的迁延性肺结核、肺硬变、顽固的纤维空洞性结核患者,在病变稳定期间也可适当进行一些体育锻炼,但疗效常常不佳。而那些处于进行期或急性期的各型肺结核;全身一般状较差、重度衰弱和消瘦(体重减轻四分之一以上者)的;有咯血症状,或合并有活动性淋巴结核、肠结核、肾结核、腹膜结核者;以及日间发热,体温在摄氏38度以上者都于禁忌使用体育疗法的范围。肺结核患者在选择体育疗法的形式、运动量时应坚持因病状、病程而异的原则。患早期浸润型肺结核的病人(无明显症状,血液检查中无血沉显著加快、白细胞总数增多、淋巴细胞减少的征象),在一开始应先做几节动作简单的广播体操,并且动作幅度不宜过大。然后再逐渐过度到做全套动作,但每节重复的次数要减半(只做两个人拍)。打太极拳时应先练习简化太极拳,一开始只学半套,每天上下午各练一次,每次约20分钟。然后逐渐进展到练习全套,时间也可增至30分钟,每个疗程约3个月。散步也应先在平坦的道路上进行,最初每次走10~20分钟,每天一次或隔天一次。以后可增至每天两次时间可延长到20~30分钟。对于浸润肺结核恢复期的病人,可在前者的基础之上再增强一些运动量,如可做全套的广播体操,散步的时间可增至30~45分钟等。气功是肺结核患者最为适宜的体育项目,如放松功、强壮功、内养功等。一般在前20天内先采取卧位或侧卧位,时间为15~20分钟。20~40天内可增加坐式,时间可增至60分钟,每天二次。40~60天内完全改为坐式,每天四次。60~70天内早午餐前的练习可采用桩式,每天六次。70~100天内每天的练功可减为四次。注意一定要采用自然呼吸法,而不要用深呼吸法。在球类运动中,只有羽毛球比较适合于肺结咳患者。若是青年人,也可进行篮球、排球运动,但只能做基本动作,如传球,不过要注意室内空气不要过于污浊,足球运动则是禁忌之列。另外,还不宜进行耐力性运动,如长距离的步行(3公里以上)、游泳(800米以上)、骑车(10公里以上)等。也不要做深呼吸运动,特别是在病情尚不稳定时期,以免引起咳嗽和胸痛。对于那些造成用力憋气的运动如举重、单双杠等也都不应参加。对于游泳,痊愈一年以上的病人可以参加,特别是在浸润型肺结核进入钙化期之后。每次可游10~20分钟,既不要在水中停留过久,也不要在池边晒太阳过久,以免使尚不稳定的病变重新活动和扩散。如果运动后只有极轻微的疲劳感,只需经过短时间的休息即可消除疲劳,说明其运动量是合适的。若出现心跳加快(每分钟超过110次)、心慌、头痛、咳嗽、大量出汗、体温升高、食欲下降,以及经过十个小时的睡眠仍不能消除软弱惑和不适感的话,那么就表明运动量过大,应适当进行调整或休息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