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领导在全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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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全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马飚(2011年12月27日)同志们:今天,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绩经验,部署下一步的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充分肯定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围绕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重点抓好完善领导工作机制、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深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强化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自治区成立了深化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和协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各市县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区上下建立了主要行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法制、监察等部门具体实施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制。(二)精简审批,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十年来,我区先后开展了5次大规模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目前保留和认定我区行政审批项目1316项,比2000年的2910项减少1594项,精简比例近55%。通过大幅度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把政府不该管的交给企业、社会和市场,逐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切实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三)扩权强县,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为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高县级政府自主决策和统筹协调能力,2010年12月,自治区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将72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权限部分或者全部下放到县级政府管理,其中直接下放565项,委托下放156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占全部行政审批项目的54.78﹪。目前扩权强县的工作正深入开展,一些地方已取得初步成效。(四)创新体系,建设自治区、市、县三级电子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2007年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率先在全国建成三级电子联网的政务3服务体系,全面推进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制度改革,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目前,自治区、市、县三级都已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上下联动、层级清晰的政务服务网络已经形成,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肯定,赢得了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的称赞。(五)完善机制,健全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和监管机制。建立实施全区统一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行政审批“三项制度”,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自治区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率先通过立法规范政务服务工作。制定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明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发展方向。开发建设全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通过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模式和统一软件,建立起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联网应用、集中和实时监控的现代化电子监察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起以行政效能监察为主体,以电子监察为手段,以行政效能投诉处理为保障的行政审批实时动态监管机制。(六)强化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化管理制度,及时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权限、实施主体、审批条件、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收费等内容实行“八公开”,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行政审批的随意性,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的群众和企业。4(七)健全网络,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到2010年底,全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起352个政务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屯(社区)设立了6623个便民服务站。整合基层“七站八所”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资源,将行政审批服务前移到乡镇(街道)和村屯(社区),为群众提供办事咨询、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等服务,推行“农事村办”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初步实现“居民办事不出社区、村民办事不出村屯”的目标,群众的利益诉求在基层得到表达,服务需求在基层得到满足,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八)开拓创新,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新模式。建立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对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阳光下”审批服务,加快了项目建设。推行行政审批保姆式服务、亲情式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和加班延时服务项目。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组织直接面向社会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下基层活动,主动上门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改革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和部门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观念没有完全树立;少数地区和部门瞻前不顾后,主要考虑自身利益,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不愿减、不愿放,部分地区和部门的改革进展相对滞后。二是我5区目前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中仍有不属于、不应该由政府直接管理的事项;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出于部门利益而设置;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过时,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属于重复设置,多头管理。三是少数地区和部门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不透明,审批环节过多过滥,审批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批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个别部门把行政审批作为权力“寻租”手段,行政审批“暗箱操作”和自由裁量不规范等行为时有发生,违规违法审批现象时有出现。四是行政审批“三集中”不到位,政务服务功能有待健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落后,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进驻率不高、窗口授权不充分、审批“体外循环”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务服务分中心缺乏规范,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体制没有理顺,未能按照中央要求充分发挥作用。五是扩权强县推进工作难度大,缺乏推进机制和全区统一的扩权方案,推进成效还没有充分显现。二、明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富民强桂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大有可为的黄金发展期和错综复杂的矛盾凸显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经济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是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6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一)进一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凡是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不得设定行政审批;凡是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不得设置前置审批。清理的重点领域是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行政审批,规范非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真正确立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投资主体地位。要加大审批事项的清理、精减和调整力度,放宽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清理解决好行政审批项目重复设置,多头管理的问题。对利用“红头文件”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限制性规定,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照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管理措施,要一律取消。对经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要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要适时调整,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二)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行政机关设定审批事项必须于法有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未经审查论证的,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通过公布草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不得7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审批、管理、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全面整合归并内部处科室行政审批职能,将审批职能与监管职能相对分离。(三)进一步加强全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规范管理,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统筹管理本辖区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投诉等工作。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真正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四)坚持不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原则上各级政府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凡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收费都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各部门要把大部分接待、咨询、受理、办复等工作转移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按照便于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纳入当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完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逐步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依靠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政务服务中8心一体化管理,逐步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转让等涉及市场准入和竞争事项实现“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进行管理、统一接受监督”。(五)继续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加快整合基层“七站八所”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资源,把分散在基层“七站八所”且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计生、司法、民政、国土资源、林业、新农合、广播电视、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完善“农事村办”制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六)深入推进扩权强县工作。健全扩权强县的推进工作机制,制定全区统一的扩权强县推进工作方案和具体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扩权强县的相关配套措施,加快扩权强县的推进工作进度,确保2012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扩权强县推进工作,自治区将组织专项督查,确保72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权限全部直接下放和委托下放到县级政府。抓好22个扩权强镇试点和10个镇级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镇的政策落实,注重总结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经验,积极开展扩权强镇的制度建设。(七)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继续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行政审9批的全过程监督。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行政审批全区无差异化服务,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坚决杜绝行政审批“暗箱操作”。创新审批管理方式,大力推行和规范网上审批,把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在网上公布,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推进行政审批诚信体系建设,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实现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行政审批设定和实施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监督权。严格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三、切实把改革的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政府及其部门,又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全局性、政策性很强。各级各部门要常抓不懈,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进改革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深化行政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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