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药房关于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自查报告根据局相关通知,我店与本月28-29日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对门店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我店位于XX,经营面积XX余平方米,法人代表为XX,企业负责人XX,质量负责人为XX(证照变更中,未悬挂),共有员工18人,其中其中执业药师1人。经营方式为零售,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除疫苗)、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零售。门店经营场所宽敞明亮,整洁卫生。划分有“待验区”、“不合格区”、“合格区”等区域。配备有足够的货架及柜台、空调等。并设有“拆零药品专柜”、“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柜”、“近效期药品专柜”。店堂内配有温湿度计2台,温湿度满足“常温”要求。冷藏冰柜安装有温度检测设备1台,温湿度满足“冷藏”要求。有计算机三台,装有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可以满足日常的经营活动。中药饮片配备有日常处方调配所需的捣锤及小型粉碎机1台,以及相应的处方包装材料。店内所有计量器具均在校验有效期内,可以真实反映计量数据。人员质量体系完备,配备有执业药师1名,各个人员职责明确,任职人员资质均符合《规范》的相关要求,所有人员体检合格,经过培训合格并获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上岗后每月进行两次培训,其中一次进行法律法规方面培训,一次进行专业知识方面培训。每次培训均跟踪考核,对培训不合格人员进行相应的考核及再培训,所有培训记录完备。门店有防虫鼠设施,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经营柜台内无个人物品存放。商品的陈列按照陈列的要求进行了分类陈列,在非药品货架上没有发现药品陈列,在非处方药货架上没有发现处方药陈列。没有发现内服药品与外用药品混放现象。各个区域划分明确,悬挂有明显的标识及警示语。养护员负责每月25日前对店内商品按照重点养护的要求进行养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处理,并形成记录。门店所有商品采购均由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统一进行配送。由质量负责人按照验收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上架,按照“先进先出、近效先出”的原则进行销售。售出药品均提供包含有“药品名称”、“产地”、“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的销售凭证。销售时处方药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严格按照处方药要求索要处方销售,处方尽量留存,不能留存的进行登记销售。销售时做到了药师审核、店员一人调配一人复核,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超过2个最小包装的要求。自查时各项购进、验收、销售记录完备。存在的问题1、门店东侧一面窗户遮阳窗帘损坏,已经报告公司质量部门及办公室。立即组织安装维修。2、营业人员应当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是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牌还应当标明执业资格或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但在自查时有个别人员没有佩戴相应的工作牌,已经要求所有人员均要佩戴工作牌上岗。3、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但在自查时发现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不良反应报告。已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并要求按时上报不良反应报告。4、由于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在相关审批局,所以上述两证照没有悬挂。以上报告妥否,请予批示。XX大药房二0一六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