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源公司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学习贯彻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的通知》精神,按照《张家口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张家口市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安泰煤业源丰煤矿特制定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煤矿企业贯彻党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事故防范在于落实预防在先”这一中心,摸清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煤炭企业风险控制,有效促进煤炭企业隐患整改,切实推进煤炭企业建立和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超前预控,规避安全风险,有效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2-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我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的组织领导,有效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安泰分公司成立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领导小组。组长:肖林(矿长)副组长:宁亭(生产副矿长)组员:刘洪伟、程玉柱、郑其连、李伟、张忠祥、刘玉忠、高排军、于进、孔向阳、宗德荣、宋强、马利、周垒、焦成、董帅。三、目标任务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煤矿一般事故,防范煤矿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四、工作内容(一)建立体系我矿建立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管理体系,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不安全行为管控为重点,对煤矿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二)风险预警煤矿企业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对照《富源县煤矿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手册》,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管理,对危-3-险源和安全隐患进行辨识、风险评估。经煤矿领导负责人明确后,交责任人进行风险预警。(三)风险防控我矿在生产建设活动中,根据风险评估确定的在人员、技术、环境、管理方面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源,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制度,按照“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或其它计划等对危险源进行防控。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应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四)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1、员工准入管理。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明确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准入条件。2、员工不安全行为分类。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3、制定员工岗位规范。碗底煤矿制定员工岗位规范,并符合以下要求:(1)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2)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3)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4)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4-4、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5、员工教育培训。(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2)每年对全员进行1次以上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年末进行1次风险管理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和对上年度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年度培训绩效评估报告,根据报告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1)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2)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乔正培训;(3)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4)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5)对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7)每月停产1—2天对员工进行“三个一”活动(一次安全警示教育、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一次技术专题培训)。6、员工行为监督。建立完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制定改进计划。7、员工档案。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并确保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5-明确重点监控对象。(五)、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1、通风管理。(1)、矿井、采区和工作面应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无串联通风;我矿属高瓦斯矿井,必须严格加强矿井瓦斯管理。(2)、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5)、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做好测风报表,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6)、局部通风机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7)、矿井主要通风机应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2、瓦斯管理。煤矿建立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通过瓦斯检测,及时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采取措施,确保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符合以下要求:-6-(1)煤矿已经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严格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实行群防群治;(2)煤矿已经强化瓦斯检测,有专职瓦斯检查员且配备满足要求。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鉴定,相关入井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1)煤矿已经制定瓦斯隐患处理措施。有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排放瓦斯前先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退完毕,电源切断,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每次排放瓦斯都做好记录,建册登记。临时停风应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长期停风区在24h内进行封闭。(2)煤矿已经采取瓦斯隔爆措施,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间设置主要隔爆水棚,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的其他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水棚,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3、防突管理。-7-(1)碗底煤矿属高瓦斯矿井,2011年对C16、C10、煤层作了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结果:无煤层突出危险性。(2)、我矿瓦斯抽放系统运行正常,抽放系统能满足规定要求。4、防治水管理。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符合以下要求:(1)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防、堵、疏、排、截“的综合防治措施;(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3)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4)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5)井下掘进工作面坚持“有掘必探”防治措施;(6)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5、防尘管理。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防尘系统符合以下要求:(1)主要进回风大巷、主要运输巷、带式运输机巷、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及转载点设置防尘洒水管道;-8-(2)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m-200m范围内)、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运输顺槽的溜煤眼(转载点)上口、采区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主要进回风大巷等地点设置净化水幕,水幕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3)防尘基础管理完善,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定期冲洗。定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且不超标。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6、防灭火管理。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防灭火管理符合以下要求:(1)防灭火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2)我矿已作了煤尘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鉴定,鉴定结果为有煤尘爆炸性和有自燃倾向性。(3)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4)有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防灭火系统图,有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帐、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及时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9-7、监测监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并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管理符合以下要求:(1)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行不间断、不漏报;(2)瓦斯传感器按期调校,其报警、断电、复电值准确,监控中心能实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3)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4)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5)相关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8、采掘管理。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采掘管理符合以下要求:(1)采掘设计应结合系统危险源辨识的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并体现高效的原则;(2)作业规程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等应制-10-定专项措施;(4)支护方式、支护参数选择合理,支护设施可靠有效;(5)监测采掘工作面顶板,进行趋势分析和判断;(6)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9、爆破管理。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风险。爆破管理符合以下要求:(1)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2)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存放点周围环境、存放分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3)发爆器及发爆器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4)爆破材料运输方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5)爆破前编制爆破作业规程,并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10、地测管理。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地测管理符合以下要求:(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3)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定;-11-(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规定;11、供用电管理。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符合以下要求:(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我矿一条回路来自富村供电电源,一条来自贵州供电电源)。(2)井下各水平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4)供电系统及设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齐全、灵敏、可靠;(5)大型设备检修应制定专项措施;(6)停送电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工作管理制度;(7)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12-存档,便用查阅;(10)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机电设备产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