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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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二○一四年七月主要内容•概况•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相关技术思考两个问题•某地发生自然灾害,出现房屋倒塌,人员伤亡,交通、供水等基础设施破坏,部分居民集中安置,如果由你带队组织应对灾害期间卫生防病,应如何指挥、布置开展各项工作?思路?内容?我们的职责?•相关工作的技术要求是什么?掌握否?带着问题一起来探寻答案一、概况•自然灾害相关概念•自然灾害的公共卫生问题•灾害救助的主要工作•公共卫生与防疫的主要任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一)自然灾害相关概念•《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火山与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福建省以暴雨、洪水、台风灾害为特点–台风(热带风暴):每年7~8个登陆或影响–洪水:每2年发生一次较大洪水灾害–干旱:每3年发生一次中等程度以上旱灾(二)自然灾害的公共卫生问题•生态环境破坏:–供电供水系统中断,交通阻塞,通讯中断,缺乏洁净饮用水、–粪便、垃圾运输和污水排放系统及城市各项卫生设施遭到严重破坏,污水、粪便、垃圾无人管理,蚊蝇密度很快增高。–人员、动物伤亡严重,尸体只能临时就地处置。–灾民密集,居住条件差,感染机会多,对传染病人缺乏隔离条件。–当地各级医疗卫生设施遭到严重破坏.•水源污染–供水设施破坏,水质恶化•食品污染–食物污染、食物中毒•媒介生物孳生–蝇类孳生–蚊类孳生–鼠类增殖•传染病流行–肠道传染病–无免疫人群中传染病的流行(二)自然灾害的公共卫生问题(三)灾害救助的主要工作•人员抢救、伤员救治•灾民安置•道路、通讯、电力、供水恢复•废墟及环境清理•食品供应链恢复•医疗服务恢复•伤员转运•公共卫生与防疫(四)公共卫生与防疫的主要任务•指导:–尸体处理的卫生指导–灾民安置营地选择及卫生学处理–受灾社区的公共卫生指导–水源地的保护与饮、用水的供应与卫生安全–食品的供应与卫生安全–营地环境卫生(粪便、垃圾、污水处理)指导–虫媒、啮齿动物控制•卫生状况、需求、疾病发生风险的评估•传染病监测、调查和控制(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2.4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2.4.1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灾区和群众临时安置点的紧急医疗救援、基本医疗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心理援助等工作,并负责伤病员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2.4.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灾区和群众临时安置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收集、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重点人群预防接种、环境卫生学评价、指导开展污染源无害化处理、消杀灭工作和健康教育等工作。–2.4.3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灾区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依法进行卫生监管。二、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灾前准备和保障•应急响应•灾害期间卫生应急•恢复重建(一)灾前准备和保障•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建立部门间通报、协调机制•应急队伍管理•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健康教育1、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所引发的伤病风险和传染病疫情等健康危害进行评估,检查卫生应急工作准备情况,要求有关单位落实卫生应急防范措施。•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本地区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制定本单位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应急工作制度。2、建立部门间通报、协调机制•各级卫生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疫情监测和症状监测系统进行监测,同时要建立健全与农林、气象、水利、地震等多部门信息通报交流、工作会商等协调机制;共同构建信息交流平台,收集各类监测信息和数据,组织专家对收集到的相关信息进行监测预警分析。•明确监测信息的收集、报告实行归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实确认后统一口径进行通报。3、应急队伍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专家库和现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资料库。人员组成选择年富力强、具有实践经验的流行病学、疾控控制、消杀、检验、健康教育、信息网络、心理卫生和后勤保障等公共卫生人员。•要定期组织对承担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处置职责的队伍和工作人员定期举办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4、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在区域性中心城市和自然灾害多发地建立储备基地或供应点(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要满足需要),保障卫生应急物资的运输和配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和管理工作,根据本地区易发和常发的自然灾害情况,储备适量的卫生应急物资,定期检测、维护卫生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使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确保正常使用。《永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4年)•3.2物资准备•合理规划、建设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按照国家《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3.2.1各乡镇(街道)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合理布局、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3.2.2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制定全市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落实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名录,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形成救灾物资市、乡二级保障体系。•3.2.3建立完善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和管理标准。建立健全市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制度和公路、铁路应急运输联动机制,确保救灾物资在灾害发生24小时内运抵灾区。5、健康教育•公众是防灾的主体。各级卫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区自然灾害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和手机短信、宣传材料、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病救灾的卫生常识,增加公众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认知,提高公众的自我防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二)应急响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灾情、伤情、病情、疫情进行分级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事件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卫生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Ⅰ级应急响应由卫生部组织实施。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分别由省、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二)应急响应•Ⅳ级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启动Ⅳ级响应。–(1)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Ⅳ级响应的自然灾害事件;–(2)县级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自然灾害事件;–(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需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自然灾害事件。•Ⅳ级响应启动条件: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a.死亡30人以上,50人以下;–b.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c.倒塌房屋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10万间以下;–d.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牧业人口15%以上,或100万人以上。(二)应急响应《三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IV级响应某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暴雨、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倒塌房屋1千间以上,5千间以下;(二)应急响应《永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5.4Ⅳ级响应•5.4.1启动条件•(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3000间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5%以上。•(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二)应急响应《永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5.4.2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市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市减灾委办公室主任提出进入Ⅳ级响应的建议;市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进入Ⅳ级响应状态,报告市减灾委主任、副主任。•5.4.3响应工作•(1)市减灾委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灾区救灾的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向市委、市政府和三明市民政局报告灾情,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2)市减灾委办公室主任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3)市减灾委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成员单位每日11时前向市减灾委办公室报告救灾工作情况。(二)应急响应《永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5.4.3响应工作•(4)市民政局根据灾情和需求,48小时内商市财政局提出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建议,并报市政府;协调部队、物流运输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5)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6)灾情稳定后,市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对灾害损失进行评估,并就灾后救助和灾后重建提出建议意见。•5.4.4响应终止•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市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市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终止Ⅳ级响应。(三)灾害期间卫生应急•信息管理•灾后快速评估•监测•环境卫生与消杀灭•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心理干预1、信息管理•灾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实行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信息日报告制度,将本行政区域内的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灾害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卫生系统因灾损失情况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所有救灾防病信息均应通过“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使用传真、电话等方式及时报告。信息报告内容•初次报告–基本情况、救灾防病工作开展情况和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见附表)。•阶段报告–主要报告灾情和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展和控制情况,并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正(具体报告内容见附表)。•总结报告–灾害的发生情况;受灾基本情况;卫生系统损失情况;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控制情况;救灾防病工作情况及评估;相关卫生资源消耗和需要补充的情况;经验及教训。信息报告内容•受灾基本情况–表1.1灾区基本情况报告–表1.2卫生机构受灾情况•灾区救灾防病工作情况–表2.1.1省内救灾防病人员情况–表2.1.2外来支援救灾防病人员情况–表2.1.3救灾防病技术人员求援报表–表2.2救灾防病药品器械的储备与使用情况–表2.3救灾防病经费的支持与使用情况•灾区疫情情况–表3.1发病危险因素–表3.2灾区疫情情况–表3.2灾区疫情情况(续)–表3.3灾区医疗机构报告病、伤亡情况报告方式和时限•事件发生地所在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基本责任报告单位,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提供相关工作和技术支持。责任报告单位应负责确认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收到报告信息。•救灾防病信息报告原则上以《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为主,在紧急情况下或报告系统出现障碍时,按附表的内容,使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上报。报告方式和时限•初次报告除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外,必须上报书面报告,时限为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认发生灾害后24小时内上报。•阶段报告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日报。必要时,按上级要求进行书面方式上报。•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同时必须上报书面报告。2、灾后快速评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灾害对人的健康的危害程度、伤亡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等进行卫生学评估,研究提出应重点开展的救援措施以及医疗卫生人力、物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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